黎族群眾打獵的工具主要有:粉槍、尖刀、繩網、長矛、鐵鉤、竹籤、弓箭等。
粉槍是一種古老原始的前裝式槍,主要由漢區輸入,火藥收藏在水牛角里,銅火帽則藏在特製的小骨管裡。這種小骨管是用近乎圈筒形約4~5厘米長的骨筒製成,其底部用薄銅片封住,骨管用綴有玻璃珠的鏈子拴在腰帶上或掛在脖子上。粉槍傳入黎族地區是近代的事,據清代光緒《崖州志·黎防一·黎情》卷十三記載:「向時兵器,專尚弓矢,今已久廢。改用火槍,家置一桿,有力者或備數桿。每以數牛易一槍,或藥一桶。多從嶺門、薄沙及海口流入。」民國以後,粉槍的流入數量更多,謝彬在《雲南遊記》中說:「黎峒小者有槍數十桿至數百桿,大峒則多至千餘桿,總計全瓊黎峒所存之大急槍不下萬桿。」弓長1.5米,寬2 ~3厘米。用富於彈性的樹木做成,也有以籐做的。
弓弦長約1.4米,用直徑約4毫米的籐製成。弦的兩端削平並用麻繩紮緊在弓端的刻紋上,刻紋的作用是為了更好地固定弓弦。箭長約0.8米,由直徑約7毫米、長63厘米的竹管與稍薄些長16厘米的鐵矢構成。另外還有用削尖的竹子當箭頭的箭,主要用於射鳥。箭尾無羽毛。弓箭作為武器和生產工具,其歷史悠久。在清人屈大均著的《廣東新語·人語》卷七「黎人」條中說道:「男子弓不離手,以籐為之,籐生成如弓,兩端有稍可掛弦。弦亦以籐。箭簇以竹為羽,但三丫為菱角倒鉤,入肉必不能出。
熟黎弓則以雜木若擔竿狀。棕竹為弦。筋竹為箭干,而不甚直。鐵鏃鋒銳有雙鉤,一小繩系之,臨射始置箭端,遇猛獸,一發即及,獸逃而繩絆於樹,乃就獲焉。」清人張慶長的《黎岐紀聞》也寫道:「深山多惡獸,能傷人,黎人每出門必帶弓箭佩小刀,所以防也。其弓屈木為把,剖籐為弦,箭用竹為之,鐵鏃無羽,弓短而勁,箭利而准。」
捕捉小動物、特別是老鼠,使用的是各種大小不一的捕捉器,它是張緊了弦的弓,中放兩塊木板,小動物觸動機關後,把動物夾在兩塊木板之中。
1949年前,海南黎族地區野生動物很多,主要有野豬(俗稱山豬)、鹿、麂、黃麂、蛇、鼠類、鳥類等。因此,在一些地方、主要是山區,狩獵成為當地的主要經濟活動之一,成為當地黎族「肉食的主要來源」。
狩獵形式有許多種,「大至聚合全峒二、三百人,攜網百數,帶犬幾百隻,持槍帶箭數百枝。遇一山嶽則施網置箭,人犬共排列圍之,然後人犬齊奮叫鬧,密向獸域舉槍發喊,縱犬搜捕,山界應聲震動,獸驚下山著網中箭;小則三、五人帶一、兩隻狗上山追獵。」集體狩獵多在農閒時節進行,個人狩獵則隨時可為,只要發現獵物。
「在收割了莊稼之後,年輕的黎族男子通常會舉行狩獵活動作為娛樂,狩獵的時候,長矛、弓箭和火槍都會拿出來使用,火槍的數量多得令人驚訝。追獵通常在圍捕到一匹山鹿一頭野豬或幾隻叢林中的大鳥後結束。」圍獵這種狩獵形式其歷史久遠,所以文獻上記載頗多,(明)顧山介在《海槎余錄》中就記載說:「黎俗,二月十月則出獵。當其時,各峒首會,遣一二人赴官先知會。但出,每數十村會留壯兵一二十輩守各村峒,男婦齊行。有司官兵及商賈,並不得入;入者為之犯禁,用大木枷脛及手足,置之死而不顧,何其愚也。獵時,土捨峒首為主,聚會千餘兵,攜網百數番,帶犬幾百隻。
遇一高大山嶺,隨遣人週遭伐木開道。遇野獸通行熟路,施之以網,更添置弓箭熟悉之人,與犬共守之。擺列既成,人犬齊奮叫鬧,山谷應聲,獸驚怖,向深嶺藏伏。俟其定時,持鐵炮一二百,犬幾百隻,密向大嶺舉炮發喊,縱犬搜捕,山嶽震動,獸驚走下山,無不著網中箭。肉則歸於眾,皮則歸於土官。上者為麂皮,次者為鹿皮,再次為山馬皮,山豬食肉而已,文豹則間得之也。」
1949年以後,隨著人口數量的迅速增長,山林又被大量破壞,山上的獵物不斷減少,歷史上曾是黎族重要肉食來源的一些野生動物瀕臨滅絕,被國家列為稀有動物,從而加以保護。因此,從20世紀70年代起,黎族的狩獵活動逐漸減少。近年來,由於家庭畜禽飼養的繁榮,肉食已豐富有餘,因此,狩獵活動趨於消失。最近,出於生態保護的需要,對野生動物採取了禁獵的方式,將各家的獵槍也收繳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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