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孀的待遇
合畝制地區,死者的妻子在給丈夫送葬當天,由娘家接回去。不享受夫家的財產,帶走自己的行李和當年的口糧,以及不斷奶的嬰兒。這種不落夫家婚俗,認為遺孀居住在死去的夫家不吉利,死後不屬夫家鬼,娘家的祖宗也不認,成為無家可歸的陰間鬼婆。對於妻子去世的家庭,由夫家協助娘家共同辦理死者的後事,葬在娘家的墓山。其他黎區,死去丈夫的年青者改嫁,年老的落夫家,扶持家庭管理,後事由子女辦理。
遺物如何處置
黎族民間埋葬死人後,要把死者日常使用的物品,如衣服、被褥、草笠、刀簍、弓箭和紡織工具等。按男女使用的物類處理,男性死者由家裡男性老人把遺物送往村邊大榕樹下或墳墓旁邊放置。如果死者是女性,由老嫗去放置。在放置遺物的時候,要點死者的名,說他(她)的東西已經送齊,不得再回人間吵鬧。
之喪期間穿什麼孝服
黎族民間在治喪期間,親屬要穿孝服。合畝制地區杞方言和白沙縣潤方言,在孝期衣服反穿。樂東、昌江、東方、三亞等地的哈方言和美孚方言穿黃色麻衣孝服。
瓊中、保亭、陵水等地杞、賽、哈等方言穿黑色孝服。在哀悼期間,不許換衣服,不許洗澡,不許外出參加紅事和各種娛樂活動,否則視為對死者的不孝敬,來日不吉利。現在部分黎區辦喪事,帶黑紗。
如何表示對死者的哀悼
合畝制地區喪俗,村裡如果有人死,全村成年男女3天不吃米飯,每天就餐時要集中在喪家裡喝孝酒,吃肉吃菜,餐前和餐後唱悼歌,表示對死者的悼念。如死去的是父母親,子女則從喪日起,12天酒孝;死去兄弟的7天酒孝;死去子女的五天酒孝。治喪期間,死者親屬反穿孝服,不許敲鑼打鼓,不許唱歌謠和吹奏樂器,不許勞動種植,不許外出探親訪友。哀悼期滿的那一天早上,死者親屬下河潔身,換衣服,把埋葬用的鋤頭等工具放進河裡洗,表示清水能洗掉邪氣。然後,殺豬、宰雞祭祖先,驅邪招福魂。在死者家擺酒席,宴請在治喪期間資助的親戚和朋友,並商議死者子女的撫養和財產的承接等事宜。
其它地區的黎族,治喪期7天,孝期除了不禁忌吃米飯外,其它的喪規同合畝制地區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