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不能和外來的青壯年說話,說話會受到父母的責備和批評。
禁止女人摸男人的頭,因為認為男人頭上有佛;禁止女人踩或坐在男人的行李上,因為認為女人髒;禁止女主人或者女客人越過撮羅子內火位以北線;禁止女人使用男人的馬鞍子;禁止婦女在斧子上跨過,否則會生出傻孩子;禁止婦女從男人的馬鞍、馬鞭子、套馬桿上踩過或跨過;禁止婦女在搬家時牽著馱「瑪魯神」的馴鹿;禁止新媳婦從「敖卓勒神」(祖先神)前走過;禁止女人在室內大小便。
禁止孕婦吃腐爛的肉和獾子肉;禁止孕婦坐毛驢車;禁止說孕婦懷孕,而是說「有了」;婦女禁止坐熊皮墊子,否則一生不能生兒育女;禁止孕婦跳舞和唱歌。
從前,鄂溫克婦女生小孩時,必須在外單獨蓋一產房(薩喜柱),離住房約有十公尺遠,一般由婆婆照料,七天之內禁止男人進產房,因為認為男人進產房沾晦氣,不吉利。開始住馬架子和草房後,也不許女人在炕上生小孩,產婦要在灶旁生孩子,過十幾天後才能上炕。獵區鄂溫克人禁止產婦在供「瑪魯神」的撮羅子裡生產,要搭臨時撮羅子為產房。
婦女生孩子不許說生孩子,而是說「有孩子了」或「添孩子了」;禁止產婦三天內撥火,火裡不得扔進辣味的食物;產婦未滿月前,禁止帶槍和帶鑰匙的人進屋,以防斷奶,也不許任何人帶馬鞭進屋。
丈夫出外辦事期間,妻子在家必須清潔,否則丈夫將一事無成。婦女不得使用男人的馬鞍子,更不能騎獻給神的「溫古」馬。
寡婦在守寡的三年內禁止出嫁,忌諱出席任何婚禮;寡婦不許在娘家過年和參加群眾性的娛樂活動。上述有些禁忌現在多數已經基本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