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祜族大多數是50年代中後期,才從老林中出來定居的。金平、綠春兩縣各處的自然環境不同,社會經濟的發展也有差異。綠春縣定居較早,散住在哈尼族村寨附近,在哈尼族的影響下,語言、服飾。習俗都和哈尼族有近似之處。金平縣的拉祜族約佔全州拉祜族總人口的70%以上,大部分定居晚,出林前長年累月生活在高山森林中,過著游耕遊獵的生活,內部沒有階級、貧富之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平等的。從1957年調查的62個村426戶看,按村落分佈和地理環境形成3種類型:住在高山原始森林的有14個村,占22%;由老林深處移至林邊的有33個村,占53%;位於山區、半山區的有15個村,占25%。
但他們都是由血緣及婚姻關係自成「卡」的父系村落,以鳥和松鼠作為氏族的圖騰、如「法拉拖」(李姓)的圖騰是松鼠,「八拖」(王姓)的圖騰是啄木鳥等。漢姓是與其他民族交往後才出現的。村落小而分散,有的獨居一處;一般3~5戶就自成1個村落。1957年金平縣翁當鄉的18個村寨,有10戶的村寨只有1個,5戶以下有的13個,單家獨戶的有4個。村落不固定,住房十分簡陋,矮小狹窄,用樹於作柱子,竹子和樹枝作牆壁,竹葉、芭蕉葉、茅草作屋頂。部分人家人畜共居。
無被子,以雜草樹葉之類當床鋪。衣服很少,即便有一點也是用獵物與哈尼族換來給老人和小孩穿的,多數用獸皮、破爛市圍身。每到冬天寒冷季節,全靠燒火取暖。火,在拉祜族中佔有特殊的地位,不僅靠它保暖、燒煮飯食、照明,而且是刀耕火種生產中的巨大生產力。
為了求得火石、火柴,即使付以二三對松鼠乾巴或三五塊銀元的高價,也毫不在乎。對火種的保護被認為非常神聖,火種通常由老人保管。無論外出生產勞動還是遷徙,最重要的是把火種妥善保存好。
萬一火種失落,又討不到換不著,就只有以原始的方法取火:一是用一撮火草按在火石上,以鐵製火鐮擦擊火石,使其發出火花點燃火草;另一種是把一節於竹子劈為兩半,一半的下方切開一個小口,放置入草,然後用兩半竹子互相摩擦產生火花雨點燃火草。無論哪種方法取火,都要先念上幾句話,祈求上天保佑取火成功。
森林、土地等天然資源屬村社公有,任何民族和個人都可以居住、耕種和狩獵。佔有和使用權的標準,是對土地勞動和加工。劃分土地,是以血緣親疏關係所組成的集團作為一個生產、生活的單位。佔地的方法是先在選好的土地周圍砍出一條線,然後沿線每隔一定距離立一根用樹枝搭成的十字形樹樁,線內土地別人就不再佔用。耕作形式有3種:一是二三家集體佔地,集體耕種,平均分配收穫物;二是個體佔地、個體耕作。
收穫物歸己;三是集體佔地,個體使用、耕作,收穫物亦歸己。對土地的繼承和佔有使用權,一般發生在幼林地上。如果耕作別家的幼林地,必須向原佔有者送兩個松鼠乾巴或1個半開,以示酬謝。荒草地任何人均可佔有使用。
家禽、家畜、農具和農副產品才是私人財產。刀耕火種是基本的生產方式。每家有3塊耕地,一塊播種早玉米,一塊播種晚玉米,一塊播種陸稻。耕地通常可耕種三、四次,然後休耕四、五年。
土地休耕期間,要進行小規模地遷徙,尋找新的森林和土地。使用的生產工具有鐵製和木製兩種。鐵工具有鐵斧、彎刀、鐮刀、鐵鋤和木鋤的鐵尖,但擁有的人家不多。木工具使用十分廣泛,截取天然的樹枝或竹子當木鋤、木鍬、木撬棍、木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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