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族的宗教多為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唐、宋以後,佛教、道教先後傳入,建立了寺廟。1858年以後,天主教傳入,1862年基督教教傳入,但都未傳開。各家都有神龕,敬奉祖先。近現代以來,部分壯族地區又有天主教和新教的傳入。
壯族本民族宗教則以摩教(mo)(壯族巫教)主要的信仰,摩教帶有濃重的佛、道二教,特別是道教相融合為其特點。此外,神靈崇拜 民間崇拜的神靈多而雜,有自然神、社會神、守護神等等,崇拜儀式也隨諸神的功能而不同。
布洛陀是壯族先民口頭文學中的神話人物,是創世神、始祖神和道德神,其功績主要是開創天地、創造萬物、安排秩序、制定倫理等。「布洛陀」是壯語的譯音,布洛陀的「布」是很有威望的老人的尊稱,「洛」是知道、知曉的意思,「陀」是很多、很會創造的意思,「布洛陀」就是指「山裡的頭人」、「山裡的老人」或「無事不知曉的老人」等意思。布洛陀是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之一。
《布洛陀經詩》是摩教的經文,它唱誦壯族祖神布洛陀創造天地萬物,規範人間倫理道德,啟迪人們祈禱還願消災祛邪,追求幸福生活。這部經詩貫穿著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的原始宗教意識。《布洛陀經詩》各篇都可以獨立成篇。因其相當多的內容是創造天地萬物的,可以說是壯族的創世史詩;因其唱詞是民歌,又是在祭祀時喃唱的,故又可以說是壯族宗教文學。
《布洛陀》以詩的語言和形式,生動描述了布洛陀造天、造地、造太陽、造日月星辰、造火、造谷米、造牛等的「造化」過程,告訴人們天地日月的形成、人類的起源、各種農作物和牲畜的來歷,以及遠古時期人們的生活習俗等。這部史詩滿腔熱情地歌頌了壯族祖先布洛陀這個半神半人的祖先創造人類自然的偉大功績,全詩長達萬行,自古以來以口頭方式在廣西右江、紅水河流域和雲南文山一帶傳承。
大約從明代起,在口頭傳唱的同時,《布洛陀》也以古壯字書寫的形式保存下來,其中有一部分變成壯族民間麼教的經文。《布洛陀經詩》原手抄本全部是用古壯字書寫,詩是壯族民歌五言體、押韻。
在內容上,融壯族的神話、宗教、倫理、民俗為一體,思想深奧、字義艱澀;在形式上,由於千百年來的傳唱加工,語言精煉工整,有韻律,朗朗上口,其中保留了大量古壯語、宗教語,為當今所無。
《布洛陀經詩》的內容從性質上大致可以分為三大部分:創世神話、倫理道德、宗教禁忌。它的學術價值是多方面的。《布洛陀》的內容包括布洛陀創造天地、造人、造萬物、造土皇帝、造文字歷書和造倫理道德六個方面,反映了人類從茹毛飲血的蒙昧時代走向農耕時代的歷史,以及壯族先民氏族部落社會的情況。
根據已整理的版本,全詩分為四個部分,共十九章。第一部分是開頭歌,包括第一章禮貌、第二章回答歌、第三章石蛋歌。第二部分是創造歌,包括第四章初造天地、第五章造人、第六章造太陽、第七章造火、第八章造米、第九章造牛。第三部分是治理歌,包括第十章再造天地,第十一章分姓氏等。
在中國上世紀60年代,摩教被當作封建迷信遭禁止、批判,大量的《布洛陀經詩》遭焚燒,不少地區有巫公、巫婆,被視為封建迷信而備受打擊,甚至付出生命代價。「文化大革命」使摩教幾乎滅絕。上世紀80-90年代後,隨著黨的民族和宗教政策落實,本土宗教摩教得以恢復。但60年代後的絕大部分的年輕壯族人,很少瞭解本土宗教摩教和《布洛陀經詩》,也很少有人信仰摩教,造成了民族文化的斷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