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魯派是中國藏傳佛教宗派。藏語格魯意即善律,該派強調嚴守戒律。該派僧人戴黃色僧帽,故又稱黃教。宗派創始人為宗喀巴大師,原為噶當派僧人,故該派又被稱為新噶當派。
格魯派產生於15世紀初。一般認為,明永樂七年(1409年)甘丹寺的建造,標誌該教派的正式形成。它是藏傳佛教中最後出現的教派,也是最大的一個教派。
宗喀巴大師宗教改革
1、背景
公元14、15世紀時薩迦派與噶舉派爭奪權力,戰火不熄,時局極為紊亂。因此,什麼宗教,什麼佛學,無人關心過問,寺廟組織渙散,戒律鬆弛,僧人無人約束,不唸經,不修法,反娶妻生子,放蕩自恣。上層僧人仗其特權,借口修密向民間索取婦女供其姦淫。從元代以來,這些修密喇嘛,無惡不作,查看《元史》:薩迦僧為元帝傳無上密乘《喜金剛》大灌頂,授雙修法(雙身),廣取婦女供其姦淫為淫戲是樂,甚至男女裸處,君臣宣淫號為事事無礙境界。
更令人憤慨的是行一種《合誅》邪法,肆意蹂躪婦女稱為合,殺人活取心肝稱為誅。《青史》說合誅法是邪法。宗喀巴改教以後,其他教派也有響應者對歪風邪氣略加整頓。依據《土觀宗派源流》說,直至公元16世紀時,寧瑪派中還有人借《伏藏密法》使百姓供酒,名為供甘露,供婦女,名為供明妃,當時歡喜酒色之僧徒,爭相傚尤,使清淨寺院僧捨幾乎全變為有妻室之俗家矣。積習難除,戒律廢馳,乃至如此!
2、措施
大師首先提倡聞、思、修,先聽聞經教道理,然後思其意義,最後才依之起修。所以首先是聞思,聞思就是學習。如何學法?大師對於佛教有一個全盤的認識,他說佛一代言教總起來不過教證二法,無論大乘小乘一切教法均攝在經、律、論三藏之中,一切證法均攝在戒、定、慧三學之中,因此學佛不能輕經教,拋開三藏,故提出「三藏未可偏廢,三學必須全修」。
大師認為僧侶們更應嚴守戒律,故先於甘丹寺進行整頓律儀,依噶當規制,僧人必須受戒,嚴格遵守,獨身不娶,不營世務,清淨禪院。為表示中興律儀,讓僧人戴黃帽,因此後來人稱格魯派為黃帽派(黃教)。經過律戒整頓,扭轉當時社會的頹靡之風,使寺院面貌為之一新。其次是定、慧二學,定就是約束自心不讓散逸,慧就是增長智慧不昧於解脫之道,故無戒不定,無定不能生慧。定、慧二學就是講學習修持。在學習中整頓學風,把那些浮誇不實,任意篡改等的作風完全改去。在寺中設立教理學院,定出學習制度,規定學習內容,按部就班,循序漣進,先小後大,先顯後密。組織一套有次序有系統的學習經論理論,大師在噶當六論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略加更改,定按三學原則制定學習內容:戒學,學《律經》;定學,學《現觀莊嚴論》;慧學,學《中論》、《量論》(因明學)、《俱捨論》。密教學習作、行、瑜伽、無上瑜伽四部之續經講解,結合實修教授導引以便求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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