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拉族通行一夫一妻制。解放前,在婚姻方面有幾種特點,一是男子有重婚、多妻的特權;二是男子有憑「口喚」離棄妻子的特權,即男子如果對妻子不滿意,只要說三聲「我不要你了」,就算宣佈離婚。而女子卻無權提出離婚;三是早婚現象很普遍。女9歲,男12歲,就要承擔婚嫁的「非日則」(神聖的天命)。從此,阿娜們不准出大門一步,只能整天待在閨房繡花或學做茶飯,等媒人登門說親。四是近親通婚的較多。解放後,這些情形幾乎都已改變。
撒拉族的婚姻分說親、行聘、婚禮三個步驟。「天上無雲不下雨,地上無媒不成親」,這是撒拉族人形容青年男女婚姻的一句俗話。這是因為撒拉族人民長期受宗教和封建思想的影響,男女青年成婚,須由「嫂吉」(即媒人)作介紹,父母作主。撒拉人不論男女,均以做媒為榮,認為每成全一件婚事,就等於積了立一座「米那勒」(宣禮塔)的功德。在撒拉族當中,男家看中了誰家的姑娘,首先邀來「嫂吉」,致意女家。女家父母應允後,還要請其親房叔伯俱至,其中舅舅的意見尤為重要。大家都應允後再由媒人向女家送訂婚茶一份和大耳環一對。茶葉是送給父母的,耳環是送給姑娘的。當日,女家做「油攪團」請來親房叔伯與媒人同吃,表示婚事己定,決無反悔,並當場議定聘禮。雙方商定後,媒人帶著餘下的」油攪團「,送給男家,作為覆命。
撒拉人不論男女,均以做媒為榮,認為每成全一件婚事,就等於積了立一座「米那勒」(宣禮塔)的功德。訂親時,男方先給阿娜送一對耳環,表示「系定」,不再許他人,幾天後再送去一條圍頭的黑紗巾,算正式訂親。訂親全由父母做主,但必須徵得近親們的同意,其中阿舅的意見尤為重要。
送彩禮時,聲勢雖大,禮並不多。送彩禮的人少則二三十人,多則八九十人,均為男人。一般人家,彩禮僅有細衣料一套(緞子或燈芯絨)、粗衣料一套(素布),還有一些化妝品,富戶人家則多送一件長羔皮筒。
女方給新郎也只回敬一雙布鞋和一雙繡花布襪。這是因為相傳先知穆罕默德的女兒法蒂瑪與阿里成婚時,阿里家貧如洗,只有一升大麥,一個手推石磨和一床破舊的鋪蓋。法蒂瑪非常寒心,哭著對父親訴苦。先知對女兒耐心啟迪,說人在世上,要知足,有這點家當,就應該感謝真主。法蒂瑪聽了,轉憂為喜。撒拉族人民一直以此為榜樣,忠實遵行。
相關內容: 撒拉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