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若昭寫的【女論語】主要內容是什麼?造成了哪些影響

宋若昭寫的【女論語】主要內容是什麼?造成了哪些影響

宋若昭寫的【女論語】主要內容是什麼?造成了哪些影響

歷史小知識

從漢朝班昭寫《女誡》以後,唐朝出了一本宣揚女教的書——《女論語》,作者是宋廷棻的女兒宋若昭。宋廷棻一共有五個女兒:若華、若昭、若倫、若憲、若荀,個個都是聰慧可人,玉潔冰清。

唐德宗很喜歡這五位大家閨秀,在與臣子們討論經史文章之時,常會邀請她們參加,後來,四個女兒都嫁給了唐德宗,只有若昭不想嫁人。德宗尊她為女學士,教導皇子公主讀書,號為宮師,《女論語》一書多半出自若昭之手,她也參考了其他姐妹們的意見。

《女論語》中為婦女訂下很多規矩,比起班昭的《女誡》更加詳盡繁瑣,例如「立身」章中說:「凡為女子,先學立身。立身之法,走路不要回頭,講話不要掀唇,坐下來不要搖晃膝蓋,站起來不要搖動裙子,高興的時候不要大笑,生氣的時候不要提高聲音。男子女子要嚴加分開,不可偷窺外壁,不許走出外庭,凡是外出,一定要掩面遮臉,別讓人看到了。」總而言之,《女論語》中強調的是羞羞怯怯,藏藏掩掩,宋若昭以為如此才是女子立身之道。

《女論語》中規矩雖然不少,但是唐朝一般風氣比較開放,公主再嫁者高達二十三人,唐朝公主的氣焰高張和婦德不修,多半讓人退避三舍,不敢領教。文起八代之衰的韓愈,他女兒先嫁李氏,再嫁樊氏,可見唐代讀書人也沒有特意強調貞節。

唐朝有一個妒忌的故事,十分有趣,值得一提:唐朝大臣任瑰,素來以怕老婆而著名,唐太宗一向與臣子私人感情深厚,他有意為任瑰解除這個煩惱。於是,有一天,唐太宗把任瑰的妻子找來,對她說:「婦人妒忌,合當七出(七種可以和妻子離婚的理由),你如果能改過,也就算了,否則,你得喝下這杯毒酒。」

豈料任瑰的老婆,大剌剌地回答:「妾不能改妒,請飲酒。」話沒說完,拿起酒就咕嘟咕嘟全喝光了。回到家裡,她與家人訣別番,準備等死。誰曉得,等了半天,好端端的,根本沒事。原來,唐太宗請她喝的是醋,不是毒酒。據說,這就是「吃醋」代表妒忌的由來。

任瑰妻子不死,他又沒好日子過了。杜正倫嘲笑任瑰,任瑰故意做出一副怕怕的可憐相道:「婦人的確可怕,初娶進門,端坐如菩薩,豈有人不怕菩薩?等到生兒育女,像只大蟲(老虎),豈有人不怕大蟲?婦女老了面皺如鬼,哪有人不怕鬼?」任瑰的難聽之言,也許可以代表唐朝的婦女還是挺有權威的。為什麼到了宋朝,女權特別低落?其實,宋朝初年,貞節的觀念並不十分牢固。

宋初大儒范仲淹,他母親改嫁朱家,他曾經改名朱說。他兒子范純祐早死,他就把兒媳婦嫁給了門生王陶,甚且,他訂下的《義莊田約》,也有給寡婦再嫁的用費,絲毫沒有要寡婦守節的觀念。

王安石的觀念,與范仲淹差不多,他的二兒子王雱,在太常寺當太祝,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王雱娶了同郡女龐氏為妻,過了一年,生了一個兒子,王雱左看右看,覺得這個兒子不像自已,千方百計要把小孩害死,最後小孩果然給嚇死了,王雱還是與龐氏吵鬧不休,王安石眼看這樣下去不是個辦法,做主把兒媳婦嫁給別人。

自理學興起之後,道學先生開始大力提倡貞節觀念。有人問伊川先生:「按照道理,男子不應娶孀婦,你的看法如何?」「當然,寡婦再嫁便是失節,若是娶一個失節者為妻,本身也失節了。」「那麼,孀婦若是貧窮無依,能否再嫁?」伊川先生篤定道:「餓死是一件極小的事,失節是一件極大的事。」這便是「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一語的由來。

伊川先生不但反對寡婦再嫁,並且還主張男子可以出妻(把妻子趕出家門)。有人問他:「可以出妻嗎?」他答以:「妻若是不賢,為何不能逐出家門?今人以為出妻是醜行,不知孔子門人子思也曾出妻也。」理學先生把妻子對丈夫,看成臣子對國君,宋儒既對皇上忠心耿耿,自然妻妾也該對夫君百依百順。

宋代女權一落千丈還有一個原因,便是纏足普遍,纏足到底起於何時,說法不一,不過一般認為是南唐李後主時,後宮窅娘用布纏足,彎曲成新月狀,在金蓮上婆娑起舞,步步生蓮花,有如凌波仙子也。

宋朝國勢不振,重文輕武,連男子都是文縐縐的如婦人狀,他們所欣賞的女子當然是弱不勝衣,嬌嬌滴滴,纖纖作細步的,女子既然行走不便,益發缺少獨立的能力。在宋儒鼓吹,尤其是朱熹提倡之下,宋代婦女對貞節觀念十分執著,史書上記載了許許多多女子為保全貞節,不惜一死的血跡斑斑的故事。

宋代婦女貞節觀念,對後世影響甚大,不但要拚死守節操,連皮膚手臂,也絕不能與男子接觸,例如,元朝大德十年(1306年),馬氏乳生潰爛,情況危急,馬氏堅持:「我是楊家寡婦,此疾不能見男子」竟然不肯治病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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