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羌族的保守風氣,只需有人結親,族人和鄰人鄉村提早三天,別離住在新郎、新娘家幫手。整個寨子也都籠蓋在紅紅火火的高興中。加入婚禮的大要有好幾百人。是吃流水席,院落裡權且搭起了土灶和案板。灶內的柴火很旺,鍋裡熱水沸騰,前來幫手的人忙得不亦樂乎。他們沒有請廚師,就是兄弟嫂子,左鄰右舍,全數都來加入幫手。
成婚的頭一天,由女方辦「花月酒」,新郎和他的平輩的親友、引見人一齊到女方家去赴宴,並抬開花轎到女方家接親。此日早晨,新娘約請全寨的姑娘「話夜」,通宵唱歌跳鍋莊舞。拂曉時分,男方接親的人催新娘上轎,新娘與家人潤淚,並由兄長背上轎去。
新娘到了新郎家,新郎的兄弟或表弟把新郎背進新房,隨後即拜堂。成婚三天後新郎陪同新娘回娘家,並帶去酒肉等禮物。往後新娘便留在娘家,到昔時的臘月二十七八日,新娘才回歸夫家。
羌族人的婚姻由伐柯人——熱心的紅爺穿針引線,男後代子雙方的怙恃行動許願了親事,「許口酒」便成了人們的飯桌上的話題。於是,紅爺會繼續往返奔走,比及小伙子姑娘相互頷首,「小訂酒」、「大訂酒」的酒香便會漂泊在羌寨裡。
「送日子」之後,兩家就投入昌大冗雜的婚禮準備中,等候著攆走嫁娶的日子──女方家花夜、男方家正宴。不論是「花夜」,仍是「正宴」,嫁娶的兩個寨子都要鬧騰騰地慶賀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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