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族的婚禮,一般分提親、定親、送禮、婚禮儀式、謝宴等程序。儀式隆重熱烈,自始至終都有在載歌載舞中進行。
提親:無論是自由戀愛,還是父母決定,都得由男方父母請媒人,向女家求婚。媒人多為男性,一般要請村裡有名望的長者,或與女方家沾親帶故的人,便於說合。提親時,媒人要預備焜鍋饃和蒸花卷各一付、酒兩瓶,送到女方家。女方父母若同意這門親事,就收下禮物,並熱情招待媒人。否則,將禮物讓媒人帶回。
定親:女方家同意後,請來本家各戶家長,並邀請男方家的父親或叔父,同媒人一起來商量定婚。男方需帶兩包茯茶、三瓶酒、一條哈達、兩付饃饃,作為吃喝禮。並送給女方家父親一包茶、母親一件長衫料子。同時送一部分財禮在議禮過程中,女方家開始故意要很多財禮,這時,媒人和男方家父親或叔父,向女方家的長輩頻頻敬酒,說好話,使財禮數目降到最合適的程度。
送禮定親後,男方家請媒人給女方家分期分批送禮。但主要財禮要在辦喜事前三個月送畢,以使女方縫製衣服等。財禮分干禮、衣料和首飾,也有全部送錢的,衣料由女方自己選購縫製。按土族傳統習慣,在未娶親前,女婿不到女方家去。現在逢年過節,不僅要去,還要給女方家人分別送禮物。
選吉日:土族婚嫁,多在每年正月舉行。大約在一個月前,先由男方舉行擇吉日儀式。土族稱婚宴為「霍仁」,擇吉日稱「砣讓霍仁」,即首宴。參加擇吉日首宴的,有女方家父親、叔父或哥哥等人,男方也對等的請人赴宴,加上媒人,約有七八個人,共同請神擇吉日。
娶親:在娶親的前一天,是女方家的嫁女宴,土族稱「麻擇」。女方本家各戶、親戚、朋友、左鄰右舍送來禮物。女方家設宴招待,並擺嫁妝,當眾一一交待男方送來的財禮,縫製了多少件(套)衣服,以及女方家的陪嫁等等。這時姑娘要哭嫁,哭嫁詞委婉動人,感謝山神、土主、鄉親、父母、哥嫂、姐妹的養育之恩和深厚情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