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婚禮習俗:哈達蒙古族青年男女結婚,要選擇吉日,男方要給女方家送彩禮。彩禮有現金、衣服、布匹、首飾、稻穀等。女方家陪嫁的東西有櫃子、被褥、衣服、首飾、電器、自行車、大米、瓜子等。鑰匙由女方家送親人保管,等新娘到了男方家後,由新郎的母親拿錢來贖鑰匙,再交給新娘。結婚前一天,男方要把貼有紅紙的豬肉和酒送到女方家,既作為禮物又讓女方家用於招待賓客。
結婚這一天,新郎在陪郎的伴隨下來女方家迎親,同時要挑點青菜送新娘家。按習俗,迎親過程中新郎不能說話,一切由陪郎應酬和周旋,直到把新娘娶回家。到女方家後,新郎被安排獨席吃飯,並不能動手,只能由陪郎夾菜喂新郎吃。當男方來的人們把嫁妝挑、抬出門的時候,新郎就可以迎上新娘出門了。
新娘梳著少婦的髮式,從上到下、從裡到外都穿著嶄新的衣服。服飾尚青、黑色,衣裙的花邊圖案與上衣的高領,都與內蒙古自治區蒙古族相近。新娘穿的一件小掛,由送親隊伍中一孩童保管。新娘由舅舅抱進轎子,並由新娘的弟弟陪送到男方家。新娘上轎後要哭泣,表示不忍離開家,且要一路啼哭,直至進洞房。
新娘進入男方家大門之前,要燒喜神紙,進入大門後要勸新娘停止哭泣,進入洞房後要揭去新娘的紅頭巾,並供到堂屋中。吃飯時讓新娘在洞房內吃獨席,由新郎為新娘添飯。當晚,姑娘和小伙子要來慶賀,家裡一片歡笑聲和歌聲。
第二天,新婚夫婦要到女方家回門,同時在女方家拜天地和祖先,岳父母同時給新郎一個銀鐲子。從女方家返回男方家的路上,不管碰到什麼人,新婚夫婦都要作揖。返回男方家後,他們還要拜天地和祖先。
第三天去上祖墳。新婚夫婦在姑娘和小伙子的陪伴下,挑著豬頭等供品和食品去上男女雙方家的祖墳。回來後,新娘燒火,新郎挑水,給長輩和同伴燒洗腳水。婚禮至此即告結束。
婚後7天內,新娘不能回娘家,也不能到其他地方住宿。歷史上,蒙古族有男子可以另娶,而原配妻子卻不能改嫁的習俗。現在情況已經發生了根本的變化,結婚自願,離婚自由已成新風,但蒙古族的離婚率是很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