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訂婚到結婚,要經過訂親、算八字、過大禮、迎娶和坐家等過程,禮儀繁雜,時間冗長。先由男方家長托媒人攜帶酒肉和一顆豬心,到女方家說親,女方家長同意後即行敬鍋莊的祭祖儀式,然後雙方互贈紅帖,並將豬心一割為二,一半交由男方帶回家。同時女方也要將自己家的豬心切成兩半,一半贈送男方,一半留給女方,這樣,兩方分別把對方的一半和自家的一半合在一起,表示「永結同心」。此後,逢年過節,兩家都要互贈禮品。聘禮很重,往往要連送三年。在這期間,男方要送女方父母麻布一件,感謝其撫育女兒的恩情;送女方黃牛一條,表示嫁出兩隻腳,得到四隻腳,不算吃虧;另送耕牛及鐵鏵一套,表示女兒走後,用以安慰傷心的土地和牲畜,還要送女方兄弟長刀一把,作為兄弟姐妹分別的紀念。
婚期大多選在冬閒時節。婚禮以後的第三天清早,新娘要背回一桶水,在灶上燃一把柴,然後就返回娘家「回拜」,男方須送上酒肉食物,供女方回拜時宴請賓客。少數普米族婦女,在完婚後的數年中,多半時間住在母家,直到第一個孩子出世,才回夫家坐家。在寧蒗地區部分殘留母權制的普米族中,還存在走訪婚。這種婚姻普米族用「阿注」(朋友)一詞稱呼。男不娶,女不嫁,男女自由結婚,男子入女家不定期偶居,所生子女隨母家,跟母姓,由母撫養,男方不負任何經濟責任,離合自由,男女之間並不建立固定的小家庭。
雲南寧蒗縣永寧區溫泉鄉的拖奇、比奇、拔佳、中瓦都,及瀘沽湖的戛拉、西番坪、洛水等村有近百戶的普米人中還殘存著原始母系制。這裡的男女青年在舉行成年儀式後,就可以參加社交活動,開始了物色阿注的過程。但真正過走婚生活,一般男子要在二十歲左右,女子在十七八歲左右。女子成年以後,母親就要為她準備一間單獨的住房,稱作「客房」。
建立阿注關係的男女青年,開始悄悄往來,男子一般是夜來明去,天長日久,就會被女方的母親姊妹等發現,家裡人一般都會表示支持。於是男青年就會帶上鹽巴、茶葉、糖等禮品,到女子家正式拜見她的母親和舅舅。此後,雙方的走婚關係就公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