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盜鈴的歷史出處】
《呂氏春秋·自知》:「百姓有得鍾者,欲負而走,則鍾大不可負。以錘毀之,鍾況然有聲。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掩其耳。」
釋義:
原為掩耳盜鐘。掩:遮蓋;盜:偷。把耳朵摀住偷鈴鐺,以為自己聽不見別人也會聽不見,比喻自己欺騙自己。
【掩耳盜鈴的成語故事】
春秋時期,晉國貴族智伯滅掉了范氏。有人趁機跑到范氏家裡想偷點東西,看見院子裡吊著一口大鐘。這口大鐘是用上等青銅鑄造而成的,造型和圖案都非常的精美。小偷心裡高興極了,想把這口精美的大鐘背回自已家去。可是鍾又大又重,他使出九牛二虎之力也沒挪動分毫。他思來想去,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把鍾敲碎,然後再分別搬回家。
於是,小偷找來一把非常大的錘子,拚命朝鍾砸去,只聽「光」的一聲巨響,小偷被嚇了一跳,慌了神兒,心想這下麻煩可大了!鍾發出這麼大聲音不就等於是告訴人們我正在這裡偷鍾嗎?他心裡一急,身子一下子撲到了鍾上,張開雙臂想摀住鐘聲,可鐘聲又怎麼捂得住呢!鐘聲依然悠悠地傳向遠方。
他越聽越害怕,不同自由地抽回雙手,使勁摀住自己的耳朵。「咦,鐘聲變小了,聽不見了!」小偷高興起來,「妙極了!把耳朵摀住不住就聽不進鐘聲了嘛!」他立刻找來兩個布團,把耳朵塞住,心想:「這下誰也聽不見鐘聲了。」於是,就放手砸起鍾來,一下一下,鐘聲響亮地傳到很遠的地方。人們聽到鐘聲蜂擁而至把小偷捉住了。
後來,人們根據這一故事引申出「掩耳盜鈴」的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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