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菅人命的意思
明·凌蒙初《初刻拍案驚奇》第十一卷:「所以說為官做吏的人;千萬不要草菅人命;視同兒戲!」
釋義:原意是批評秦二世胡亥把殺人看得像割草一樣隨便。後用草菅人命形容漠視人的生命,任意加以殘害。菅(jiān):一種草。
草菅人命的故事
賈誼,洛陽人,是漢文帝時的一個著名文人。自小聰慧好學,極有才華。被文帝召為博士,後又擔任過太中大夫的官職。但因為被人嫉忌,後謫為長沙王太傅(老師)。政治上的不得志,使他以屈原自喻,寫下了著名的《吊屈原賦》等文章。
後來,漢文帝把他召回宮中,要他擔任梁王劉揖的太傅。梁王是漢文帝最寵愛的兒子,文帝指望他將來能繼承皇位,所以要他多讀些書,希望賈誼好好教導他。賈議就此發了一通議論,他說:「輔導皇子,教他讀書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教他怎樣做一個正直的人。假使像秦朝末年趙高教導秦二世胡亥那樣,傳授給胡亥的是嚴刑酷獄,所學的不是殺頭割鼻子,就是滿門抄斬。所以,胡亥一當上皇帝,就亂殺人,看待殺人,就好像看待割茅草一樣,不當一回事。這難道只是胡亥的本性生來就壞嗎?他所以這樣,是教導他的人沒有引導他走上正道,這才是根本原因所在。」
後來,賈誼到梁國上任擔任太傅,悉心輔導梁王。可是梁懷王不慎騎馬摔死,賈誼自傷沒有盡到太博的責任,因此終日鬱鬱不樂,常常哭泣,一年多後,就死了,死時才33歲。 可是,賈誼這段精彩的論述就此留傳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