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淵明的故事大家喜歡嗎?今天本站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讀一下~
生活在東晉將亡、故國南北分裂時期的陶淵明,被譽為中國「古今隱逸詩人之宗」,田園詩人的鼻祖。 不慕權貴,不戀權棧,毅然決然丟下烏紗帽而回家種地 ,「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自得其樂,活出了人生的另一番精彩。
據《晉書》記載,東晉安皇帝的義熙元年(公元405年),陶淵明受命擔任彭澤縣(今屬江西九江)令。冬天,郡太守派出督察組巡視彭澤。督察專員到彭澤即下榻賓館, 然後差縣裡負責接待跑腿的幹事去喚陶淵明來見。
陶淵明平時就很厭煩這種事,不願面對上邊這些好充大辣子的人物,但又不能不見,只得勉強起身去見。這時,身邊的幹事提醒他:老爺,見上司得穿官服,整肅衣帶,恭敬嚴肅求見,否則有失體統,上邊會對您留下個不好的印象。
陶淵明一聽,更不耐煩了,索性轉身回縣衙 ,說出了那句流傳至今的硬氣話: 「吾不能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鄉里小人邪!」隨手取出官印,封好,附一封辭職信——《歸去來兮》, 交給幹事然後甩手離開。縣令只干了八十天。——這就是那段蔑視權貴的千古佳話的標準版本。
陶淵明果然不愛做官、不想富貴發達嗎?非也。
年少時,陶淵明即發出過「猛志逸四海,騫翮思遠翥」的人生宏願。二十歲外出求官,二十九歲才熬到祭酒——應付場面並無實權的角色。中間幾經蹉跎,四十歲上雄心再起,不信官場沒他的一口湯喝,混跡於各路軍閥的幕府擔任參軍,十多年晃蕩沒多大起色。 在東晉行將就木的時節,好不容易最終算是有了個正經的職位——彭澤縣令。
權力這個東西,跟人們所從事的任何一個社會角色一樣,選擇了, 就需要你承擔與之相應的責任義務,做出與之匹配的犧牲。 做官也是有代價的。做了總統你就不能像一般人那樣去搞萊溫斯基,你甚至不能想逛街就逛街,想爆粗口就爆粗口。而老百姓呢,就沒這些忌諱了。 權力對於執掌它的人是有選擇的,是十分苛刻的, 你的習性是否適合,一輪下來就能見真章。
陶淵明的拂袖而去,後人眼中,多麼地瀟灑。殊不知, 這瀟灑轉身的背後,潛藏著他極其難言的苦衷。 有幾個人,能看穿他棄權歸田的幕後隱情呢?我們不諱言淵明同志的凜然豪放,但我們也不能無視他抉擇時的迫於無奈。客觀上的效果,不能等同於主觀上的初衷。
那麼,陶淵明辭官歸隱的真實原因究竟是什麼呢?
第一,散淡不羈,穎脫不群。——性格不適合做官。 有人說做官的就要和底層民眾打成一片,就要親近民眾,就要不惜將自己混同於一個普通老百姓。這話從情感上講沒錯,但在為人處事、施政治土的權力運作細節上,你若真地把自己弄成個老百姓,你離老百姓不待見也就不遠了。
做官要自律,要拿穩,要不苟言笑;做官要有威嚴,有氣魄;做官還要不同凡響。 至於親民之舉,只不過是偶爾為之的一種姿態,切莫把它當成為官的千金秘訣。陶淵明的天性決定了,上述的哪一條他都做不到。他生活散漫得比普通人還放縱, 他喜歡自由,嚮往自在閒適,無拘無束,實在受不了官場的繁文縟節和清規戒律。
陶淵明的文友顏延之很瞭解朋友的這個特性,因此在陶淵明死後,為其撰寫的《陶徵士誄》中講:俺這哥們「不護細行」——不注意小節;俺這哥們「道不偶物,棄官從好」——性格不適合官場,不如轉而去幹自己喜歡幹的事,逍遙自在。 一個穎脫不群、不與世接的率真文人,怎麼能見容於世俗權力場呢!
第二,寡婦睡覺,上面沒人。——高昇缺乏背景。 後人出於好意,為了給詩人名士套一件富貴光鮮的外衣,稱陶淵明是東晉名將陶侃的曾孫。這純屬穿鑿附會。都是江西人,都姓陶,就一定有血緣關係了?退一步講,即使這二人沾親帶故,陶侃也早已「糞土當年」,於淵明兄這兒毫無借助力了。二十多年游宦,沒人認定他是陶侃的後人。
陶淵明八歲喪父,十二歲庶母離世,生母不知何人。自小家徒四壁,「弱年逢家乏」。 對於不善結人脈的他來說,四十歲干到縣太爺已屬不易。 仕途想有再大的發展,對他這個毫無背景和靠山又不佔學歷優勢的苦出身來說, 顯然是渺茫不可期的事 。 與其如此,就像歌裡唱的:「不如跳舞,讓自己覺得舒服」。
第三,貪杯中物,嗜酒如命。——習性與體制難容。 陶淵明幾乎是在酒缸中泡著生存的,酒,這個常在官場露臉又頗具殺傷力的東西,成了陶淵明難以繼續做官的最大障礙。
陶淵明好酒到什麼程度?舉一個例子。陶任彭澤縣令才不久,朝廷作為特殊待遇,給他分了三百畝田地, 他不假思索,即令手下全給他種上可釀酒的秫(高粱)。 在老婆一再地請求下,他才勉強答應讓出五十畝給老婆去種粳米,其餘二百五十畝還是種上了秫,供他釀酒喝。
陶淵明曾作《飲酒二十首》,詩前《小序》中,他有這樣的自白: 「余閒居寡歡,兼比夜已長,偶有名酒,無夕不飲。顧影獨盡,忽焉復醉。」
有酒就是朋友。說陶淵明厭惡當官的,不一定。江州刺史王弘是個官場老油條,很想結識陶淵明這種雅士,陶淵明不願理睬。有一天聽說陶淵明要去廬山,王弘托朋友龐通帶上酒和酒具,在去往廬山必經的一個叫栗裡的地方,邀請陶淵明來喝酒。
陶淵明當時正患腳疾,照理說行走很不方便,但他一聽有人請喝酒,立馬來了興致,讓兩個門生用小轎子抬著他去,「既至,欣然便共飲酌」。不一會兒,只見王弘到了, 這時候的陶淵明也顧不上討厭王弘了,快坐快坐,三人一起推杯換盞。
陶淵明眼前,酒是須臾不離的好東西。他那個哥們顏延之,公差路過潯陽,造訪老友陶淵明,兩人是天天都喝,每喝,「必酣飲致醉」,不喝醉不罷休。還有更令人叫絕的, 顏延之臨別的時候,給陶淵明送了二萬錢,陶這邊與好友揮手告別,轉身就去了酒家,把二萬錢全放在了賣酒的那兒。 酒家正詫異,只聽陶說: 「稍就取酒」,這樣我到你這兒就能即時喝上酒——點錢數錢耽誤工夫。
與陶淵明相識不相識,有酒便可成其座上賓。所謂「貴賤造之者,有酒輒設。」周圍鄉親鄰里,只要你請我喝,「雖不識主人,亦欣然無忤,酣醉便返。」 誰叫都到,喝倒為止。
酒會亂性,飲者自然洋相迭出。陶與人喝酒,自個兒先醉,很不禮貌地醉語客人:我喝高了想睡覺,你回吧。
酒癮纏身,沒錢怎麼辦?只好連累親戚朋友了。「性嗜酒,而家貧不能恆得。親舊知其如此,或置酒招之,造飲必盡,期在必醉。既醉而退,曾不吝情。 」陶竟然是這麼個不知趣的傢伙 ,甭管誰花錢買的酒,端上就喝,喝就要喝個夠。
再看看陶淵明那篇《歸去來兮》辭,丟下官印,踏進家門即「攜幼入室,有酒盈樽」,先來一口再說。
陶淵明到死最牽掛放不下的,還是酒。在他為自己所作的輓歌中,明言:「但恨在世時,飲酒不得足。」有人做過統計研究, 據說陶淵明的詩作,幾乎「篇篇有酒」。
一個視壺觴若生命的人,恐怕哪一種體制都無法任其逍遙為民父母。 陶淵明選擇棄官,實在是太有自知之明,而並非後人所想當然的以為他不慕富貴只羨仙。
陶淵明的身上,有竹林七賢的影子,只不過,他把七賢的風格,結合自己的特點做到了極致。如若酒後無詩,陶全然就是一個酒徒醉鬼, 而正因其田園詩文的襯托,反射出其歸隱的光芒更為耀眼動人。
於是乎後人臆想了一個結論:陶淵明是看不起做官,如若做官,他定是個政治的能手。陶若有靈,他最清楚自己幾斤幾兩,是塊什麼材料,是花才能綻放,是木才會結果,山高聳,水長流, 俺就是個好詩好文的田舍翁,當官無異於讓俺受洋罪。
陶淵明的人生選擇是明智的,明智才意外地換來了美名。
不過在陶淵明之前的戰國時期,早就有人對隱逸行為發過不同聲音。韓非子在《五蠹》裡講:「智士退處巖穴,歸祿不受」而「民之所譽,上之所禮」,乃「亂國之術」也, 聰明人不奉獻智慧給國家,以其不貪富貴而受百姓君主稱讚禮遇,這種現象也算擾亂國家秩序的一種。
——世事沒有定理,安心做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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