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族是我國的一個具有悠久歷史和燦爛文化的古老民族,現在我國境內有3萬多人,其中60%聚居在帕米爾高原上的塔什厙爾干塔吉克族自治縣,其餘主要分佈在附近的莎車、澤普、阿克陶和皮山等縣,這些縣裡都設有塔吉克民族鄉。自古繁衍生息在帕米爾高原東部的塔吉克人和不同時期從帕米爾高原西部東遷的塔吉克人構成了我國境內的塔吉克族。
塔吉克族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0世紀前期,在阿姆河上游,即在阿富汗北部和帕米爾谷地、阿姆河中游、澤萊浦河河谷以及鹹海地區居住的巴克特裡亞人、粟特人和花剌子模人的土著居民,他們就是塔吉克族的先祖,即說伊朗語的塞人。塔吉克族是我國目前唯一說印歐語系伊朗語族語言的民族。我國塔吉克族的先民很早就活動在帕米爾高原東部一帶,約公元2—3世紀時他們曾於塔什庫爾干一帶剪力過「去曷盤陀」國。這個名稱屬於東伊朗語。唐朝初期,該國歸安西都護府管轄。
公元9—16世紀,塔吉克族先後受吐蕃、喀喇罕王朝、西遼、察合台汗國的管轄。17世紀末,帕米爾高原西部的克什南和瓦罕等地的部分塔吉克人東遷色勒庫爾。18世紀初,塔吉克族改信伊斯蘭教。
18世紀中葉,清王朝在帕米爾東部塔吉克族聚居地區設色勒庫爾回莊,實行伯克制,行政事務歸葉爾羌辦事大臣管轄。新疆建省後色勒庫爾由莎車府分設「蒲犁分防通判廳」,1911年改為蒲犁縣。1954年實行民族自治,建立了自治縣。
塔吉克民族的形成過程,完成於薩曼王朝統治河中地區和呼羅珊的時期。在國家獨立的新條件下,許多文化傳統復興了,並且創造了新的文化珍品,其中包括獲得盛譽的古典詩歌。早在阿拉伯人滲人中亞以前,在中亞各個地區和國家之間經濟與文化聯繫加強以及在封建關係發展條件下城市生活增長的基礎上,出現了中亞某些部族(主要是定居的部族)聯合併混合成一個民族的趨勢。在粟特、吐火羅和呼羅珊三地交界處的一種地區方言的基礎上,形成了當時名為『達裡』語的塔吉克人的全民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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