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火攻需要哪些條件?火攻作戰的技巧原則!

《孫子兵法》火攻需要哪些條件?火攻作戰的技巧原則!

《孫子兵法》火攻需要哪些條件?火攻作戰的技巧原則!

孫子兵法

今天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孫子兵法》火攻篇解析,希望對你們能有所幫助。

火攻是古代常用的作戰方式之一,雙方交戰如何保證補給是關鍵,如果糧草被燒了,在戰場上自然會變為被動的一方。所以火攻往往是衝著對方後勤去的,《孫子兵法》中就有一篇專門講述火攻的散文,包括對火攻的使用原則、目標、條件等因素都有非常詳細的講述。聽說過《孫子兵法》的朋友很多,但有仔細研究過的就很少了,這次就來為大家講下孫武是如何總結火攻的,一起來學習下吧。

火攻篇原文:

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積,三曰火輜,四曰火庫,五曰火隊。

行火必有因,因必素具。

發火有時,起火有日。

時者,天之燥也。

日者,月在箕、壁、翼、軫也。

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火發於內,則早應之於外;火發而其兵靜者,待而勿攻,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則上。

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以時發之,火發上風,無攻下風,晝風久,夜風止。

凡軍必知五火之變,以數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

水可以絕,不可以奪。

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費留」。

故曰:明主慮之,良將惰之,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

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攻戰。

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上。

怒可以復喜,慍可以復說,亡國不可以復存,死者不可以復生。

故明主慎之,良將警之。

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01

這篇是「火攻篇」,顧名思義就是論述火攻的作戰原則。孫子認為火攻有五種,它們包括:火人、火積、火輜、火庫、火隊。所謂「火人」就是焚燒敵軍的人馬。火積就是焚燒敵軍糧草;火輜就是焚燒敵軍輜重;火庫就是焚燒敵軍倉庫;火隊就是焚燒敵軍運輸設施。而且孫子說,要火攻就要隨著準備好,要看準天時和選好日子,所謂「發火有時,起火有日。」 日子和天時有兩點:乾燥的天氣和起風的時候。

對於火攻,孫子的戰術思想還是要「變」,也就是用以上五種方法,再根據敵人的情況隨機應變。

「火發於內,則早應之於外;火發而其兵靜者,待而勿攻,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則上。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以時發之,火發上風,無攻下風,晝風久,夜風止。」

就是說,如果在敵人內部放火,就要提前派兵從外面策應。火已燒起而敵軍依然保持鎮靜的,就應等待,不可立即發起進攻,等到火勢旺盛到了極點後,再根據情況作出決定,可以進攻就進攻,不可進攻就停止。

火也可以從外面點燃,這時就不必等待有人從敵人內部策應,只要適時放火就行。從上風放火時,不可從下風進攻。白天風刮久了,夜晚風就容易止息。凡是領兵打仗必須掌握這五種火攻方法,靈活運用,等待放火的時機條件具備時再進行火攻。用火來輔助軍隊進攻,效果最為顯著,用水來輔助軍隊進攻,就能加強攻勢。水可以把敵軍分割隔絕,火可以焚燬敵人的軍需物資。

02

接下來,孫子論述了發動戰爭的原則,如果打了勝仗,消耗了國力和物資,還沒有得到任何好處,那就一定會有問題。這種情況叫: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費留」。

費留的戰例,典型的是春秋時吳伐楚之戰,孫子當時也參與了,吳王闔閭殺吳王僚即位,銳意改革,軍事強盛,就開始伐楚爭霸。吳王闔閭三年,與伍子胥、伯嚭、孫子攻楚,獲得大勝,當時闔閭就想直取楚國國都郢都。孫子說,民眾疲勞,不能攻打郢都,要等待時機。闔閭才作罷。

吳王闔閭四年、六年,吳國又兩次大敗楚國,中間第五年還擊敗越國一次。到了第九年,闔閭憋不住了,問伍子胥和孫子,說當初你們都反對我打郢都,今天如何?這回二人都同意,說聯合唐、蔡兩國就行。於是吳軍再舉攻楚,一舉拿下了郢都,楚王逃亡,創造了春秋戰史上攻下大國都城的第一例。

連續九年都在打勝仗,怎麼樣呢?費留了。因為只有軍事,沒有政治,不僅佔領楚國後政治沒怎麼弄沒有能「修功」,自己本國政治也沒弄明白。闔閭在郢都「費留」,越國就乘虛而入攻打吳國。楚國向秦國求救,秦國也來攻打吳軍。吳軍和秦、越兩國作戰,都敗了,闔閭的弟弟夫概見他哥哥在郢都滯留不歸,他自己先逃回國去自立為王。 國內亂了,闔閭匆忙回師討伐夫概,楚國收復郢都,夫概逃亡投降楚國。闔閭這一仗,最後什麼也沒撈著。不過第二年,他又伐楚,打了一個大勝仗。

闔閭的吳軍一直很強大,威震華夏。不過,沒有六十年的江湖,吳王闔閭十九年,闔閭在和越國的戰爭中傷重而亡。他的兒子夫差即位。闔閭臨死告訴夫差,別忘了是勾踐殺了你爹!夫差和勾踐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夫差的吳國後來為勾踐所滅,成為春秋時期比較早滅亡的大國。「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吳國正是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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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戰百勝都沒有好下場,那為什麼還要用兵,所以孫子說:沒有好處,就不要行動,沒有取勝的把握,就不要用兵,不到危急關頭不要開戰。國君不可因一時的憤怒而發動戰爭,將帥不可因一時的憤懣而輕易出陣求戰。符合國家利益才用兵,不符合國家利益就不要用兵。因為一時憤怒還可以重新變為歡喜,一時憤懣也可以重新轉為高興;國家滅亡了就不能復存,人死了也不可以再生。所以,對待戰爭,明智的國君應該慎重,賢良的將帥應該警惕,這是安定國家、保全實力的根本道理。

在這一篇「火攻」,孫子重點論述了火攻作為一個輔助的戰爭手段的具體用法,同時在最後,孫子再一次強調了「能不戰就不要戰」,戰爭是消耗雙方財力物力的事情,如果沒有任何利益,那為什麼還要大戰呢?還是前面我們講到的,如果能「不戰而屈人之兵」是最好的選擇。同時,孫子也強調了,不要因為一時衝動而戰,在克勞塞維茨的《戰爭論》中也講到,戰爭的最終目的是政治,而不是一時逞強,爭強好勝並不是戰爭的目的。這跟孫子兵法所提倡的「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上。」是同樣的道理。兵家常說:戰爭的最高境界是不戰。如果好大喜功、窮兵黷武,不僅勞民傷財,而且會禍國殃民,最終還有可能導致自身的覆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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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末年,隋煬帝窮兵黷武,三征高麗,皆大敗而歸。戰爭勞民傷財,致使生靈塗炭,民不聊生,不久便爆發了聲勢浩大的農民起義。李密、翟讓、竇建德、李淵父子等趁機紛紛起兵,中原大亂。在四方義軍的追殺下,煬帝被迫逃往江都,後被部將殺死。隋煬帝窮兵黷武,「非危而戰」。他多次遠征高麗,均無功而返。此舉不僅勞民傷財,而且引發了隋末農民起義的浪潮,最終也為他身死江都埋下了隱患。

歷史上因「主怒而興師」而遭慘敗的例子也不在少數。秦昭襄王四十九年,公元前258年,秦昭襄王再次派白起率軍攻打趙都邯鄲。白起認為,當時國內空虛,不宜再出師邯鄲,雖然長平之戰秦軍獲勝,但卻傷亡很大,於是推辭出兵。昭襄王另選他人率軍攻趙,卻久戰無功。昭襄王再次敦促白起出征,白起稱病不從。昭襄王大怒,命其帶病出征。白起說道:「寧為斷頭之臣,不做敗軍之將。」昭襄王終究是不聽勸告,執意發兵攻趙,結果大敗。

白起身為秦國將帥,久經沙場,對戰爭的利弊得失最有發言權。他明白第二次出兵伐趙會有什麼樣的後果,於是極力勸諫昭襄王不要輕易出兵,可是昭襄王偏偏不聽勸阻,結果出師未捷,而且損失慘重。昭襄王的失敗是因為他違背了「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的作戰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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