叼羊是烏孜別克族青年男子普遍參加的民間體育娛樂活動,傳說叼羊活動起源於中世紀。當時,突厥各部落主要從事遊牧業,而狼是牲畜的死敵,因此,牧民們對狼特別仇視,他們一旦獵獲了狼,便將狼馱於馬背上奔跑,大家一擁而上,爭相搶奪,以此開心娛樂。後來發展成一種專門的娛樂形式,並由叼狼改變為叼山羊或叼山羊羔的群眾性娛樂活動。
叼羊是一種激烈的馬上活動,是一場力量和勇氣的較量,是比賽馬和騎術的一項活動,多在節日和喜慶集會時舉行。叼羊多在平坦開闊的大草地上舉行,分為個人和集體兩種比賽形式。習慣認為,吃了被叼的羊肉,能除病免災,而且會交好運。
烏孜別克人民把叼羊看成是祈求幸福的儀式。他們認為,如果叼到羊的人把羊扔到誰家的門口,就表示給誰家送喜訊來了,這家的主人就得給叼羊的人和馬披紅戴花,熱情招待。如果是在婚禮時叼羊,那就更有風趣了。
太陽剛升上東方,參加婚禮的人就穿著鮮艷的民族服裝走出氈房,聚會在廣闊的草原上。大家都到齊後,新郎和新娘從主婚人手裡接過宰好的肥羊送到人群中心,隨著新郎的一聲長嘯,叼羊活動就開始了。
剎那間,騎手們分成兩方,激烈爭搶。只見他們時散時聚,左右馳騁,角逐得難分難解,直到黃昏才住手。這時,草場四周圍觀的人鼓掌慶賀,勝利者高舉奪得的羊,向人們揮手致意。舉行婚禮的人家會高興地宴請大家歡樂通宵,盡興方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