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喪葬,一般行火葬,部分地區行土葬。老人病故後,將其衣服脫去,將遺體扶起,成蹲坐狀,雙手合十,兩拇指撐於下頜骨,放在原處的炕角頭,周圍用乾淨土坯擠緊,上面披上衣服或白布。當天早晨,即派人去向喇嘛或本本子占卜葬期,邀請本家各戶家長商議治喪事宜。請木匠趕做靈轎。第三天下午,將遺體入殮,用一條向左擰成的白布或黃布條,在每一關節處綰一鄉球,一身要綰七至十三個,然後套上黃布做的套子,土族語稱「布日拉」,裝入靈轎內。
靈堂設在堂屋裡。一般在家停放五至七天。老人病故要請喇嘛誦經超度,並由喇嘛主持,每晚請本家老少集體念「嘛呢」。舉行葬禮的前一天,是集中祭奠的日子,土族語稱「日格」。本家各戶、親戚、朋友、左鄰右舍都有要來弔唁,舅舅來「認骨」。土族喪葬要待客。一般分三頓飯、饃饃茶、酥油炒麵、蒸油饅頭和稠米飯。一般不動葷,只吃素。三道茶飯後,舅舅舉行「擺外」、慰亡靈儀式,對亡人的一生作出公正的評價,對兒孫們的孝心作出褒貶。「擺外」後,黃昏時分,請人到一個僻靜處,砌火化爐。舉行火化儀式,一般在早晨六七點鐘。
靈轎由兒子、侄子等抬到火葬場。遺體由其兒子或侄子從靈轎中抱出,面向西方,放入爐內後,送靈轎者都跪拜在周圍祭奠。女兒、媳婦都要哭喪。由指定的兩位本家弟兄點火。靈轎也要砸碎火燒。喇嘛誦經,向火化爐內投放五色糧食,澆酥油汁,約兩小時左右,火化結束。
下午拾取骨灰,放在一尺多長的柏木匣內,由兒子或孫子用一根紅繞牽引,埋在臨時選定的地方,待到第二年清明時,再遷到祖墳地埋葬。亡人送葬後,子女服喪,一般為七期,四十九天。服喪期間,男子不戴帽子,婦女不穿有色彩的衣帽,不串親訪以,當年不貼春聯,不拜年,以示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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