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例存疑》是清末重要法律史著作。薛允升著。清光緒三十一年 (1905) 北京琉璃廠翰茂齋始刊。
薛允升(1820—1901),字雲階、克猷,長安 (今陝西西安市)人。咸豐進士。歷任山西按察使、山東布政使、署漕運總督、刑部尚書等職。他博覽群書,精通律學,主要著作除《讀例存疑》外,還有《漢律輯存》、《唐明律合編》、《服制備考》 及 《薛大司寇遺集》等。
本書54卷。1—6卷為名例律,其細目為: 五刑、十惡、八議、應議者犯罪、應議者之父祖有犯、職官有犯、文武官犯公罪、文武官犯私罪、犯罪免發遣、軍籍有犯、犯罪得累減、以理去官、無官犯罪、除名當差、流囚家屬、常赦所不原、流犯在道會赦、犯罪存留養親、天文生有犯、工樂戶及婦人犯罪、徒流人又犯罪、老小廢疾收贖、犯罪時未老疾、給沒贓物、犯罪自首、二罪俱發以重論、犯罪共逃、同僚犯公罪、公事失措、共犯罪分首從、犯罪事發在逃、親屬相為容隱、處決叛軍、化外人有犯、有條別有罪名、加減罪例、稱乘輿車駕、稱期親祖父母、稱與同罪、稱監臨主守、稱日者以百刻、稱道士女冠、斷罪依新頒律、斷罪無正條,徒流遷徙地方、充軍地方。7—8卷為吏律,分為職制1卷、公式1卷。9—17卷為戶律,分為戶役、田宅各1卷,婚姻2卷,倉庫2卷,課程、錢債、市��各一卷。18—19卷為禮律,分為祭祀、儀制各1卷。20—24卷為兵律,分為宮衛、軍政、關津、廄牧、郵驛各1卷。25—49卷為刑律,分為賊盜7卷、人命3卷、鬥毆3卷,罵訾1卷、訴訟2卷、受贓、詐偽、犯奸、雜犯各1卷、捕亡3卷、斷獄2卷。50—51卷為工律,分為營造、河防各1卷。52卷為總類,53—54卷為督捕則例。
薛允升前後任刑部官員近40年,退休之後又專著生平學問心得。《讀例存疑》為諸書中最為重要的著作。全書以當時律例為依據,「隨時酌中,因事制宜」逐條加以分析討論,對於例中彼此抵牾,前後歧異,及應增應減、畸輕畸重,分析未明、罪名雜出的地方,一一疏證,並會通前代刑律,博引前人學說,闡發作者本人見解。薛允升的疏證對於律例源流更顯清晰,體例概念歸於統一,有很大作用,對研究清代法律具有重要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