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怒族地區生產力水平低下,經濟文化非常落後,長期過著衣不遮體、食不飽腹的悲慘生活。過去,他們在生產上使用刀耕火種、木棍點播,以木鋤、石鋤、石刀、石斧為生產工具,木臼、木碗、竹桶為生活用具。由於工具所限制,人們無法從事更高更複雜的生產勞動,只能從事一些簡單的生產勞動,如採集、狩獵的方式來維繫自身的生存以及種族繁衍。因此,作為勞動力的體現者每個怒族男子都必須將部分精力用於狩獵活動,以此來獲得食物,故狩獵在怒族早期的社會中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這種特定的社會裡,如果一個男人不會狩獵會被人看不起,娶不上媳婦,就像一個怒族婦女不會織麻、縫農,難嫁出去一樣。因此,在怒族社會裡,對男孩的狩獵教育是極為重視的。
如:怒族男孩從3—4歲後,可以得到一把父親親自做的小弩弓,到15一16歲就成為了一名獵手了。在狩獵中.要獵取大型動物如虎、豹、熊、野牛等兇猛的野獸危險很大,沒有集體的力量、狩獵的技術和膽量,狩獵是不可能的。當獵手們獵到獵物後,行使祖傳規矩,見者一份。寨子裡未參加打獵的也能得到一份獵物。男女老幼共同分享著獵獲物。為了今後同樣獲得更多的獵物,怒族在獲得獵物和出獵前都要進行祭獵神,這是為什麼呢?
相傳在很早以前,怒族寨子裡有個名叫俄四的人,給孫子娶了媳婦。兩年後,孫媳婦生了一個名叫義梅的女孩。山神知道後想娶義梅為妻,但俄四一刻也捨不得離開義悔,下地勞動也把她背在背上,山神無法娶走義梅。有一年,夫妻倆到地裡幹活時.把義梅放在搖籃裡,然後掛在樹上。
當太陽偏兩時,夫妻倆要給女兒餵飯,掀開麻布毯子一看,搖藍裡的女兒不見了,夫妻倆急得到處尋找,呼喚女兒的名字。忽然在懸崖絕壁上聽處女兒的聲音,夫妻倆抬頭一看,女兒長大成了個大姑娘,在懸崖上織著布。夫妻倆高興地呼叫女兒,女兒同答說:「阿爹、阿媽,我不能回到你們身邊了,我已經嫁給山神了」,請你們回去吧」。
到了秋天糧食收割後,義梅的舅舅和叔叔們一清早就帶著三隻獵狗去打獵,來到巖壁下見了義梅。義梅說:「舅舅、叔叔們,前幾天你們不來,現在只有一隻斷了腿的岩羊和一隻瞎了眼的野雞了」。義梅的舅舅和叔叔們追獵時真的只獵到一隻斷了腿的岩羊和一隻瞎了眼的野雞。從此,寨子的人們知道,拉圭(老虎巖)是山神居住的地方,每年都帶著家畜和家禽去到那裡祭奠山神,並形成了山神氏族。迄今,居住在果科格甲登村的怒蘇自稱是山神氏族,又稱為拉甲要、 從以上故事說明了怒族崇拜的是女獵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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