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明史》,大家都會想到什麼呢。
清代學者曾經對清人編修的《明史》有著很高的評價,稱它「刪述融汰,結構宏肅,遠在宋、元諸史上。」實際上仔細推敲,《明史》自然不可能十全十美。下面筆者就簡單和大家聊聊《明史》的一些缺陷。
《明史》從動議計劃到正式開工,前後共三次大規模修繕,歷時逾百年。一般而言歷史上修纂正史,歷時越多則修史質量越高,耗用時間和成品水平總歸是呈正相關的。自公元1645年清廷為前明官修歷史的意見出現,到18世紀末基本成型。這期間明史修纂工作實際上斷斷續續,且順治、康熙、乾隆三代帝王對明史的修纂都有不盡相同的要求與「癖好」。過程中歷次爭論和軍政要史常導致編修工作半途停滯。例如康熙前期三藩之亂發生,曾一度打斷修史工程。
另一方面清廷的修史部門存在一些問題。清廷雖下令開館編修《明史》,但是實際負責機構明史館一向結構鬆散,參修官員品級不高,多為七品,俸祿不多。史館也並沒有嚴格的考勤制度,編修人員「開小差」的現象並非個例。修史計劃自然要大受影響。
所以《明史》之中有不少史實上的「硬傷」。例如《明史》中記載魯王朱以海溺海而死是鄭成功所為。事實上今天我們知道鄭成功比魯王朱以海去世得早,鄭成功去世於1662年夏,而朱以海實際上是在該年11月才在金門病逝。這樣一來,鄭成功「弒君」的「罪行」也就不證自明瞭。
雖然《明史》修纂工作受到清初統治者的重視,「成於國初遺老之手」,在史料編排上還是很靠得住的。但不可避免地由於歷史局限性、政治因素干擾等諸方面作用留有一些遺憾。後世治史之學者不得不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