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學說在近現代以來的新發展就是新儒學,新儒學又稱新儒家,是近代西方文明輸入中國以後,在中西文明碰撞交融條件下產生的新的儒家學派。狹義的新儒學,是指梁漱溟、張君勵、熊十力等人所提倡的新儒學。廣義的新儒學則可上溯到鴉片戰爭以來關於儒學變革的所有學說。
■從鴉片戰爭到戊戌變法是新儒學的準備階段,這一階段主要表現為儒家學者在西方文明衝擊之下被動接受西方文明的一些內容以求自強,「中學為體,西學為用」是這一階段的代表思想。
■從戊戌變法到辛亥革命是新儒學的萌芽階段,這一階段主要表現為康有為、梁啟超等人日趨成熟的托古改制的社會改良思想,即用儒學來解釋改良思想。代表作有《大同書》等。
■從戊戌變法到五四運動是新儒學的嬗變階段,這一階段主要表現為孫文的籍古創製,孫文在學習西方民主經驗和思考西方弊政的基礎上,仿慕儒家體制創立了政權與治權分立的民權學說和五權分立的政體學說。在《建國方略》中慕仿周禮制訂了非常詳細的「結會」「動議」等程序和儀規;在《民族主義》講稿中以恢復「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等儒家道德,作為復興民族的基礎;在《民權主義》講稿中以儒家「聖賢才智平庸愚劣」的觀念來講解真平等與假平等的分野。在《民生主義》講稿中以儒家倡導的大同主義作為民生主義和社會主義的同義語。
■從五四運動到新中國建立是新儒學的開宗明義階段,這一階段主要表現為梁溯溟、張君勵、熊十力等人開始在「新儒學」旗幟下進行的儒學研究。新儒學開宗的政治基礎是當時的官方意識形態三民主義中含有儒學的內容。這一階段的特徵是:新儒學的活動主要體現於思想領域;新儒學的目標是在匯通中西文化的前提下解釋和發展儒學。代表作有梁溯溟的《鄉村建設》、賀麟的《儒家思想的新開展》等。主要成果是熊十力繼承六王心學構築的「新儒學思想體系」和馮友蘭的「新理學」。總的說來,新儒學基本上是以儒學的「內聖外王」為立宗之本的,它是在儒學遭到普遍責難的時候出現的。這一階段的新儒學在思想研究領域進行了一些探索,但是沒有對社會發展產生有價值的影響。
■從新中國建立到大六文化大革命結束是新儒學的沉寂階段,這一階段不僅中國大六的新儒學研究歸於沉寂,海外新儒學亦甚少成績。
■文化大革命結束以後是新儒學的恢復和發展階段。這一階段尚在進行之中。恢復階段的主要特徵是過去的一些新儒學著作重新進入人們的視野,學術界開始反思和討論新儒學的功過利弊。發展階段的主要特徵是在過去「新儒學」研究的基礎上,對儒學和新儒學進行徹底的和全面的去糟取精古為今用。發展階段的新儒學是當代和諧文化的組成部分,新興的「大眾儒學」是當代新儒學發展的最高成果。
■大眾儒學,是一種新的新儒學研究派別,是當代和諧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概念和定義是劉周在「全世界都來踐行大眾儒學,促進和諧社會和諧世界建設(倡議書)」和「劉周倡議書答疑」中首次提出的。大眾儒學的主要觀點是:
●儒學的核心是仁和禮。仁就是以「愛人」之心推行仁政,使社會成員都享有生存和幸福的權利;禮就是用「正名」(即道德教化)的方法建立社會的道德秩序,使社會成員對自身的社會地位都有穩定的道德認可和道德定位。社會成員普遍享有生存和幸福的權利,就沒有造反作亂的必要;社會成員普遍認可社會的道德秩序,遵守符合自身具體情況的道德規範,造反作亂就沒有道德依據(即沒有意識形態基礎)。社會成員既沒有造反作亂的必要,又沒有造反作亂的意識,社會就可以長治久安。所以儒學是一種超越社會形態和階級形態的社會統治方略和社會管理學說。儒學在歷史上曾經作為我國奴隸社會某些諸侯國在某些時期的主流意識形態,同時又是我國整個封建社會的主流意識形態——這一史實,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仁和禮的關係是仁禮一體。不講仁只講禮,禮就不會被社會成員普遍認可,就會遭到反對;不講禮只講仁,社會成員不受道德約束,就會由思想上的無政府狀態引發現實中的無政府狀態。所以仁和禮是不可分的。社會發展會使人們的道德觀念發生變化,禮的一些具體內容需要根據時代的變化而予以改變和調整,這種改變和調整是仁的體現。
●儒學「仁禮一體」的體系中包含了法的內容,禮和法應該很好的結合。禮的作用主要是預防犯罪,法的作用主要是懲罰犯罪。對犯罪個體的懲罰不是法的全部意義,懲罰所能產生的社會影響(即能不能從總體上減少全社會的犯罪)才是懲罰的主要目的。建立分層踐行的「以禮為體,以法為用」的禮法體系,是實現社會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儒學「民貴君輕」的思想,表明儒學不是把「君」置於自己學說的中心,而是把「民」(即人民大眾)置於自己學說的中心。儒學對「舜娶而不告」和「湯武革命」的贊成,表明儒學不是片面維護居上位者的利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內涵一方面是:君守君道臣守臣道,父守父道子守子道;一方面則是:君守君道是臣守臣道的前提,父守父道是子守子道的前提。所以,在居上位者違背仁和禮的時候,居下位者是可以採取積極的或消極的手段來維護仁和禮的。所以,儒學的本質就是大眾儒學,其根本精神是維護國家社會的和諧運行。儒學不僅是中國古代的社會統治和社會管理學說,而且與近代以來的資產階級民主政治學說,乃至民主革命學說和供產(和諧)主義說都是兼容的。
●儒學「禮之用和為貴」的思想,表明禮的最高境界和最高目標,就是創造人與人之間的和諧暨全社會的和諧。儒學認為,踐行仁禮和維護仁禮是社會和諧的基礎。「湯武革命」和「舜不告而娶」的目的是「復禮」而不是作亂。所以,他們不是在破壞和諧,而是在恢復被破壞了的和諧的基礎。所以,「湯武革命」與「克己復禮」在本質上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創造和諧、促進和諧的行為。儒學承認一切人(尤其是居下位者)的維護仁禮的責任和權利,可以使人們(尤其是居上位者)在違背仁禮方面,不致走得太遠。可以使人們在破壞和諧基礎的道路上,不致走得太遠。因此,只會對維護社會和諧產生積極作用。它同時也表明禮的根本精神是:不同地位的人們之間的相互協調和相互尊重。所以,儒學文化是一種和諧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