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的「妻妾」義不是來源於「累贅」「包袱」義,也不是來源於「疲勞」義,而是來源於「累」的「財產」義。在漢語中,用來稱呼妻妾的詞語很多。「拙荊」「賤內」「內人」皆是,這些詞語比較常見,構詞理據也比較清楚。漢語中還有一個詞語也是用來稱呼妻妾的,那就是「家累」。《土風錄》:「妻孥謂之家累。」妻妾何以稱「家累」呢?
「家累」最初當作「累」,語出《漢書·西域傳》:「募民壯健有累重敢徙者詣田所」,顏師古注曰:「累重謂妻子家屬也。」那麼,「妻妾」為何用「累」來指稱呢?也許多數人會認為,「累」就是「累贅」「包袱」。古代的文人士子多是先成家而後立業,而立業就會覺得有妻妾家室會有所束縛,妻妾自然就成為他們的「累贅」,成為他們的「包袱」。這種看法,似乎有些道理,其實是不能服人的。如果「累」的「妻妾」義來源於「累贅」「包袱」義的看法能夠成立的話,「累」也有「疲勞」之義,是不是可以說擁有妻妾,不僅要養活自己還要養活自己的妻妾,生活就很「疲勞」呢?其實,「累」的「妻妾」義不是來源於「累贅」「包袱」義,也不是來源於「疲勞」義,而是來源於「累」的「財產」義。「累」的「財產」義在古文獻中屢見不鮮。《漢書·匈奴傳》:「悉遠其累重於余吾水北。」顏師古註:「累重謂妻子資產也。」從顏師古的注可以看出,在古代,「累」還包括財產。
我國古代是以男權為中心的社會,女性完全沒有地位可言。在經濟上,她們完全依附男子,毫無獨立性。在文化上,她們被賦予女子無才便是德的思想。可以這樣說,她們就是男子的一種資產,一件物品,可以贈送,可以交換。正因為如此,才有「送妾」的說法。據說戰國末期的呂不韋,為了部署進入秦國的計劃,不惜花重資買來趙姬為妾,並進獻給秦異人以達到自己飛黃騰達的目的。女性在他們的眼中,常被視為「物品」「財產」,因此也就有「正房」「側房」「正捨」「賤室」「敝房」「房下」「屋裡」「側室」等各種以捨、房等家庭財產來對妻子進行指稱的文化詞語,才產生了眾多與「物品」「財產」稱呼妻妾有關的文化現象。這裡需要說明的是,「房」「捨」「室」多以「妻妾」居住的地點而言,但從深層次來看,也是男權社會根源的反映。
另外,我們也可以從「帑」(古同「孥」)字看出「妻妾」與財產的關係。《左傳·文公六年》:「賈季奔狄,宣子使臾駢送其帑。」杜預註:「帑,妻子也。」「帑」字從巾,巾表示財物。因此,從「帑」字也可看出把妻妾稱為「家累」與財產有關係。「家累」用來指稱「妻妾家屬」,後來又演變為「賤累」。「賤累」多是對妻妾的一種謙稱。不過,這也從另外一個側面深深地反映出了我國古代女子在社會中的低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