撮羅子的製作方法
撮羅子是可拆卸性帳篷,最快的時候20分鐘就可以搭起一個,它的蓋造方法也極為簡易且實用。撮羅子的選址,是在地勢較高、陽光能照射到而且水和柴草就近可取的平坦之處。
「撮羅子」又稱「斜仁柱」,是鄂倫春、鄂溫克、赫哲等東北狩獵和遊牧民族的臨時住屋,這種圓錐型房屋一般高約3—5米,由二三十根碗口粗的松木為主幹搭建而成,外面覆蓋樺樹皮和帆布,看上去很像印第安人的「提皮」。
它一般被建在地勢較高、陽光能照射到而且水和柴草就近可取的平坦之處。撮羅子的內部空間比較寬裕,地面直徑一般為4—6米,室內北、東、西三面搭設供人起居坐臥的舖位。有的是用乾草和樹皮直接鋪在地面上,更多的則是在約一尺高的架子上鋪木桿木板,上鋪草蓆或皮子,可以更好地防寒防潮。按照民族習俗,「撮羅子」內的方位是有不同等級區別的。
撮羅子的風俗禁忌
撮羅子內的空間,高約一丈,地面直徑一丈二三尺至一丈六七尺。如門向南開,則在室內北、東、西三面搭設供人起居坐臥的舖位。有的是用乾草和樹皮直接鋪在地面上,更多的則是在約一尺高的森架上鋪木桿木板,上鋪草蓆或皮子,可以更好地防寒防潮。鋪和門之間的中央空地,是燒火取暖做飯的地方。按照這些民族的習俗,撮羅子內的方位是有不同等級區別的。北面(正面)是安放神位之處,最為尊貴。
平時只有男主人和男性貴客才能在北鋪坐臥。如果供人起居,也只能是家中長輩。有的民族甚至規定,只有喪偶的男性長輩才能睡在北鋪,如果夫妻都健在或夫亡妻在,則只能睡在右邊的舖位。
此外,家中的主婦和未婚女孩允許到北面神位前,而其他已婚婦女則不能,因室內中央是火位,他們不可以越過。火位兩邊的位置以右為上,兒子婚後與父母同住時,小兩口只能住左鋪,而且睡覺時應是男在北婦在南。由此可以看出,這些規定的基本原則是以北為尊、以男為尊。
受民族文化的影響,撮羅子還有一項特殊的風俗——婦女生孩子時必須移到原住撮羅子附近另搭的「產房」中去。這種「產房」也是撮羅子的樣式,只不過矮小簡單一些,有的還專搭一根橫木,做分娩時的把手。
產房內設左右兩鋪,產婦住右,婆婆或助產女眷住左。
待新生兒滿月後,產婦可回到原住撮羅子,產房隨之拆除。這種做法的用意,並非特殊關照產婦,而是認為生孩子是「不潔」之事,應該避開家中供神和男人居住的地方。
可見撮羅子不僅樣式很原始,而且其使用風俗也帶有許多古老觀念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