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求婚一般由男方請另外氏族的人當「交西」(媒人)的角色。媒人要能說會道,通曉求婚禮節和一整套專門用語。媒人要帶兩瓶或四瓶酒(偶數)到女方家,在一番寒暄後,媒人唱著說:我們打算向你們借個酒壺。向女方父母說:沒有。媒人說:不是用杯酒來哄你,不是用碗酒灌醉你,而是對長者敬酒,請借個酒壺吧!女方父母說:酒壺是有。媒人說:那就借一個吧!據我們老人說,您家有一個金匣子,金匣子內有一把金剪子,並有使用金剪子的姑娘;我們那裡有一位為皇室所愛,神所寵信,持有白玉箭環,拿著彩色弓箭,能射穿山巖的小伙子,想娶你們的愛女為妻。女方父母說:有是有,還不懂什麼,還離不開父母,不行。媒人說:我們老人說,和你們交往到木頭馬鐙踏毀,未曾發生過衝突,鐵製的馬鐙雖被磨斷過,從來未有過冷熱和矛盾,並從古至今沒有斷過姑舅關係。有兩匹馬時,雙方平分騎用,只有一匹馬時,共同騎用。老人讓我聽到你方和悅的、滿意的答覆才回去。總之,媒人要用盡他那三寸不爛之舌來說服女方父母。
這時,對方若同意時就說:客人既然這樣堅持,我們沒有辦法,就是從甘珠爾廟一帶,也得給找到一隻羔羊(烏奴洪或呼儒布),交給您吧!
有的家庭女方父母同意,就在媒人帶來的酒瓶上偷偷繫上一條紅布條。這時媒人說:您說的烏奴洪會變成女孩,呼儒布將變成男孩。這樣媒人表示謝意,完成初步的任務而回。
過去通古斯鄂溫克人求婚時,由男方父母請一人到女方家,帶去一條哈達和一瓶酒,先把哈達獻到神像前,當女方家給倒奶茶時,拿出酒,借用對方的杯子向男女主人敬酒,同時說:某姓某人現住那屯,有子名叫「×××」,年「××」歲,將來想迎接你的女兒為妻。對方如喝了酒,留下哈達時,表示有可能成親,但絕不當時表示。過幾天如把哈達返還時,即表示不同意,如不返還哈達,即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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