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這個名稱,由來已久。出自《後漢書.東平憲王蒼傳》:「親屈至尊,降禮下臣,每賜宴見,輒興席改容,中宮親拜,事過典故。」一指典制和掌故;二指詩文中引用的古代故事和有來歷的詞語;三指具有教育意義且大眾耳熟能詳的公認的人物、事件。那麼下面本站小編就為大家帶來關於割發代首的歷史典故,一起來看看吧!
「割發代首」說的是建安三年夏,曹操親率大軍兵發宛城討伐張繡,途中自己的馬踩了麥子違背自己的命令,便割下頭髮代替殺頭的故事。
《曹瞞傳》記載:常出軍,行經麥中,令「士卒無敗麥,犯者死」。騎士皆下馬,付麥以相持,於是太祖馬騰入麥中,敕主簿議罪;主簿對以春秋之義,罰不加於尊。太祖曰:「製法而自犯之,何以帥下?然孤為軍帥,不可自殺,請自刑。」因援劍割發以置地。
三國時期,曹操發兵宛城時規定:「大小將校,凡過麥田,但有踐踏者,並皆斬首。」這樣,騎馬的士卒都下馬,仔細地扶麥而過。
曹操的官兵在經過麥田時,都下馬用手扶著麥稈,小心地蹬過麥子,這樣一個接著一個,相互傳遞著走過麥地,沒一個敢踐踏麥子的。老百姓看見了,沒有不稱頌的。有的望著官軍的背影,還跪在地上拜謝呢。
曹操騎馬正在走路,忽然,田野裡飛起一隻鳥兒,驚嚇了他的馬。他的馬一下子躥入田地,踏壞了一片麥田。
曹操立即叫來隨行的官員,要求治自己踐踏麥田的罪行。官員說:「怎麼能給丞相治罪呢?」
曹操說:「我親口說的話都不遵守,還會有誰心甘情願地遵守呢?一個不守信用的人,怎麼能統領成千上萬的士兵呢?」隨即抽出腰間的佩劍要自刎,眾人連忙攔住。
這時,大臣郭嘉走上前說:「古書《春秋》上說,法不加於尊。丞相統領大軍,重任在身,怎麼能自殺呢?」
於是,他就用劍割斷自己的頭髮說:「那麼,我就割掉頭髮代替我的頭吧。」
曹操又派人傳令三軍:丞相踐踏麥田,本該斬首示眾,因為肩負重任,所以割掉頭髮替罪。
剪頭髮是件很正常的事,可是,古代人認為:頭髮是從父母那裡繼承來的,隨便割掉不僅大逆不道,而且還是不孝的表現。曹操作為封建社會的政治家,能夠割發代首,嚴於律己,實屬難能可貴。
曹操「割發代首」的典故向我們揭示了依法制軍、從嚴制軍的重要性。如果曹操當時置已經長熟的莊稼於不顧,任由軍隊亂馬齊踏,遭殃的自然是辛苦了一季的百姓。如此看來,曹操的命令是有其積極意義的。然而,讓曹操頗為尷尬的是,正是這個臨時下達的軍令卻讓他自己犯了法,結果造成了執行難。雖然最終採取了變通的方法,但軍法的嚴肅性已經大打了折扣。
從這一事件的主觀願望講,曹操所下的命令是由嚴肅軍紀、保護百姓的勞動果實引起的,但由於所定軍紀隨機性強且缺乏彈性,處理的結果令制定者無奈。這就給我們以思考:在部隊的日常工作與訓練中,到底應該執行什麼樣的紀律標準。聯繫到當前,我們少數基層帶兵人,新官上任三把火,為把兵帶好,便一拍腦袋制定出一些自認為有效可行的土政策,並把它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
為了達到預期效果,甚至人為地拔高一些工作和訓練標準,完全沒有考慮這些辦法是否科學、合理與合法,也沒有考慮自己觸犯後的執行情況。這種急功近利的做法是與我軍依法從嚴治軍的鐵律格格不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