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須有的故事。莫須有是秦檜殺害抗金英雄岳飛的罪名,那麼莫須有又是如何演變成成語的呢?
宋代的岳飛是我國歷史上著名的將領。他幼年時期就胸懷大志,後來成為宋朝有名的大將。宋高宗時期,金兀朮(zhu)入侵,岳飛用少數兵力,擊敗了金兵之後,決定渡過黃河繼續向前追擊,他慷慨激昂地對將士們說:「直搗黃龍府,與大家喝個痛快!」
金兀朮看到形勢對金國相當不利,就秘密寫信給宋朝的奸臣秦檜(hui),要他設法害死岳飛。於是,秦檜就利用宰相的職權,一連下了十二道金牌,命令岳飛撤兵回朝。岳飛沒有辦法,只好放棄收復失地的計劃,回到京城臨安(今浙江杭州)。秦檜為了達到殺害岳飛的目的,竟然無中生有地誣陷岳飛陰謀造反,把岳飛和他的兒子岳雲關進了監獄。
這時,大將韓世忠心裡很不平,跑去當面質問秦檜:「你說岳飛父子造反,有什麼證據嗎?」秦檜拿不出任何證據來,只好無恥地回答:「這件事莫須有吧。」用今天的話說就是恐怕有、也許有的意思。韓世忠指著他的鼻子十分氣憤地說:「『莫須有』三個字怎麼能讓天下人服氣呢!」
在秦檜的誣陷之下,岳飛被加上了「莫須有」的罪名而遭到殺害,死的時候只有三十九歲。
後來人們用「莫須有」作為成語,指無中生有,形容故意捏造罪名來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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