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科院研究員羅澍偉介紹說,粽子初名「筒粽」,用竹筒裝黏米,以草木灰汁煮熟,色、香、味別具特色,且能清熱降火,調理胃腸,是一種時令食品。粽子的出現,標誌著歲序轉入夏季,是一年生活轉折點的信號,最初並無特殊紀念意義。
到了春秋時期,逐漸改用菰(茭白)葉包黏米成牛角狀,用於祭拜祖先和神靈,稱「角黍」。之所以把粽子包成牛角狀,是因為古代先民在祭祀時喜用帶角的動物來作祭品,認為動物的角,是溝通人與神之間的靈物,以求五穀豐登,倉滿廩實。
戰國時,楚國大夫屈原愛國憂民,後被佞臣所害,傳說於五月初五那天投身汨羅江。人傷其死,於是開始把屈原之死與端午節聯繫在一起。本來龍舟競渡是古代越民族龍圖騰崇拜的遺俗,這時卻變為駕龍舟拯救屈原;投「角黍」於江中,避免魚鱉蝦蟹破壞屈原遺體,用以表達對英雄人物的敬仰和祭奠,從此端午節也被賦予成有道德含義的節日。
據史料記載,粽子正式被定為端午節食品是在晉代。到了唐代,粽子用米「白瑩如玉」,形狀也出現了菱形、錐形等,成為節日或民間風味小吃。宋代時,出現了「蜜餞粽」,即果品入粽。元代以後,包粽子已不限於菰葉,而是改用箬葉和蘆葦葉。明清時期,粽子更被賦予了吉祥含義。相傳,當時凡是參加科舉考試的人,考前要吃一種細長像毛筆般的粽子,被稱為「筆粽」,諧音「必中」。另一種說法是,這種「筆粽」吃進肚子,胸中會有神來之筆,能考出好成績。
羅澍偉表示,承載著家國情懷、融入了真情實感、從歷史長河中走出來的粽子,至今依然受到人們青睞,種類也愈加繁多,已成為中華民族民俗文化、食文化傳承的重要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