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折獄》原文
邑之西崖莊,有賈某,被人殺於途;隔夜,其妻亦自經死[1]。賈弟鳴於官。時浙江費公禕祉令淄[2],親詣驗之。見布袱裹銀五錢余,尚在腰中,知非為財也者。拘兩村鄰保[3],審質一過,殊少端緒,並未搒掠,釋散歸農;但命約地細察[4],十日一關白而已。逾半年,事漸懈。賈弟怨公仁柔[5],上堂屢聒。公怒曰:「汝既不能指名,欲我以桎梏加良民耶?」呵逐而出。賈弟無所伸訴,憤葬兄嫂。
一日,以逋賦故[6],逮數人至。內一人周成,懼責,上言錢糧措辦已足[7],即於腰中出銀袱[8],稟公驗視。公驗已,便問:「汝家何裡?」答云:「某村。」又問:「去西崖幾里?」答云:「五六里。」「去年被殺賈某,系汝何人[9]?」答云:「不識其人。」公勃然曰:「汝殺之,尚雲不識耶!」周力辨,不聽;嚴梏之,果伏其罪。先是,賈妻王氏,將詣姻家,慚無釵飾[10],聒夫使假於鄰。夫不肯。妻自假之,頗甚珍重。歸途,卸而裹諸袱,內袖中。既至家,探之已亡。不敢告夫,又無力償鄰,懊惱欲死。是日,周適拾之,知為賈妻所遺,窺賈他出,半夜逾垣,將執以求合。時溽暑,王氏臥庭中,周潛就淫之。王氏覺,大號。周急止之,留袱納釵[11]。事已,婦囑曰:「後勿來,吾家男子惡,犯恐俱死:」周怒曰:「我挾勾欄數宿之資,寧一度可償耶?」婦慰之曰:「我非不願相交,渠常善病,不如從容以待其死。」周乃去,於是殺賈,夜詣婦曰:「今某已被人殺,請如所約。」婦聞大哭,周懼而逃,天明則婦死矣。公廉得情[12],以周抵罪。共服其神,而不知所以能察之故。公曰:「事無難辦,要在隨處留心耳。初驗屍時,見銀袱刺萬字文;周袱亦然,是出一手也。及詰之,又雲無舊[13],詞貌詭變[14],是以確知其真兇也。」
異史氏曰:「世之折獄者[15],非悠悠置之[16],則縲係數十人而狼藉之耳[17]。堂上肉鼓吹[18],喧闐旁午[19],遂嚬蹙曰[20]:『我勞心民事也。』雲板三敲[21],則聲色並進,難決之詞[22],不復置念;專待升堂時,禍桑樹以烹老龜耳[23]。嗚呼!民情何由得哉!余每曰:」智者不必仁,而仁者則必智。蓋用心苦則機關出也[24]。』『隨在留心』之言,可以教天下之宰民社者矣[25]。」
邑人胡成,與馮安同裡,世有郤[26]。胡父子強,馮屈意交歡,胡終猜之[27]。一日,共飲薄醉,頗頃肝膽。胡大言[28]:「勿憂貧,百金之產不難致也。」馮以其家不豐,故嗤之,胡正色曰:「實相告:昨途遇大商[29],載厚裝來,我顛越於南山眢井中矣[30]。」馮又笑之。時胡有妹夫鄭倫,托為說合田產,寄數百金於胡家,遂盡出以炫馮。馮信之。既散,陰以狀報邑。公拘胡對勘[31],胡言其實,問鄭及產主皆不訛。乃共驗諸眢井。一役縋下,則果有無首之屍在焉。胡大駭,莫可置辨,但稱冤苦。公怒,擊喙數十[32],曰:「確有證據,尚叫屈耶!」以死囚具禁制之[33]。屍戒勿出,惟曉示諸村,使屍主投狀。
逾日,有婦人抱狀[34],自言為亡者妻,言:「夫何甲,揭數百金作貿易,被胡殺死。」公曰:「井有死人,恐未必即是汝夫。」婦執言甚堅。公乃命出屍於井,視之,果不妄。婦不敢近,卻立而號。公曰:「真犯已得,但骸軀未全。汝暫歸,待得死者首,即招報令其抵償[35]。」遂自獄中喚胡出,呵曰:「明日不將頭至,當械折股[36]!」役押去,終日而返。詰之,但有號泣。乃以梏具置前,作刑勢,卻又不刑,曰,「想汝當夜扛屍忙迫,不知墜落何處,奈何不細尋之?」胡哀祈容急覓。公乃問婦:「子女幾何?」答曰:「無。」問:「甲有何戚屬?」「但有堂叔一人。」慨然曰:「少年喪夫,伶仃如此,其何以為生矣?」婦乃哭,叩求憐憫。公曰:「殺人之罪已定,但得全屍,此案即結;結案後,速醮可也。汝少婦,勿復出入公門。」婦感泣,叩頭而下。公即票示裡人[37],代覓其首。經宿,即有同村王五,報稱已獲。問驗既明,賞以千錢。喚甲叔至,曰:「大案已成;然人命重大,非積歲不能成結。侄既無出,少婦亦難存活,早令適人。此後亦無他務,但有上台檢駁,止須汝應身耳。」甲叔不肯,飛兩簽下[38];再辯,又一簽下。甲叔懼,應之而出。婦聞,詣謝公恩。公極意慰諭之。又諭:「有買婦者,當堂關白。」既下[39],即有投婚狀者,蓋即報人頭之王五也。公喚婦上,曰:「殺人之真犯,汝知之乎?」答曰:「胡成。」公曰:「非也。汝與王五乃真犯耳。」二人大駭,力辨冤枉。公曰:「我久知其情,所以遲遲而發者,恐有萬一之屈耳。屍未出井,何以確信為汝夫?蓋先知其死矣。且甲死猶衣敗絮,數百金何所自來?」又謂王五曰:「頭之所在,汝何知之熟也!所以如此其急者,意在速合耳。」兩人驚顏如土,不能強置一詞。並械之,果吐其實。蓋王五與婦私已久,謀殺其夫,而適值胡成之戲也。乃釋胡。馮以誣告,重笞,徒三年。事結,並未妄刑一人。
異史氏曰[40]:「我夫子有仁愛名[41],即此一事,亦以見仁人之用心苦矣。方宰淄時,松才弱冠[42],過蒙器許[43],而駑鈍不才,竟以不舞之鶴為羊公辱[44]。是我夫子有不哲之一事[45],則某實貽之也[46]。悲夫!」
聊齋誌異《折獄》翻譯
淄川縣的西崖莊,有一個姓賈的被人殺死在路上。隔了一夜,他的妻子也上吊死了。
賈某的弟弟告到了縣官那裡。當時浙江的費禕祉在淄川做縣令,親自去驗屍。他看到死者布包袱裡包著五錢多銀子還在腰中,知道不是圖財害命。傳來兩村的鄰居審問了一遍,沒有什麼頭緒,也沒有責打他們,就把他們釋放回去種地了。只是命鄉約地保仔細偵察,十天向他匯報一次情況。
過了半年,事情漸漸鬆懈下來。賈某的弟弟埋怨費縣令心慈手軟,多次上公堂吵鬧。費縣令生氣地說:「你既然不能指出誰是兇手,想叫我用酷刑拷打良民嗎?」呵斥一頓,把他趕了出去。賈某的弟弟無處伸訴冤情,氣憤地把哥哥嫂子埋葬了。
一天,因為逃稅的緣故,縣裡逮來幾個人。其中有一個叫周成的害怕責打,告訴縣令說錢糧已經籌辦足了。就從腰裡取出銀袱,交給費縣令驗視。費縣令查看完了,便問他:「你家住在哪裡?」回答說:「某村。」又問:「離西崖村幾里路?」回答說:「五六里。」「去年被殺的賈某是你什麼人?」回答說:「我不認識那個人。」費縣令勃然大怒說:「你殺了他,還說不認識?」周成竭力辯解,費縣令不聽,嚴刑拷打,他果然認罪了。
原來,賈某的妻子王氏,要走親戚家,沒有首飾覺得羞愧,鬧著叫丈夫到鄰居家去借。丈夫不肯,妻子自己去借了。她非常珍重,回來的路上,從頭上卸下首飾包在包袱裡,塞進袖筒中。等回到家,伸手一摸,首飾沒有了。王氏不敢告訴丈夫,又沒有辦法償還鄰居,懊惱得要死。這天,周成正巧拾到了首飾,知道是賈某的妻子丟的。乘賈某外出以後,周成半夜從牆上爬過去,想以首飾要挾和賈妻苟合。當時正是熱天,王氏睡在院子裡,周成悄悄走近她將她強姦。王氏醒覺,大聲喊叫。周成急忙制止,留下包袱把首飾給了她。事情辦完了,王氏囑咐說:「以後不要來了,我家男人很凶,讓他知道了,你我都得死!」周成怒沖沖地說:「我給你的東西夠到妓院嫖好幾宿的!難道只幹這一次就能抵償了嗎?」王氏安慰他說:「我並不是不願與你相交,我男人常常鬧病,不如慢慢等他病死就行了。」周成走了,於是就殺了賈某;夜裡又到王氏家說:「現在你男人已經被人殺了,請你按說的辦!」王氏聽了大哭起來。周成害怕驚動鄰居,逃走了。天明後王氏也死了。費縣令查明實情,將周成抵罪。
大家都佩服費縣令斷案神明,但不知所以能察明案情的緣故。費縣令說;「事情並不難辦,只是要隨時隨地留心罷了。當初驗屍的時候,我見包銀子的包袱繡著萬字文,周成的包袱也一樣,是出自一人之手。等審問他時,他又說以前不認識賈某,言詞搪塞。神態異常,所以知道他就是真正的兇手了。」
異史氏說:「世上斷案的官,並非都漫不經心不加處理長期擱置,有的官囚禁了數十人而且把他們折磨得不成樣子。公堂上拷打犯人像擊鼓聲,哄鬧的聲音交錯紛繁,於是皺著眉裝著一副憂心的樣子說:『我對民間的事太勞心了。等到打了退堂鼓,回去就吃喝玩樂,對難以判斷的官司,不再放在心上;專等升堂時,無論原告被告一律不問青紅皂白各打幾十大板,就像用桑樹煮老龜一樣,兩邊遭了禍罷了。唉!民間怨情誰來管呢!我常常說;『聰明人不必講仁,而講仁義的人必須聰明;只要是用心良苦那弄清楚案情的線索辦法也就出來了。」隨時留心的話,可以教天下的縣令等官員怎樣治理好百姓管理好國家啊。」
淄川縣有個叫胡成的,與馮安同一個村子,兩家世代不和。胡家父子很霸道,馮安曲意同他交往,胡家卻終不信任他。
一天,他們一塊喝酒,略有醉意時,兩人說了些心裡話。胡成吹噓:「不要憂愁貧窮,百把兩銀子的財產不難弄到手!」馮安認為胡成並不富裕,是在吹牛,故意譏笑他。胡成一本正經地說:「實話告訴你,我昨天在路上遇見一個大商人,車上裝著很多財物,我把他扔進南山的枯井裡了。」馮安又嘲笑他。當時,胡成有個妹夫叫鄭倫,托胡成說合購買田產,在胡成家寄存了好幾百兩銀子。這時胡成就全部拿出來在馮安面前炫耀,馮安相信了。散席以後,馮安偷偷地寫了狀紙告到縣衙。費縣令拘捕了胡成對質審問,胡成說了實情;費縣令又問鄭倫和產主,都說是這樣。於是就一塊去察看南山枯井。一個衙役用繩子吊著下去,竟發現井中果然有一具無頭屍體。胡成大吃一驚,無法辯白,只能大喊冤苦。費縣令生了氣,命人打嘴幾十下,說:「證據確鑿,還叫冤屈!」用死刑犯的刑具將他鎖了起來。卻不讓弄出屍體來,只是告知各村,讓屍主呈報狀子。
過了一天,有個婦人持狀紙來到公堂,聲稱自己是死者的妻子,說:「我丈夫何甲,帶著數百兩銀子出門做買賣,被胡成殺死。」費縣令說:「井中確實有死人,但未必就是你丈夫。」婦人堅持說是。費縣令就命把屍體弄出井來,眾人一看,果然是婦人的丈夫。婦人不敢到跟前,站在遠處號哭。費縣令說:「真正的兇手已經抓住了,但屍體不完整。你暫時回去,等找到死者的頭顱,立即公開判決,讓胡成償命。」接著把胡成從獄中喚出來,呵斥說:「明天不將頭顱交出來,就打斷你的腿!」叫衙役押他出去,找了一天回來,追問他,他只是嚎哭。費縣令讓衙役把刑具扔在他面前,擺出要用刑的樣子,卻又不動刑,說:「想必是你那天夜裡扛著屍體慌忙急迫,不知將頭掉到什麼地方了。怎麼不仔細尋找呢?」胡成哀求縣官准許他再找。縣令問婦人:「你有幾個子女?」回答說:「沒有。」縣令問:「何甲有什麼親屬?」「只有一個堂叔。」縣令感慨地說:「年輕輕就死了丈夫,這樣孤苦憐仃以後怎麼生活呢?」婦人又哭起來,給縣令磕頭請求憐憫。縣令說:「殺人的罪已經定了。只要尋找全屍,此案就完結了。結案後,你趕快改嫁。你是一個年輕少婦,不要再出入公門。」婦人感動得哭了,叩頭下了公堂。縣令立即傳令村裡的人,替官府尋找人頭。過了一宿,就有同村的王五,報稱已經找到了。縣令審問查驗清楚,賞給他一千錢。又把何甲的堂叔傳到公堂,說:「大案已經查清,但是人命重大,不到一年不能結案。你侄兒既然沒有子女,一個年輕輕的寡婦也難以生活,讓她早點嫁人吧。以後也沒有別的事,只有上司來覆核時,你須出面應聲。」何甲的堂叔不肯,費公從堂上扔下兩根動刑的簽子;再申辯,又扔下一簽。甲叔害怕了,只好答應後退了下去。婦人聽到這個消息,到公堂謝恩。費縣令極力安慰她,又傳令:「有誰願買這婦人,當堂報告。」婦人下堂後,就有一個來投婚狀的人,原來就是找到人頭的王五。縣令傳喚婦人上堂,說:「真正的殺人兇手,你知道是誰嗎?」婦人回答說:「胡成。」縣令說:「不是。你與王五才是真正的兇犯!」二人大驚,極力辯白,叫喊冤枉。縣令說:「我早已知道其中詳情!之所以一直到現在才說明,是怕萬一屈枉了好人!屍體沒有弄出枯井,你怎麼能確信就是你丈夫?這是因為在此以前你就知道你丈夫死在井裡了!況且何甲死的時候還穿著破爛衣服,數百兩銀子是從什麼地方弄來的?」又對王五說:「人頭在哪裡,你怎麼知道得那樣清楚?你之所以這樣急迫,是打算早點娶到這婦人罷了!」兩人嚇得面如黃土,一句話也說不出來。費縣令用刑拷問二人,果然吐露了真情。原來王五與婦人私通已經很久,兩人合謀殺了她的丈夫。恰巧碰上胡成開玩笑說殺了人,二人才想嫁禍於胡成。費縣令於是釋放了胡成。馮安以誣告罪,打了頓板子,判了三年勞役。直到案子結束,費縣令沒有對一個人亂動刑罰。
異史氏說:「我老師費公有仁愛的美名,僅這一件事,也就可以看出愛民的用心多麼誠摯盡力。他剛到淄川任縣令時,我當時還是個少年,承蒙他器重和讚許,而我愚鈍不才,竟在科舉受挫,辜負了老師的厚望,正如羊叔子有一隻鶴善於跳舞,在客人面前一試,偏偏不跳使羊叔子丟臉一樣。我的科舉不中正是我老師器重我不明智的一方面,看來這正是我留給老師的。真令人悲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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