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日晨起,小雨霏霏。待夫,而飯後至。
乃雨止,而雲不開。於是東向轉入山峽,半里,循南崖之嘴轉而北,循北崖之共半里,出一隘門,循西山之麓北行二里,山撞而B成峒。乃轉而東一里,又東出一隘門,即循北山之麓。又東一里上一嶺,共一里,逾而下,復東行一里,隨小水轉而北。
其處山峽長開東西兩界,中行平疇,山俱深木密籐,不辨土石。共北二里半,渡小水,傍西麓北行。又二里,稍東北,經平疇半里,已復北入峽中。
其中水草沮洳juru低濕之地,路循西麓,崎嶔而隘。二里,渡峽而東上東嶺,一里躋其巔,東下一里,抵其麓。其嶺峻甚,西則下土而上石,東則上土而下石,皆極峭削,是為鎮遠、佶倫分界。又東行塢中一里,復稍上而下,共一里,逾小石脊。又東北平行半里,乃直下石崖中,半里,已望見佶倫村聚矣。
既下,又東行平疇一里,有小水自西南山夾來,又一大溪自南來,二水合而北注,北望土山開拓。乃涉溪而東。是為佶倫今作進結,止於鋪捨。適暮,微雨旋止。州乃大村落,州官馮姓。是日共行二十里。
都康在鎮安東南,龍英北,胡潤、下雷東,向武西南,乃兩江老龍所經,再東即為鎮遠、佶倫。土人時縛行道者轉賣交彝,如壯者可賣三十金,老弱者亦不下十金。如佶倫諸土州隔遠,則展轉自近州遞賣而去;告當道,仍展轉追贖歸,亦十不得二三。其例,每掠賣一人,即追討七人,然不可得。土州爭殺,每每以此。
佶倫在向武東南,都結西南,土上林在其北,結安在其南。其水自西南龍英山穴中流出,北流經結安,又北至佶倫,繞州宅前,復東北入山穴,出土上林而入右江。疑即志所稱泓渰yǎn江,從佶倫東北入石穴,出向武境、土上林,與枯榕俱入右江者。
二十一日濃雲密佈而無霧。
候夫未至。
飯後散步東阜,得古梅一株,花蕊明密,幽香襲人。徘徊其下不能去,折奇枝二,皆虯干珠葩。南望竹崖間一巖岈然,披荊入之,其門北向。由隘竇入,中分二岐,一南向入,一東南下,皆不甚深。還鋪捨,覓火炙梅枝。微雨飄揚,拈村醪對之,忘其為天涯歲暮也。
既午雨止,日色熹微,夫始至,復少一名,久之乃得行。
從東南盤崖間小巖一里,路循塢而南,度小溪,有岐東向入土山。從塢南行又一里,有岐西南溯大溪,結安、養利大道,為此中入郡者。又正南行一里,折而東入土山之峽。
〔其處西為鎮遠來所逾,石峰峭聚如林;東為土山,自佶倫北南繞而西,遙裹西面石峰;中開大塢,亦自西南轉北去。〕從土峽中東行一里,遂躋土山而上。又一里,逾山之巔,即依嶺南行。
一里,出南嶺之巔,〔東望盤谷東復有石山遙列,自東北環峙西南矣。〕東向循嶺半行,又一里,轉南半里,又東下半里,抵山之麓。遂從塢東南行二里,越一南來小水,又北越一西北來小水,得一村倚東山下,眾夫遂哄然去。余執一人縶zhi用繩捆綁之,始知其地為舊州,乃佶倫舊治,而今已移於西北大溪之上。兩處止隔一土山,相去十里,而州、站乃互相推委。從新州至都結,直東逾山去,今則曲而東南,欲委之舊州也。始,當站者避去,見余縶其夫,一老人乃出而言曰:「鋪司姓廖,今已他出,余當代為催夫。但都結須一日程,必明日乃可。」候余上架餐飯,余不得已,從之。檢行李,失二雞,乃鎮遠所送者。
仍縶前夫不釋。久之,二村人召雞,釋夫去。
是日止行十里,遂止舊州今作離州。
二十二日早起,天無霧而雲密佈。飯後,村人以二雞至,比前差小。既而夫至,乃行。一里,東北復登土山,四里,俱從土山脊上行。已下一塢,水乃東北行,遂西北復上土山,一里逾脊。又東北行嶺上二里,轉而西北二里,始與佶倫西來路合。乃下山,得一村曰陸廖村今作陸連,數家之聚在山半。其夫哄然去,余執一人縶之,蓋其夫復欲委之村人也。度其地止去佶倫東十餘里,因其委舊州,舊州欲委此村,故展轉迂曲。始村人不肯承,所縶夫遍號呼之,其逃者亦走山巔遍呼村人。久之,一人至,邀余登架,以雞黍餉而聚夫,余乃釋所縶者。日午乃得夫,遂東上。嶺頭有岐,直北者為果化道,余從東岐循嶺南而東向行。半里,遂東北下山,一里而及山塢,有小水自北塢中來,折而東去。渡之復北上嶺,一里逾嶺北,循之東向行。半里,有岐直東從嶺畔去,即都結大道。
以就村故,余從東北岐下山。復一里抵山塢,有小水自北來,折而東南去。渡之,復東北逾一小嶺,共一里半,前所渡水穿西南山夾來,又一小水從西北山夾下,共會而東,路遂因之。屢左右渡,凡四渡,共東行三里,又一小水從南塢來合之北去。又東渡之,復上嶺,一里,逾嶺東下,其水復從北而南。又東渡之,復上山,隨之東行一里半,水直東去,路折入東北峽。
一里,得數家之聚,曰那印村。
夫復委之,其郎頭他出,予執一夫縶而候之。時甫下午,天復明霽,所行共二十餘里。問去都結尚一日程,而中途無村可歇,須明日早行,即郎頭在亦不及去矣。余為怏怏,登架坐而待之。久之郎頭返,已薄暮矣。其餉以鯽為供。
二十三日早霧四塞,既飯而日已東出。促夫至,仍欲從東北塢行。余先問都結道,當東逾嶺,窺其意,以都結道遠,復將委之有村處也。蓋其地先往果化,則有村可代,而東南往都結,無可委之村,故那印夫必不肯東南。久之,一人來勸余,此地東往龍村,名囤龍,亦佶倫。
(缺)即都結屬,但稍迂,多一番換夫耳。余不得已,從之。乃東北入塢中,半里,復與前西南來之水遇,遂循之東向行。二里,下塢中,忽望見北塢石山回聳。又半里,路右東行之水,又與一東南來水會而北去。東向涉之,復上嶺,東北一里,逾嶺上。又北行嶺脊半里,望西北石山與所登土山分條而東,下隔絕壑,有土脊一枝橫屬其間,前所渡北流之水,竟透脊而入其塢穴中,不從山澗行矣。路既逾嶺,循嶺上東行三里,過一脊,又平行一里,始東南下。一里半,及塢底,忽見溪水一泓深碧盈澗,隨之東下,漸聞潺潺聲,想即入脊之水至此而出也。東行半里,又有小水自東峽而出,溯之行一里,溪四壑轉,始見溪田如掌。
復隨之東南行一里,水窮峽盡,遂東上一里,登嶺。平行嶺北半里,又東南坦下者半里,過一脊,又東北逾嶺半里而上,逾其陰,望東北塢中,開洋成塍。又東北半里,始東向下山,半里,午抵囤龍村今作隆屯。
土人承東往果化,不肯北向都結,亦以都結無村代也。
飯於郎頭家。
下午夫至,郎頭馬姓者告余曰:「此地亦屬佶倫,若往往送都結,其徑已迂,恐都結村人不承,故本村不敢往;往果化則其村為順,不敢違耳。」蓋其地往都結,尚有一村曰捺村,仍須從所來高嶺之脊南向而去。余不得已,仍從之。及升輿,尚少三人,遍入山追之。比至,日已西入山,余有戒心,聞佶倫、都結土人不良。競止不行。是午,土人以鼠肉供,麾卻之huī,揮手斥絕。易以小鳥如鵪鶉,乃薰干者,炒以供飯。各家所供酒,或燒酒或白漿,皆可食。又有黃酒,色濁味甜,墟中有沽者,各村罕有。是日上午行二十里而已。
二十四日早起,霽色如洗;及飯,反有霧蒙四山;日出而淨如故。及起行,土人復欲走果化,不肯走都結,即迂往其村,亦不肯送。蓋與都結有仇殺,恐其執之也。余強之不能,遂復送向那印。
蓋其正道在舊州,此皆迂曲之程也。
遂西南行田隴間,半里,穿石隙登土山西向平上,半里及其巔。
又半里,越嶺而南,稍下度一脊。又平上半里,復逾巔西下。
一里,及塢中,遂循水痕西北行。
一里,有小水自北塢來,與東來小水合而西去。又隨之西一里,復有小水自北塢來,與東來之水合而南去。路西上山,直上者一里半,平行嶺上者二里,又西向下者一里半,下及塢底。忽有水自南峽來,涵碧深沉,西向去,過塢半里,從北山西上一里,登嶺上又一里,稍下,過一脊復上,始依嶺北,旋依嶺南,俱西向平行嶺上,南望高嶺,即舊州走都結者。共三里始西南下,一里半而及其塢,則前所過南峽之水,與那印之水東西齊去,而北入石山之穴。截流而西,溯東來之水三里,飯於那印。候夫至下午,不肯由小徑向都結,仍返佶倫。初由村左西北上山,轉西南共一里,登嶺上行。西南五里,稍下,度一脊復上,西南行嶺上六里,轉出南坳。
又西南行六里,稍東轉,仍向西南,始東見舊州在東南山谷,佶倫尖山在西南山谷。又西二里,始下,南渡塢塍,始見塍水出北矣。又南逾山半里,又渡塍逾小山一里,得一村頗大,日已暮。從其南渡一支流,復與南來大溪遇。南越一垅,溯大溪西南行塍間,又一里半至佶倫州。州宅無圍牆,州官馮姓尚幼。又南渡大溪,宿於權州者家暫代州官行使取權的人。是日約行四十餘里,皆迂路也。
二十五日凌晨,權州者復送二里,至北村,坐而促夫者竟日,下午始行。即從村東南上山一里,始東北逾嶺,旋轉東南,繞州後山脊行。六里,少庭脊,復上行嶺畔者三里,又稍下。其處深茅沒頂,輿人又妄指前山徑中多賊陣,余輩遙望不見也。又前下一里,渡脊,始與前往陸廖時所登山徑遇,遂東瞰山谷,得舊州村落。
又東南下者半里,時及麓,輿夫遂哄然遁去。時日已薄暮,行李俱棄草莽中。余急趨舊州,又半里下山,又行田塍間一里,抵前發站老人家,己昏黑,各家男子俱遁入山谷,老人婦臥暗處作呻吟聲。余恐行李為人所攫,遍呼人不得。久之,搜得兩婦執之出,諭以無恐,為覓老人父子歸,令取行李。既而顧僕先攜二囊至,而輿擔猶棄暗中。己而前捨有一客戶客居該地的人家來詢,諭令往取,其人復遁去。余追之執於前捨架上,強之下,同顧僕往取。久之,前所遣婦歸,云:「老人旋至矣。」余令其速炊,而老人猶不至。蓋不敢即來見余,亦隨顧行後,往負行李也。半晌,乃得俱來。
老人懼余鞭其子若孫,余諭以不責意。
已晚餐,其子跛立,予叱令速覓夫,遂臥。
二十六日凌晨飯。久之,始有夫兩人、馬一匹。余叱令往齊各夫。既久,復不至。前客戶來告余:「此路長,須竟日。早行,茲已不及。明晨早發,今且貰shi赦免跛者,責令其舉夫可也。」余不得已,從之。是日,早有密雲,午多日影。
即飯,遂東向隨溪入石山峽,一里,兩石山對束,水與路俱從其中。東入又半里,路分兩岐,一東北逾坳,一西南入峽。
水隨西南轉,轟然下墜,然深茅密翳,第聞其聲耳。已西南逾坳,則對東西山之後脊也,溪已從中麓墜穴,不復見其形矣。乃轉至分岐處,披茅覓溪,欲觀所墜處,而溪深茅叢,層轉不能得。又出至兩峰對束處,渡水陟西峰,又溯之南,茅叢路寒,旋復如溪之北也。乃復從來處度舊路,望見東峰崖下行洞南向,已得小路在莽中,亟披之。其洞門南向,有石中懸,內不甚擴,有穴分兩岐,水入則黑而隘矣。出洞,見其東復有一洞頗寬邃,其門西南向,前有圓石界為二門,右門為大。其內從右入,深十餘丈,高約三丈,闊如之,後壁北轉漸隘而黑,然中覺穹然甚遠,無炬不能從也。其外從左南擴,復分兩岐,一東北,一東南,所入皆不深,而明爽剔透,有上下旁穿者。況其兩門之內,下俱甚平,上則青石穹覆,盤旋竟尺,圓宕密佈無餘地。又有黃石倒垂其間,舞蛟懸萼,紋色俱異,有石可擊,皆中商呂都能發出優美和諧的聲音,此中一奇境也。出洞,仍一里,返站架。日色甚暖,不勝重衣,夜不勝覆絮。是日手瘡大發,蓋前佶倫兩次具餐,俱雜母豬肉於中也。
二十七日早起霧甚。既散,夫騎至乃行。仍從東北一里,上土山,與前往陸廖道相去不遠。一里登嶺,霧收而雲不開,間有日色。從嶺上北轉一里,仍東北二里,又下一里,度一水,復東北上二里,嶺畔遂多叢木。叢木中行嶺上者三里,從林木少斷處,下瞰左右旋谷中,木密樹叢,飛鳥不能入也。
又半里乃下,甚峻。
一里半乃及塢底,則木山既盡,一望黃茅彌山谷間矣。從塢中披茅行,始有小水東流峽谷。隨之涉水而東,從南麓行,復渡水從北麓上,又東下塢渡水,復東上嶺,一里登其巔。
行其上者三里,又直下塢中者一里,則前水復自南北注向峽中去。
又東逾一小嶺,有水自東塢來,自南向北繞,與西來水合。既涉東來水,復東上山登其巔,盤旋三里,出嶺。二里,得一平脊,乃路之中,繼飯者俱就此餐焉。既飯,復東從嶺北行,已漸入叢木。出山南,又度一脊,於是南望皆石峰排列,而東南一峰獨峻出諸峰之上;北望則土山層疊,叢木密翳。過脊稍下而北,轉而東上,直造〔前〕所望〔東南峻〕石峰之北,始東南下。
一里半而及塢底,有細流在草中行,路隨之。半里入峽,兩崖壁立,叢木密覆,水穿峽底,路行其間。半里,峽流南匯成陂,直漱峻峰之足。
復溯流入,行水中者一里,東南出峽,遂復仰見天光,下睹田塍,於是山分兩界,中有平塢,若別一天地也。東行塢中,塢盡復攀石隘登埂,埂石峻聳如狼牙虎齒,前此無其巉峭者也。逾嶺從塢中行二里,循嶺平上一里,平下一里,平行塢一里,穿平峽一里,穿峽又行塢中一里,逾嶺上下又一里,始得長峽。行四里,又東行塢與西同。三里,逾北山之嘴,南山之麓始有茅三四架,於是山塢漸開。
南山之東有尖峰復起,始望之而趨,過其東,則都結州治矣。州室與聚落俱倚南山向北,有小水經其前東注,宅無垣牆,廨亦聵圮。鋪司獰甚,竟不承應,無夫無供,蓋宛然一夜郎矣。
州官農姓。
是日為餘生辰,乃所遇舊州夫既惡劣,而晚抵鋪司復然,何觸處皆窮也。
二十八日早起,寒甚而霽。鋪司不為傳餐,上午始得糲飯li糙米飯二盂,無蔬可下。以一刺令投,亦不肯去。午後,忽以馬牌擲還云:「既為相公,請以文字示。」余拒無文,以一詩畀之,乃持刺去。久之,以復刺來,中書人題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亦(必有德)。」無聊甚。倚筐磨墨,即於其刺後漫書一文界之。
既去,薄暮始以刺饒rao,另外增添雞酒米肉,復書一題曰:「子路拱而立,止子路宿。」余復索燈書刺尾畀之,遂飯而臥。館人是晚供牛肉為安.既臥,復有人至,訂明口聯騎行郊,並今館人早具餐焉。
二十九日早寒,日出麗甚。晨起,餐甫畢,二騎至矣。
一候余,一候太平府貢生何洞玄。同行者乃騎而東,又有三騎自南來,其當先者,即州主農姓也。各於馬上拱手揖而東行。三里,渡一溪,又東二里,隨溪入山峽,又東五里,東北逾一嶺。其嶺頗峻,農君曰:「可騎而度,不必下。」其騎騰躍峻石間,有游龍之勢。共逾嶺二里,山峒頗開,有村名那吝,數十家在其中央,皆分茅各架,不相連屬。
過而東,又二里,復東逾一嶺。其峻彌甚,共二里,越之。又東一里,行平塢間,有水一泓,亦自西而東者,至是稍北折,而南匯澗二丈餘,乃禁以為魚塘,其處名相村。比至,已架茅於其上,席地臨。諸峒丁各舉繒西流,而漁得數頭,大止尺五,而止有錦鯉,有綠鱖,輒驅牛數十蹂踐其中。
已復匝zā環繞而繒zēng通「罾」焉,復得數頭,其餘皆細如指者。乃取巨魚細切為膾,置大碗中,以蔥及姜絲與鹽醋拌而食之,以為至味。余不能從,第啖肉飲酒而已。
既飯,日已西,乃五里還至那吝村。
登一茅架,其家宰豬割雞獻神而後食,切魚膾復如前。
薄暮,十餘里抵州,別農馬上,還宿於鋪。
三十日日麗而寒少殺。作《騎游詩》二首畀農。時有南寧生諸姓者來,袖文一篇,即昨題也。蓋昨從相村遇此生來謁,晚抵州官以昨題命作也。觀其文毫無倫次,而何生漫以為佳。及入農,果能辨之,亟令人候余曰:「適南寧生文,不成文理,以尊作示之,當駭而走耳。」乃佈局手談。抵暮,盛饌,且以其族國瑚訐jiě中傷,揭發告事求余為作一申文,白諸當道,固留再遲一日焉。
十二月初一日在都結鋪捨。早起陰雲四布,欲行,復為州官農國琦強留,作院道申文稿。蓋國琦時為堂兄國瑚以承襲事相訟也。抵暮,陰雲不開。既晚餐,農始以程儀來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