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長河不停的流淌,歷史在不停的發展,讓本站小編帶大家撥開歷史的迷霧,回到那刀光劍影的年代,看看薛寶琴的故事。
第五十三回「寧國府除夕祭宗祠」,是以寶琴的視角來寫的。於是有的讀者不理解,為什麼薛家的姑娘,會參加賈家的祭祖?於是有的讀者出來解釋:寶琴是王夫人的乾女兒,算是賈家的人了,所以可以參加賈家祭祖。
於是又有讀者進一步解釋:寶琴是賈母內定的寶玉媳婦,所以參加賈家的祭祖。
噗嗤!原諒我失態地笑噴了飯。這解釋也太開腦洞了,腦洞開得忘記了基本的情節與邏輯。
賈母替寶玉求配寶琴,的確有過這個意向,但是被薛姨媽回絕了。回絕的原因不是薛家看不上寶玉,也不是薛姨媽要替寶釵留位子,而是寶琴已經有了婚約。毀婚再嫁的不是沒有,但是像尤二姐一樣,可能引起官司麻煩,而且壞了聲譽。尤二姐的未婚夫還是窮得沒飯吃的張華,寶琴的未婚夫可是當朝仕宦梅翰林之子。哪怕不考慮梅家可能的過激反應,就是只從賈家考慮,可能把同朝大臣的兒媳婦娶回自己家嗎?
況且,就算是內定的未婚妻,在沒有結婚之前,要嚴格迴避的。岫煙的衣服當到薛家的當鋪,都有可能引起夥計的取笑。寶琴要是以未嫁之身,到未婚夫家祭祖,那豈不成了大笑話?
王夫人的乾女兒倒是真的,但再真也是「干」的。拜了乾娘,並不有改姓為賈,寶琴還是薛家的女兒。如果拜了乾娘就算是賈家人,那沒改姓又怎麼說,難道不是薛家人了?難道不需要參加薛家的祭祖了?
寶琴參加賈府祭宗祠的秘密,其實就藏在作品裡:「且說寶琴是初次,一面細細留神打量……」因為寶琴是「初次」,所以從她的角度來看。而不是「初次」的黛玉、寶釵等人,已經沒有了新鮮感,就不寫她們的觀感了。
也就是說,參加「寧國府除夕祭宗祠」的,除了寶琴,也一定有寶釵、黛玉、湘雲等人,只不過不特意描述。而賈家的祭祖,雖然莊嚴盛大,卻不是封閉式的,而是開放且包容,允許親戚朋友來觀禮。
你一定要反駁了:既然允許親友觀禮,為什麼只提寶琴,不說岫煙、李綺、李紋?難道她們不是「初次」?難道她們沒參加祭祀?
嘿,她們還真沒參加祭祀。為什麼不參加?很簡單,過年嘛,人家回家去了。
李綺李紋是跟著寡母李嬸進京的。賈母「不肯令他外頭去住。那李嬸雖十分不肯,無奈賈母執意不從,只得帶著李紋李綺在稻香村住下來」。
李紈的父親曾任國子監祭酒。李家也是大族。雖然李嬸守寡,難道李家真的沒給孤兒寡母留一席容身之地?人家自己有家有房子,在賈府不過是走親戚小住。到過年的時候,自然就回家去了。
李嬸何時走的,作品沒有明確交代。來年春天,老太妃薨逝,賈母諸人入朝隨祭,請薛姨媽照管眾姐妹,就提到「李嬸母女雖去,然有時亦來住三五日不定」,顯然已經搬走了,搬走了之後來經常往來。往回倒推,肯定是年前搬走,除夕時已經不在賈府了。
岫煙呢,她父母「家中原艱難,這一上京,原仗的是邢夫人與他們治房舍,幫盤纏」的。不管是怎麼打秋風,邢家總是要自己買房治地過日子的。也就是說,雖然多半是靠賈家的資助(不管掏誰的腰包),但邢家有自己獨立的房舍。
有了自己的家,但一定不如大觀園的環境好,所以岫煙寧可受丫頭婆子的敲詐,也願意住在大觀園裡。不過這並不表示,她就此住下不走了,因為書中明確說起:「從此後若邢岫煙家去住的日期不算」,還是有回家住的日子的。
什麼時候回家?別的不知道,過年總是要回家的。《醒世姻緣傳》裡,受兒子虐待的陳師娘,被學生接到家裡居住,「住到十二月二十以後,陳師娘要辭回家去」,理由是「年近歲除,怎好只管打攪?無妨過了節還來也可」,說的就是這樣的風俗。
既然李家、邢家的姑娘都要回家過年,為什麼寶琴不走?因為薛家根本就是全家寄居於賈府的,只是「一應日費供給一概免卻」,除了不交房租,食宿完全自理。連住在大觀園的寶釵,也不領榮國府的月錢——否則岫煙當衣,她怎麼會問「必定是這個月的月錢又沒得。鳳丫頭如今也這樣沒心沒計了」,如果她領月錢,怎麼可能給她發不給岫煙發?她怎麼可能不知道岫煙得沒得月錢?
食宿自理,只是免費住房,事實上薛家已經把賈府當成了自己家,於是過年也沒有別的地方可去,就能夠參加賈家的祭祀了。
說到這裡,寶琴祭祖的「秘密」也就揭曉了吧?人家只是觀禮,並沒有許給賈家什麼。
正如古代「接茶」就是訂婚的代稱,而黛玉吃了賈家的茶,也並不表示她就成了賈家的媳婦一樣——雖然她心裡一定很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