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時,苗族人婚娶,新郎新娘三晚不同宿。姑娘出嫁之日,四鄰姐妹相聚一堂,高唱苗歌,抒發離別之情。男方迎親時,由女方「高親」(男女各一直系親屬)送姑娘到男方,從側門進入洞房。三日內由「女高親」朝夕相陪,足不出新房,茶食均在房內。三日後,拜父母姑嫂,新郎新娘雙雙到娘家,稱「回門」。「回門」返回後,請苗老師安「家先」,並在本「宗表」中寫上新媳婦的名字,表示新娘已是本宗族的人了。當晚,新郎新娘方可同宿。
新婚三晚不同宿的婚俗,在苗族流傳的時間相當久遠,其原因未見史籍記載,而民間流傳的一些美麗而動聽的傳說,卻可以幫助我們探索苗族婚俗的淵源。苗寨老人石青山曾講了這樣一個故事:不知哪朝哪代的一天,土家族姑娘覃氏到山上采金銀花,突遇一隻豹子,嚇得滾下巖坎,被一石姓苗族年輕措人所救,後來雙方有了愛慕之情。有一天石家請媒人到覃家提親,覃家夫婦高低不同意,覃母對媒人說:「石家後生救了我女兒性命,恩重如山,要騾要馬隨便挑,要我女兒做媳婦萬萬不能。」這門親事就擱下來了。
又過了幾個月,一場大雨落了三天三夜,山洪暴發,覃家房屋倒塌,父親喪命,糧食被水全部沖走。正在母女倆為難之時,年輕獵人領著一幫人給覃家送來衣食用品,並對覃母說:「您老人家不嫌棄我們苗家的話,我願意接您上山,養老送終。您老人家不願意上山,我們就幫您修—棟新房。」一席話,說得老人熱淚直滾,但還是不肯上山。
於是,年輕獵人就給母女倆修了一棟—正兩廂房的瓦屋。覃母見年輕獵人勤勞厚道,就把女兒許配給他了。女兒出閣那天,母親心裡還是不踏實,就對「高親」說:「你們把姑娘送去,要陪她三天三夜,如果苗家人真的粗野,就把姑娘給我帶回來。」於是,「高親」硬是陪姑娘吃住三天三夜,見苗家人確實勤勞忠厚,才啟程回家。以後,凡苗家人結婚,都是遵循新婚三晚不同宿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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