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書》也稱《商子》,現存26篇,是戰國時期法家學派的代表作之一,是中國家喻戶曉的人物商鞅及其後學的著作彙編。下面本站小編就為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商君書》著重論述商鞅一派在當時秦國施行的變法理論和具體措施。
《商君書》論述了大量愚民政策以及法家士子為帝王穩固政權,剝奪百姓人權的觀點。例如:《商君書》中認為國家與人民是矛盾的關係。人民強大,則國家虛弱。所以想要國家強大,則必須削弱人民。能夠戰勝強敵、稱霸天下的國家,必須制服本國的人民。只有使人民愚昧無知、樸實忠厚,人民才不易結成強大的力量來對抗國家和君主,這樣國家才會容易治理,君主的地位才會牢固。
《商君書》中認為人性本惡,必須承認人之惡性,治理國家要以惡治善才能使國家強大。《商君書》中主張重刑輕賞,他認為加重刑罰,減少獎賞,是君主愛護民眾,民眾就會拚命爭奪獎賞;增加獎賞,減輕刑罰,是君主不愛護民眾,民眾就不會為獎賞而拚死奮鬥。
《商君書》的文體多樣。議論體有《農戰》、《開塞》、《劃策》等十數篇,或先綜合後分析,或先分析後綜合,兼用歸納演繹,首尾呼應。有時也運用比喻、排比、對比、借代等修辭手法。
《徠民》篇運用了「齊人有東郭敞者」的寓言,以增強說理的效果和形像性,說明體有《墾令》、《靳令》、《境內》等篇,是對秦政令的詮釋。辯難體有《更法》,通過人物對話相互駁辯來闡述中心論點,司馬遷錄入《史記.商君列傳》(文字有改動),用以表明商鞅的主張。
《更法》篇第一詳細記述了商鞅與甘龍、杜摯在秦孝公面前爭論變法的問題。《去彊》篇第四論削除民不聽從政令帶來的弊端,並需要籍以刑罰,專心農戰,少事商賈做為解決之方。「國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亂至削;國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彊」《商君書·去彊》。國家把以對善人的寬大來治理奸惡的人民,國家必然陷入動亂,衰落。而如果國家以對付惡人的謹慎來治理善民,國家才可以穩定強大。
《開塞》篇第七提出了社會發展的三個階段:「上世親親而愛私,中世上賢而說仁,下世貴貴而尊官。」這種歷史變化的觀點在哲學史上有重要的進步意義。在具體措施上,此書主張加強君權,建立賞罰嚴明的法治制度,取消貴族的世襲特權,獎勵軍功,提倡耕戰,同時反對用詩書禮樂和道德教化的手段治理國家。
《弱民》篇第二十旨在闡述『弱民』與『強國』之間的相對關係。「民弱國彊,民彊國弱,故有道之國,務在弱民」《商君書·弱民》。民如果強了,國君的統治地位就不穩了,所以國君的統治地位要想穩定必須先「弱民」。
關於《商君書》的作者,學術界頗有爭論。第一種意見認為《商君書》基本是偽書。第二種意見是基本肯定《商君書》的作者是商鞅,持這種看法的人有史志的編著者。第三種意見認為《商君書》是商鞅遺著與其他法家遺著的合編,此書非作於一人,也非寫於一時。有人也提出的看法是,前兩種意見有些牽強,第三種意見有一定道理。《韓非子·五蠹》篇說:今境內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這說明商鞅確著有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