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錄》在國際上有什麼樣的地位?歷史上的宋慈是個什麼樣的人?下面本站小編就為大家帶來詳細解答。
說起宋慈,由於電視劇《大宋提刑官》的緣故,相信大家多少都有些瞭解了。宋慈是我國歷史上宋朝時期的法醫,成稱之為「世界法醫的鼻祖」。宋慈所著作的《洗冤集錄》更是在世界法醫界中有著重要的地位。那麼《洗冤集錄》在國際上有著一個怎樣重要的地位呢?為何被稱為世界第一法醫學專著?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宋慈,字惠父,福建建陽人。從小受學於父,十歲時求學於建陽縣學者、朱熹的弟子吳稚。這一時期,宋慈深受朱學「格物致知」的影響,養成了注重實證和探索事理本原的習慣。
宋慈經歷
南宋開禧元年(1205年),宋慈進入太學,深得太學博士真德秀的賞識。真德秀讚賞他的文章「有源流,出肺腑」。真實的宋慈,準確地說應該是一位法醫學家,而且現在中外法醫界都認為,是宋慈開創了「法醫鑒定學」,也正是因此,宋慈被稱為是法醫學之父。宋慈曾經參加過平定叛亂,但他並不是強制鎮壓,有柔有剛,面對不同的人採取不同的手段,後來甚至連久經沙場的將軍主帥也都在軍事謀劃這些方面來請教宋慈,可見宋慈的確是相當有才能的。在當時的時代,宋慈辦案講究實事求是,認真分析的態度難能可貴。尤其他一直在查漏補缺彌補自身的不足之處,審之又審,為了讓冤情能夠昭雪,給眾多官員樹立了一個好的榜樣。宋慈編錄的書籍《洗冤集錄》,不僅在辦案態度上多有告誡,總結了歷代官府檢驗經驗,而且辦案檢驗的方法至今都被法醫界學習研究。被人們讚譽為法醫學鼻祖!
洗冤集錄
清同治12點英國劍橋大學,有一位叫嘉爾斯的教授,他漂洋過海來到中國考察,有一次在寧波,他看到官府在審理案件,大清帝國的案件審理程序,當然和大英帝國的截然不同,這讓嘉爾斯看得興致勃勃,而更讓他感興趣的是:他看見審案官員的文案上擺了一部書,他記得自己經常在清朝的衙門見到這本書。那它是幹嘛用的呢?嘉爾斯就問,這個官員告訴他,這是一本「辦案大全「。審理刑事案件少不了它,而且呢,這還是一本暢銷書,不僅各級官員們有,甚至就是那些幕僚、師爺乃至仵作們也是人手一冊,這本書叫《洗冤集錄》。那這本書究竟講了些什麼?能讓它成為一本辦案大全,成為本暢銷書呢?
嘉爾斯就請這位官員解說,經過這位官員的介紹,嘉爾斯才知道,原來這部書裡面記載了他們斷案時,所需要瞭解和掌握的,幾乎所有的法醫知識和技術。借助這部書,官員們就可以對傷者進行傷情鑒定。如果死者譬如腐化,只剩白骨,官員們也可以發現骨傷,推斷死者的死因。甚至死者屍骨無存了,官員們依然可以用《洗冤集錄》上記載的方法,勘破案情,解釋真情!這麼有用的一本辦案大全,當然會成為在府衙間流行的暢銷書。《洗冤集錄》上記載的法醫知識和方法,讓嘉爾斯教授那是大開眼界!這可比同時期的歐洲先進多了!
在嘉爾斯前後,還有多位學者把《洗冤集錄》翻譯成了不同的西方文字。這樣,《洗冤集錄》就來到歐洲,讓西方人見識到了,在顯微鏡和解剖術發明之前,世界上最先進的法醫學。並且還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西方近代法醫學和形式檢驗技術的發展原因。也因於此《洗冤集錄》被公認為世界上最早的法醫學專著!
內容簡述
《洗冤集錄》共五卷五十三目,前有作者的自序。卷一包括條令、檢復總說、疑難雜說等目。《條令》目下輯有宋代歷年公佈的條令二十九則,都是對檢驗官員規定的紀律和注意事項。卷二至卷五分別記述了人體解剖、檢驗屍體、勘察現場、鑒定死傷原因、自殺或謀殺的各種現象、各種毒物和急救、解毒方法等,並對生前自溺與死後棄屍入水、自縊與假自縊、自刑與殺傷、火死與假火死等作了清晰的區別,至今仍在應用。
其中記載的洗屍法、人工呼吸法,迎日隔傘驗傷以及銀針驗毒、明礬蛋白解砒霜中毒等都具有很高的實用價值,也都很合乎科學道理。
整體來看,本書的卷目排列略顯隨意,雜亂無序,各目下的內容也多有穿插交錯的地方,可能是作者隨手札記、取材過細所致,但如若細加縷析歸納,其內容可分為六大方面:檢驗總論、驗屍、驗骨、驗傷、中毒、救死方。這六大方面的論述,有很多是史無前例的,如屍斑的發生與分佈、屍體現象與死後經過時間的關係、棺內分娩的發現、縊死的繩套分類、縊痕的特徵及影響的條件、骨折的生前死後鑒別等。由於受時代條件的限制,《洗冤集錄》也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比如在自縊的人腳下挖土三尺會有火炭,就比較迷信缺乏實證。對血跡、精液、毛髮的化驗工作沒有認識,滴血認親、掘屍蒸骨的方式也不近科學。
《洗冤集錄》是古代驗屍經驗的集大成之作,也是世界最早的一部完整的法醫學專著,它比西方最早的法醫學書籍《醫生的報告》早了三百多年。《洗冤集錄》的問世是世界科學史上的一件大事,因為它的出現標誌著世界上又一個新的學科——法醫學誕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