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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脂批與正文中眾多的暗示,我們知道 ,賈府敗落之後,襲人離開寶玉、別嫁蔣玉菡。讓我們來設想一下,如果賈府不敗落,襲人會離開賈府嗎?如果不離開,她會如願成為寶玉的「姨娘」嗎?
我們不考慮那些百年難遇的特殊情況,比如寶玉快要結婚忽然死了,襲人忽然遇到「真愛」了,皇帝忽然看中寶玉,讓他做自己的替身出家了,賈府突然敗落了……(沒錯,賈府的敗落,也是百年難遇的特殊情況)正常情況之下,襲人一定會成為寶玉的「姨娘」的。
寶玉的屋裡人人選,取決於兩方面的因素:一是「當權者」,二是寶玉本人。其實還有第三個因素,是被看中的丫頭——像鴛鴦那樣「誓絕鴛鴦偶」,也會破壞這門婚事。但是鴛鴦畢竟是個例,賈赦也太少吸引力,一般丫頭對「封做姨娘」是充滿渴望的,襲人更是如此。所以我們先不考慮這第三個因素。
第二個因素,是寶玉本人。如果寶玉十分反感,別人也不能硬塞個女人給他。畢竟不是慈禧與同治、光緒的關係,給寶玉「放兩個人」是希望他舒舒服服、開開心心過日子的。所以如果寶玉嚴重討厭、看著就生氣的女孩,也不可能成為他的屋裡人。
但是寶玉喜歡襲人,而且已經喜歡了很多年了。即使在晴雯被逐後,寶玉對襲人產生過短暫的懷疑,但很快就轉過頭來安慰襲人,次日還想著「不如還是找黛玉去相伴一日,回來還是和襲人廝混,只這兩三個人,只怕還是同死同歸的」,可見對襲人感情之深。所以第二個因素,也可以不考慮。
那麼,就是第一個因素了。「當權者」,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所指。在「大醉絳芸軒」的時候,寶玉要攆李嬤嬤,需要向賈母申請。進入大觀園後,寶玉要攆晴雯,需要「回太太」、提請王夫人同意。而在寶玉婚後,有了明媒正娶的少奶奶,「連我一身一體俱屬奶奶」(香菱對新婚的夏金桂說的),屋裡人就屬於少奶奶的職權範圍了。
從賈母這裡說,襲人並不是她心目中理想的人選。但畢竟襲人是她指派給寶玉的,她對襲人的「心地純良,克盡職任」也很滿意。而且王夫人匯報暗中提拔襲人、給予姨娘待遇的時候,賈母也沒有反對。所以賈母這裡不會有問題——先不考慮襲人別嫁時,賈母的存歿問題。
王夫人對襲人是深為賞識、引為知己的。後來抄檢大觀園、攆晴雯,可能對襲人有過不滿,認為她沒有對怡紅院起到嚴格的監管作用。但是暇不掩瑜,不可能指望一個名分未明的侍妾,能拿出主婦的雷霆手段——如果襲人真的有王熙鳳的手段,那無疑是給寶玉將來的正妻埋下炸彈,勢必引起妻妾爭風,是王夫人更不願意見到的局面。所以王夫人也不會反對襲人。
賈政有可能不喜歡襲人。不過作為父親,又如此古板方正,賈政絕不會做主,要求兒子離棄已經共同生活了好幾年身邊人。也就是說:如果賈政來選,他也許不會選中襲人。但是別人已經選中了,他就不會推翻這既成事實。
最後一個可能的反對因素,就是寶釵了。不,不一定是寶釵。如果賈府不敗落,和寶玉結婚的,也可能是黛玉。
宮斗戲的模式並不適用於《紅樓夢》。黛玉也好,寶釵也好,都不是王熙鳳或夏金桂。她們與寶玉的婚姻裡,必定、必須、必然會有侍妾的存在。這是那個時代的大戶人家的通行規則,連鳳姐和夏金桂都不能突破的。
既然是一定要有侍妾,她們會願意要一個什麼樣的呢?是願意要一個低調周到、克盡職任、相貌並不特別出色、年紀還偏大的,還是願意要張揚放肆、或者偷懶耍滑、或者年輕美貌的?
答案不言而喻。
襲人當然有她的弱點。比如偽善,比如虛假,比如有時反應有點慢,居然對著寶釵說寶玉挨打是薛蟠害的。但由於襲人並沒有「非分之想」,安於「姨娘地位」,絕對沒想過取正妻而代之,所以她的缺點弱點,並不足以引起主婦正妻的敵意。除了鳳姐與夏金桂的類型,誰也不會容不下襲人。
只要賈府不敗落,襲人就會順理成章成為寶玉的「姨娘」。
即使賈府敗落,也沒有人會攆襲人走——再窮得吃不上飯,賈府也不至於養不起一個姨娘。實在不行,夫妻妾一起「寒冬噎酸虀,雪夜圍破氈」。難道寶玉還會把襲人賣了換生活費?
襲人的離開,只會是出於她的自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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