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鴻》原文
天津弋人得一鴻[1]。其雄者隨至其家,哀鳴翱翔,抵暮始去。次日,弋 人早出,則鴻已至,飛號從之;既而集其足下。弋人將並捉之。見其伸頸俯 仰,吐出黃金半鋌[2]。弋人悟其意,乃曰:「是將以贖婦也。」遂釋雌。兩鴻徘徊,若有悲喜,遂雙飛而去。弋人稱金,得二兩六錢強。噫!禽鳥何知, 而鍾情若比!悲莫悲於生別離[3],物亦然耶?
[1]弋(yi亦)人:射鳥的人。弋,以繩系箭而射。鴻,大雁。
[2]鋌:同「錠」。一錠五兩或十兩。
[3]悲莫悲於生別離:在悲傷的事情中,沒有比夫妻生離更可悲傷的了。《楚辭·九歌·少司命》:「悲莫悲兮生別離,樂莫樂兮新相知。」
聊齋誌異《鴻》翻譯
天津有個專門打鳥的人,一次打到一隻鴻雁。他帶著雁回家去,那只雄雁也跟著飛到他家,圍繞著他房子飛來飛去。悲哀地鳴叫,直到天黑下來時,它才飛去。
第二天,打鳥的人很早就出去,見到那只雄雁早已飛來,飛叫著跟在他後邊;接著就飛落在他的腳下。打鳥的人準備把雄雁一塊捉住。但見它伸長脖子前俯後仰,吐出半錠黃金。打鳥的人才恍然明白它的用意,說:「你要用金子來贖你的妻子啊?」於是,就放了那隻母雁。兩隻大雁在地上走來走去,好像是悲喜交集,接著就結伴飛走了。打鳥人稱稱金子,有二兩六錢多點。噫!禽鳥有什麼理智,竟能這樣鍾情呢!人生悲莫悲於生離別,動物也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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