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太原獄》原文
太原有民家[1],姑婦皆寡[2]。姑中年,不能自潔,村無賴頻頻就之。婦不善其行,陰於門戶牆垣阻拒之。姑慚,借端出婦[3];婦不去,頗有勃谿[4]。姑益害,反相誣,告諸官。官問姦夫姓名。媼曰:「夜來宵去,實不知其阿誰,鞠婦自知。」因喚婦。婦果知之,而以姦情歸媼,苦相抵。拘無賴至,又嘩辨[5]:「兩無所私,彼姑婦不相能,故妄言相詆毀耳。」官曰:「一村百人,何獨誣汝?」重笞之。無賴叩乞免責,自認與婦通。械婦,婦終不承。逐去之。婦忿告憲院[6],仍如前,久不決。
時淄邑孫進士柳下令臨晉[7],推折獄才[8],遂下其案於臨晉。人犯到,公略訊一過,寄監訖,便命隸人備磚石刀錐,質理聽用[9]。共疑曰:「嚴刑自有桎梏,何將以非刑折獄耶?」不解其意,姑備之。明日,升堂,問知諸具已備,命悉置堂上。乃喚犯者,又一一略鞠之。乃謂姑婦:「此事亦不必甚求清析。淫婦雖未定,而姦夫則確。汝家本清門口[10],不過一時為匪人所誘[11],罪全在某。堂上刀石具在,可自取擊殺之。」姑婦趑趄,恐邂逅抵償[12]。公曰:「無慮,有我在。」於是媼婦並起,掇石交投。婦銜恨已久,兩手舉巨石,恨不即立斃之;媼惟以小石擊臀腿而已。又命用刀。婦把刀貫胸膺,媼猶逡巡未下。公止之曰:「淫婦我知之矣。」命執媼嚴梏之,遂得其情。笞無賴三十,其案始結。
附記:公一日遣役催租,租戶他出,婦應之。役不得賄,拘婦至。公怒曰:「男子自有歸時,何得擾人家室!」遂笞役,遣婦去。乃命匠多備手械,以備敲比[13]。明日,合邑傳頌公仁。欠賦者聞之,皆使妻出應,公盡拘而械之。余嘗謂:孫公才非所短,然如得其情,則喜而不暇哀矜矣。
聊齋誌異《太原獄》翻譯
太原有戶人家,婆、媳都是寡婦。婆婆方到中年,不能自守。村裡一個無賴常常跑到她家裡去跟她私通。媳婦看不慣,暗暗地在門口、牆頭下阻擋那個無賴,不讓進門。婆婆十分羞慚惱恨,找了個茬要休了媳婦。媳婦不願走,因此婆媳二人天天吵架。婆婆更加憤怒,便反咬一口,向官府誣告媳婦有姦情。官府問她姦夫的姓名,婆婆既:「那人黑夜來天明就走,誰知道是誰?拷打那淫婦,就會知道!」於是,又傳喚媳婦。媳婦果然知道姦夫的姓名,但卻說是婆婆跟那人私通,不是自己。二人爭執不休。官府便將那個無賴拘拿了來,無賴又申辯說:「她們兩個我誰都沒有私通,是她們婆媳合不來,所以胡說八道冤枉我!」官府說:「一村上百人,怎麼單單冤枉你!」將他重打一頓。無賴只得招供說是跟媳婦私通。官府拷打媳婦,她卻始終不承認。官府便判決婆婆可以將媳婦趕出家門。媳婦不服。忿忿地又告到了省裡。像上次一樣,省裡也不能判決。
當時,正好淄川縣的進士孫柳下做臨晉縣令,以善斷案而聞名。省裡便把這個案子下到臨晉,讓孫縣令審理。人犯帶到後,孫縣令略略審訊了一遍。就將犯人暫且下到獄中。讓衙役準備磚頭、行塊、刀子、尖錐等東西,等黎明時使用。衙役們都困惑不解,說:「要上酷刑,自有板子大棍,怎麼拿這些不是刑具的東西審案呢?」不明白是什麼意思,姑且準備下再說。
第二天,孫縣令升堂。問知吩咐預備的東西都已備好,便命都擺到大堂上。將犯人帶上來,又挨個大略審問了一遍,才對婆媳二人說:「這件事也沒必要搞得多麼清楚明白。淫婦是誰雖然定不下來,但姦夫已經明確。你們家本是清白人家,不過是被壞人一時誘騙了罷了,罪責全在那姦夫身上。大堂上現有刀子、石塊,你們自己拿去給我將那姦夫殺了!」婆媳聽說,害怕一旦失手會償命,孫縣令說:「不用擔心,由我作主!」於是,婆媳二人一同起身,拾起石塊砸那個無賴。媳婦早對那無賴恨入骨髓,兩手搬起塊大石頭,恨不能立即砸死他!婆婆則只是拿些小石子往無賴的屁股、大腿上砸。孫縣令又命用刀子,媳婦拿起刀來,一刀往那無賴的胸膛上捅去;婆婆則猶豫著不敢下手。孫縣令見狀,忙阻止說:「行了!我已知道淫婦是誰了!」命將婆婆拿下,嚴刑拷打,果然訊知實情。痛打了那無賴三十大板,才了結了這個案子。 [2]
附記:有一天孫知縣打發差役去催征租稅,欠租戶的男人出門在外,由他的妻子出面應酬。差役沒有從她那得到賄賂,就把那女人捉到衙門。孫知縣得知此事生氣地說:「男人出門自有回家的時候,怎麼能騷擾人家的妻子呢!」於是把差役抽打一頓,放走了那女人。他又命令工匠多準備些手銬,準備催租的時候使用。第二天,全縣都傳誦孫知縣仁慈。拖欠租稅的人聽到消息後,都讓妻子出面應付,孫知縣把這些人都捉起來上了刑具。我曾經說過:孫知縣的判案才能並非有所短缺。但是如果知道了其中的真情,那他就會為自己的發現高興,而顧不得去哀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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