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英國人並非是中華帝國的陌生客人。他們來到中國海邊已經幾百年了。長期以來,他們一直是大清國最重要的外貿夥伴國之一。
自古以來,英國人就一直被東方這個神秘的大國所吸引。早在1497年,英國人卡波特就企圖打通前往中國的航路,可惜沒有成功。直到1635年,英國商船「倫敦」號抵達澳門,才標誌著中英交往的開始。
從那時起,中英間就建立起了貿易聯繫。不過當時的明朝官員並不知道這些外國人從何而來,看他們一樣是紅頭髮藍眼睛,以為他們是荷蘭人,所以將他們也稱作「紅毛番」。在中國人眼裡,荷蘭是當時海上最強的國家。
其實世界大勢早就發生了變化。16世紀末起,英國相續擊敗西班牙和荷蘭,實現了海上崛起。在中外貿易中,英國人同樣後來居上,很快就取代了荷蘭和西班牙,成為中外貿易的主力軍。中國茶葉風靡全球,主要就是英國商人的功勞。
雖然早在公元前2世紀,中國人就開始種植茶樹,但直到16世紀中葉才為西方人所知。1606年,荷蘭人首次將茶葉輸往歐洲。然而在此後100餘年間,歐洲人並沒有對這種新飲料表現出多大的興趣。中英貿易興起後,經過英國商人的大力推介,茶葉逐漸成為歐洲人客廳裡的時尚,並且使越來越多的人著迷。從1685年到1759年,70多年間,英國從中國每年採購的茶葉數量從8萬多磅增長到269萬磅,增長了30多倍。茶葉也已經成了中國出口到歐洲的最大宗貨物,佔了歐洲人從中國採購商品量的一半以上。英國人因此成了對華貿易的絕對主力。1764年,歐洲運往中國的貨物總值為191萬兩白銀,而其中英國所運為121萬兩,占63.3%;而當年中國出口到歐洲的貨物總值為364萬兩白銀,英國人購買的為170萬兩,占46.7%。及至18世紀末,英國對中國的貿易輸入值已佔西方國家總值的90%左右,輸出值則占70%以上。英國早已經是中國第一大外貿出口國,也是第一大外貿進口國。(《閉關與開放,中國封建晚期對外關係研究》)
乾隆寶座
可是中國皇帝與中國政府對此一無所知。英國人仍然如明末一樣,與荷蘭人一直都被稱為「紅毛番」。對這兩種「紅毛」之間的關係如何,連與之直接打交道的中國商人都十分模糊。以至於前幾年剛剛修訂的《大清一統志》,記載了西班牙、法國、意大利等國,卻竟然沒有這個最重要的外貿夥伴。
中國皇帝何以閉目塞聽如此?
其實要怪乾隆皇帝晚年記性不好。對於這個英吉利國,他本來應該有印象的。
那是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的事。那一年夏天,天津大沽口外的海面上,出現了一艘西洋三桅船。一個中文名叫「洪仁輝」的英國商人,自稱「英吉利四品官」,說有要事,要進京告御狀。
「英吉利四品官」的到來驚動了天津知府。充滿好奇心的知府靈毓來到洪仁輝船上,對這個金髮碧眼的洋人進行了拜會。洪仁輝操著流利的中文對他說,他們本來在廣州與中國進行貿易,但是在貿易過程中,受了許多欺負,因此想找中國皇帝評評理。
這是中國有史以來沒出過的奇事。按理靈毓不應該允許這個不守規矩的夷人進入天津。但是頭腦靈活的他早就聽說過外國商人都很有錢,因此認為這是一個極好的發財機會。於是他對洪仁輝表示,聽了洪氏的講述,他十分同情。他會向上級匯報這件事,但是替一個外國人「越級上訪」,他要冒著被革職的風險。
所以,靈毓悄悄伸出5個手指頭。如果沒有5000兩白銀的好處,他不敢做這樣的事。
其實洋人洪仁輝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英國翻譯,根本不是什麼英吉利四品官。他本名詹姆士弗林特(JamesFlint),從乾隆十二年(1747年)起成為英國東印度公司翻譯。之所以自稱四品官,是因為他很清楚,一個普通的英國商人或者翻譯根本不可能見到中國的官員大人。雖然對中國官員的腐敗十分熟悉,洪氏還是覺得5000兩實在太多了。他與靈毓討價還價,最後談定的價格是2500塊西班牙銀圓,先交2000,事成之後再交500。
收受了沉甸甸的銀圓後,19日下午,靈毓允許洪氏的船由水路開到天津,並將洪仁輝安排在一座廟宇中住了7天。在這7天當中,洪仁輝的狀紙層層上交,被從天津送到了紫禁城,直達乾隆皇帝的御案。
洪仁輝的狀紙中,向皇帝敘述了他們幾十年來在對華貿易中遇到的許多困難。他說幾十年來,十三行制度一直像一個難受的枷鎖一樣困擾著他們。他說他們的貿易因此嚴重不平衡,很難直接瞭解中國老百姓真正需要什麼物品。他要求大清帝國在廣州之外,再開一些貿易口岸。他還提出了以下具體要求:
我們要求我們所僱用的所有通事和買辦,不必向海關官員繳付規禮或經其認許。
我們控告設在我們商館與貨船之間的三個關卡的人員,他們曾向即將起航的商船諸多勒索,尤其是最後一個關卡的官吏,去年竟將「霍頓」號引水的執照扣留。
我們要求把我們稱作罪犯的不光彩告示撤除,最近這種告示張貼在省城和城郊各地,致使我們在路上經常受到侮辱。政府不僅有責任保護我們,同時亦應保護和我們來往的商人、通事、買辦和僕役等。
我們控告我們商館附近的海關屋子一位官吏的粗暴行為。約在兩個月前,他借口我們沒有向他鞠躬行禮,竟禁止我們在自己的艇上乘涼。我們要求命令他到我們的住所道歉,或將其解職。(馬士《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
究竟是遇到了多大的委屈,讓英國人壯起膽子敲了紫禁城的大門呢?
原來,雖然與中國貿易多年,但英國人只到過中國的一個城市,那就是廣州。在廣州,他們也只到過一個地方,那就是「十三行」。
200多年前,那些萬里迢迢奔赴中國來的外商,雖然也腰纏萬貫,到了中國之後處境是今天難以想像的可憐:
他們只能在每年夏天才被允許進入中國。來到廣州後,他們不能住到廣州城內,只准住在「十三行街」內,而且沒事不允許外出。
除此之外,他們不許攜帶妻子一起來華,也不許找中國女人,只能幹熬著。他們不許與普通中國人交往。中國人一旦和他們聊聊天,就會被視為「漢奸」。
特別是,中國政府從來不屑於與他們直接打交道。中華帝國從來沒有過外交部,也沒有管理外貿的政府機關。大清王朝的所有外貿事務,都由「十三行」這個民間機構經手。
所謂「十三行」,是中國政府指定的十三家中國商人,專門負責與外國人做生意。外國商人到達中國後,所有的貨物都只能賣給十三行,不管他們給的價格比別人低多少。採購所有東西,都必須經過他們,不管他們如何提高價格,降低質量。外商在中國的所有行動,都要受十三行的監視約束,不得亂走一步,不得亂說一句話。如果他們在中國遇到什麼困難,對中國外貿政策有什麼不滿,不得直接與中國地方政府聯繫,只能通過十三行向政府提出請求,而中國政府對這些轉達來的請求大多數時候都不聞不問,不予理會。
所以,傳統時代來到中國的外國商人,不但不是貴賓,反而有如囚徒,其原因自然是中國自古以來的輕商觀念所致。中國人認為商人是四民之末,外夷又是人類之末,與之打交道失了天朝上國的體面。
另一個原因,是中國自古以來的「防範」意識。雖然樂於吸引外國人朝貢,但中國人的「華夷」觀念中還有另外一面,那就是「嚴華夷之防」。中華帝國需要的,主要是自我道德上的優越感,以及外夷精神上的服從,而不是從對外貿易中得到實惠。中國專制體制是有潔癖的,「裡通外國」自古以來就是中國政治家加給對手的慣用罪名。中國這個攤子已經夠大了,如果不是鞏固國防的需要,往往並沒有擴張主義衝動。他們喜歡關起門來過日子,除了朝貢一途外,他們希望把外貿規模控制在最小限度之內,並且給外國商人設置重重阻礙,以給自己的鐵打江山不添任何麻煩。
不但不希望外國人給帝國帶來麻煩,甚至那些從事海外貿易的中國人也被統治者所厭惡。乾隆皇帝即位後的第五年,發生了荷蘭人屠殺巴達維亞(今印尼雅加達)華僑的「紅溪事件」,荷蘭士兵和暴徒開始瘋狂屠殺和洗劫巴達維亞華僑,縱火焚燬華僑住宅,屠殺持續了半個多月,一萬多名無辜華僑的鮮血染紅了巴城的溪流,故人們稱這次慘絕人寰的事件為「紅溪之役」。
翌年,福建巡撫將此事奏聞於朝廷。皇帝宣佈:「內地違旨不聽召回,甘心久住之輩,在天朝本應正法之人,其在外洋生事被害,孽由自取。」就是說,這些華僑本來是在國內不安分之人,違法私自出洋,被屠殺是自找倒霉。
在這種觀念和知識水平下,清王朝高層對於自己的外貿發展水平,外貿國的數目,外貿商品的變化一概漠不關心,因此也一無所知。
外商在中國居住,生活上的委屈與侮辱是顯而易見的。法國人拉佩魯斯1787年曾在廣東短暫停留,後來他寫道:「人們在歐洲喝的每一杯茶無不滲透著在廣東購茶的商人蒙受的羞辱……」馬戛爾尼也表達了同樣的沮喪心情:「我們在廣東的代理商生活在一種屈從的狀態下,與這個所謂的文明國度不相稱。」
不過這不是主要問題。雖然所受的待遇如此苛刻,可是外國人還是對中國之行樂此不疲。原因很簡單,利潤。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從中國進口一磅茶葉,只要2個多先令,而在英國市面上,卻可以賣到14個多先令。為了利潤,老外可以把自己禁錮在十三行內,忍受寂寞,足不出戶;可以抑制性慾,做苦行僧。天朝上國的所有這些關於生活起居的規定,他們都可以一閉眼,忍了。
可是,還有比這些更難以讓他們忍受的:
因為對外貿易全部由廣州十三行壟斷,十三行就成了一個半官半商、不倫不類的機構。他們一手遮天,任意定價。他們充當著外國人與中國政府的中間人,在中國官員面前奴顏婢膝,唯唯諾諾,但對洋人卻耀武揚威、風光無限。外商居住廣州,一舉一動都要接受他們的監督和管理。不明白緣由的洋人,尊稱他們為「官」。海關官員每年都會向十三行索要大批賄賂,而這些都如數轉嫁到外商頭上。這是讓洪仁輝們憋氣的原因之一。
而更讓他們痛苦的,則是中國官員們的勒索壓搾。
中國政府不屑於與外商發生關係,這是體制所決定。不過,中國官員對外商帶來的銀子卻無一例外非常感興趣。廣州海關是眾所周知的肥缺,由於缺乏制約機制,他們擁有極為廣泛的權利和毫無節制的貪慾。腰裡裝滿銀子又無法與正常中國社會發生聯繫的外商,在中國官員眼中就是一個個待宰的肥羊,無論他們怎麼樣痛宰,外國人都無法發出聲音。廣州海關的貪污腐敗,在全國幾乎是公開的秘密。歷史上中國海關的關稅水平一直不高,然而名目繁多的「計劃外稅收」卻讓外商難以承受。中國官員在貿易過程中,隨意制定各種「陋規」,其數量遠遠超過了「正稅」。各項明裡暗裡的費用加在一起,有時高達進口貨物的20%。
根據尤拔世《粵海關改正歸公規例冊》記載,雍正年間到廣州經商的洋船,每條船送給粵海關衙門的陋規多達68種名目,總計1950兩白銀。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九月初四,奉旨查辦廣州海關的新柱在奏折中向皇帝列舉了粵海關對外商收的種種「陋規」。
外商船舶到達中國後,要想上岸,要給各級官員交納以下禮金:
丈量洋船收火足僱船銀三十二兩;
官禮銀六百兩(法蘭西加一百兩,蘇喇減一百兩);
通事禮銀一百兩;
管事家人丈量開艙禮銀四十八兩,小包四兩;
庫房規禮銀一百二十兩,貼寫十兩,小包四兩;
稿房規禮銀一百一十二兩,掌按貼寫四兩,小包二兩八錢(內八錢掌按小包);
單房規禮銀二十四兩,貼寫二兩,小包一兩;
船房丈量規禮銀二十四兩,小包一兩;
總巡館丈量樓梯銀六錢,又規銀一兩;
東炮台口收銀二兩八錢八分,小包七錢二分;
西炮台口收銀二兩八錢八分,小包七錢二分;
黃埔口收銀五兩,小包七錢二分;
虎門口收銀五兩,小包一兩三錢二分;
押船家人銀八兩;
四班頭役銀八兩三錢二分;
庫房照鈔銀每兩收銀一錢;
算房照鈔銀每兩收銀二分。
在中國採購貨物,想要離港,要交納:
管事家人收驗艙放關禮銀四十八兩,小包四兩;
庫房收禮銀一百二十兩,貼寫二十四兩,小包四兩;
稿房收禮銀一百一十二兩,貼寫二十四小兩,小包二兩;
稿房收領牌銀一兩,小包二錢;
承發房收禮銀四十兩,小包一兩四錢四分;
單房收禮銀二十四兩,貼寫八兩,小包一兩;
船房收禮銀二十四兩,貼寫八兩,小包一兩;
票房收禮銀二十四兩,貼寫六兩,小包一兩;
算房收禮銀一兩,小包五錢;
柬房收禮銀十六兩,貼寫一兩五錢,小包七錢二分;
簽押官收禮銀四兩,小包二錢;
押船家人收銀八兩;
總巡館水手收銀一兩;
虎門口收銀五兩,小包一兩三錢二分;
東炮台口收銀二兩八錢八分,小包七錢二分;
西炮台口收銀二兩八錢八分,小包七錢二分;
黃埔口收銀五兩,小包七錢二分。(《新柱等奏各關口規禮名色請刪改載於則例內折》,見《史料旬刊》)
這張清單是新柱簡單調查後所列,而實際所收的,遠比這些還要多。
廣州海關之所以可以如此明目張膽地勒索外商,原因很簡單,一是他們有壟斷權,外商必須通過廣州一地進行貿易。二是外商沒有申訴權。中國政府規定外商不得直接與中國政府發生關係,只能通過十三行代轉,這實際上就取消了外國人反映問題的權力。
數十年來,英國一直在想辦法突破十三行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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