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第七十九章賞析以及其延伸閱讀

老子《道德經》:第七十九章賞析以及其延伸閱讀

老子《道德經》:第七十九章賞析以及其延伸閱讀

道德經

《道德經》,春秋時期老子(李耳)的哲學作品,又稱《道德真經》、《老子》、《五千言》、《老子五千文》,是中國古代先秦諸子分家前的一部著作,是道家哲學思想的重要來源。道德經分上下兩篇,原文上篇《德經》、下篇《道經》,不分章,後改為《道經》37章在前,第38章之後為《德經》,並分為81章。那麼今天本站小編就為大家帶來老子的《道德經》第七十九章,一起來看看吧!

[原文]

和大怨,必有餘怨;報怨以德1,安可以為善?是以聖人執左契2,而不責3於人。有德司契,無德司徹4。天道無親5,常與善人。

[譯文]

和解深重的怨恨,必然還會殘留下殘餘的怨恨;用德來報答怨恨,這怎麼可以算是妥善的辦法呢?因此,有道的聖人保存借據的存根,但並不以此強迫別人償還債務。有「德」之人就像持有借據的聖人那樣寬容,沒有「德」的人就像掌管稅收的人那樣苛刻刁詐。自然規律對任何人都沒有偏愛,永遠幫助有德的善人。

[註釋]

1、報怨以德:許多學者都以為此句原在六十三章內,但據上下文意應在本章內。

2、契:契約。

3、責:索取所欠。

4、司徹:掌管稅收的官職。

5、無親:沒有偏親偏愛。

[延伸閱讀1]王弼《道德經注》

和大怨,必有餘怨,

不明理其契,以致大怨已至。而德以和之,其傷不復,故必有餘怨也。

安可以為善。是以聖人執左契,

左契防怨之所由生也。

而不責於人。有德司契,

有德之人念思其契,不令怨生而後責於人也。

無德司徹。

徹,司人之過也。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延伸閱讀2]蘇轍《老子解》

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

夫怨生於妄,而妄出於性,知性者不見諸妄,而又何怨乎?今不知除其本,而欲和其末,故外雖和,而內未忘也。

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故有德司契,無德司徹。

契之有左右,所以為信而息爭也。聖人與人均有是性,人方以妄為常,馳騖於爭奪之場,而不知性之未始少亡也。是以聖人以其性示人,使之除妄以復性。待其妄盡而性復,未有不廓然自得,如右契之合左,不待責之而官服也。然則雖有大怨戀,將渙然冰解,知其本非有矣,而安用和之?彼無德者,乃欲人人而通之,則亦勞而無功矣。徹,通也。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天道無私,惟善人則與之。契之無私,亦猶是也,惟合者則得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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