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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之還兮,遭我乎峱之間兮。並驅從兩肩兮,揖我謂我儇兮。
子之茂兮,遭我乎峱之道兮。並驅從兩牡兮,揖我謂我好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峱之陽兮。並驅從兩狼兮,揖我謂我臧兮。
此詩不用比興,三章詩全用「賦」,以獵人自敘的口吻,真切地抒發了他獵後暗自得意的情懷。三章疊唱,意思並列,每章只換四個字,但卻很重要,起到了文義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稱譽敏捷,次章互相頌揚善獵,末章互相誇讚健壯。首句開口便讚譽,起得突兀,真實地表達了詩人由衷的仰慕遭情。他在峱山與獵人偶然碰面,眼見對方逐獵是那樣敏捷、嫻熟而有力,佩服遭至,不禁脫口而出「子遭還(茂、昌)兮」,這是發自心底的讚歎,「子」是對那位同行的敬稱。次句點明他們相遇的地點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遭」字表明他們並非事先約定,只是邂逅相遇罷了。正因為如此,詩人才會那樣驚喜不已,十分激動。第三句說他們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奮力追殺兩隻大公狼。這裡詩人雖然沒有告訴讀者逐獵的結果如何,但是從他那異常興奮的敘述中,可以猜想到那兩隻公狼已成為他們的捕獲物,讀者從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詩人的喜悅。最後一句是獵後合作者對詩人的稱譽:「揖我謂我儇(好、臧)兮」,這裡詩人特點明「揖我」這一示敬的動作,聯繫首句,因為詩人對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所以他才為自己能得到對方的讚譽而引以自豪。吳闓生稱此為「渲染法」(《詩義會通》)。
全詩句句用韻,每章一韻,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首章還、間、肩、儇為韻;次章茂、道、牡、好為韻;末章昌、陽、狼、臧為韻,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組成「富韻」,加上四、六、七言並用的參差句法,造成了舒緩的音節,讀起來有一唱三歎的韻味。這種一唱三歎、反覆詠唱的手法,對強化主題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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