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站小編就給大家帶來鄭板橋軼事典故五則,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1、以怪出名
鄭板橋的「怪」,頗有點濟公活佛的味道,「怪」中總含幾分真誠,幾分幽默,幾分酸辣。每當他看到貪官奸民被遊街示眾時,便畫一幅梅蘭竹石,掛在犯人身上作為圍屏,以此吸引觀眾,藉以警世醒民。
2、頗有罵名
鄭板橋無官一身輕,再回到揚州賣字畫,身價已與前大不相同,求之者多,收入頗有可觀。但他最厭惡那些附儒風雅的暴發戶,就像揚州一些腦滿腸肥的鹽商之類,縱出高價,他也不加理會。高興時馬上動筆,不高興時,不允還要罵人。他這種怪脾氣,自難為世俗所理解。有一次為朋友作畫時,他特地題字以作坦率的自供:
「終日作字作畫,不得休息,便要罵人。三日不動筆,又想一幅紙來,以舒其沉悶之氣,此亦吾曹之賤相也。索我畫,偏不畫,不索我畫,偏要畫,極是不可解處。然解人於此,但笑而聽之。」
3、個人潤例
鄭板橋賣畫,不像歷來文人畫家那樣猶抱琵琶半遮面。既然已經邁進市場,索性大大方方的。他制定《板橋潤格》,成為中國畫家明碼標價賣畫的第一人。「大幅6兩,中幅4兩,小幅2兩,條幅對聯1兩,扇子斗方5錢。凡送禮物食物,總不如白銀為妙;公之所送,未必弟之所好也。送現銀則心中喜樂,書畫皆佳。禮物既屬糾纏,賒欠尤為賴賬。年老體倦,亦不能陪諸君作無益語言也。」還在最後附了一首詩:「畫竹多於買竹錢,紙高六尺價三千。任渠話舊論交接,只當秋風過耳邊。」明明是俗不可耐的事,但出諸板橋,轉覺其俗得分外可愛,正因他是出於率真。
4、好吃狗肉
板橋定潤格,規定凡求其書畫者,應先付定金,並作潤例,頗為風趣。當時,許多豪門巨紳,廳堂點綴,常以得到板橋書畫為榮。但板橋不慕名利,不畏權勢,生平最不喜為那些官宦劣紳們作書畫,這在他老人家的潤格裡是不便聲明的。有一次,一幫豪紳為得其書畫,運用計謀,設下陷阱。他們瞭解到板橋愛吃狗肉,就在他偕友外出交遊的必經之路上,借村民的茅舍,烹煮了一鍋香噴噴的狗肉,待板橋經過時;主人「笑臉相迎,並以狗肉好酒相待。」板橋不疑,開懷暢飲,連贊酒美餚不止。飯罷,主人端出文房四寶,言請大人留聯以作紀念。板橋深覺今有口福,便立刻應諾,隨即起身提筆,並詢問主人大名,署款以酬雅意。書畢,盡興而歸。後來,在一次宴席上,他偶然發現自己的書畫作品掛在那裡,方知自己受騙,十分後悔,自己嘴饞不已。
5、刻苦習字
據說,鄭板橋早年學書相當刻苦,寫眾家字體均能神似,但終覺不足。有一次,他竟在妻子的背上劃來劃去,揣摩字的筆畫和結構。妻子不耐煩了,說:「你有你的體,我有我的體,你老在人家的體上劃什麼?」這無意間說出的一語雙關的話,使板橋恍然有悟:不能老在別人的體格上「規規傚法」,只有在個人感悟的基礎上,另闢蹊徑,才能獨領風騷。於是,他取黃庭堅之長筆劃入八分,誇張其擺宕,「搖波駐節」,單字略扁,左低右高,姿致如畫。又以畫蘭竹之筆入書,求書法的畫意。清人蔣士銓說他「寫字如作蘭,波磔奇古形翩翩」,生動地道出了「板橋體」的特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