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尼語屬漢藏語系藏緬語族彝語支。同語支裡有彝語、拉祜語、僳僳語、納西語、基諾語等。哈尼語在國外,分佈在緬甸、泰國境內的又稱卡(Akha)話,和我國西雙版納地區的哈尼話接近;老撾、越南境內的哈尼話和我國紅河南岸地區的哈尼話大體相同。
哈尼語與彝語支其他語言一樣,元音有鬆緊之分,沒有長短之別。韻母基本上是單元音,復合韻母多是借音。沒有塞音韻尾,有的方言有鼻音竟尾。哈尼語和彝語文其他語言在基本詞彙中有不少同源詞,在語法上也有很多共同點。
1949年以前,哈尼族沒有表達自己的語言文字。1949年以後,為了幫助哈尼族人民解決文字問題,早在一九五二年,黨和人民政府就組織了有哈尼族幹部參加的哈尼語文工作隊伍,開始進行哈尼語調查研究,經過幾年的努力,於一九五七年寫出了《關於劃分哈尼語方言和創製哈尼文的意見》的哈尼語調查報告,制定了拉丁字母形式的《哈尼文字方案》(草案),哈尼文以哈雅方言的哈尼次方言為基礎方言,以綠春縣大寨哈尼語的語音為標準音。
這個方案於一九五七年三月在昆明召開的雲南省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科學討論會通過,又經一九五八年四月在北京召開的全國第二次少數民族語言科學討論會討論,呈報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批准試行。
在此期間,中央民族學院和雲南民族學院先後開設哈尼語文專業,培養哈尼語文工作幹部。雲南省少數民族語文工作指導委員會等有關部門,積極組織力量編寫、出版了《哈尼文讀本》、《哈漢對照詞彙》、《哈尼民歌選》等十多種哈尼文讀物,為哈尼文試行工作準備了條件。
一九五八年在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試驗推行。近幾年來,隨著黨的民族政策的落實,哈尼文即將繼續試驗推行。哈尼文在記錄哈尼語廣播稿、電影的哈尼語翻譯以及搜集整理哈尼族民間文學等方面已經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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