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羅祖》原文
羅祖,即墨人也[1]。少貧,總族中應出一丁戍北邊[2],即以羅往。羅居邊數年,生一子。駐防守備雅厚遇之[3]。會守備遷陝西參將[4],欲攜與俱去。羅乃託妻子於其友李某者,遂西。自此三年不得反。適參將欲致書北塞,羅乃自陳,請以便道省妻子[5]。參將從之。
羅至家,妻子無恙,良慰。然床下有男子遺舄,心疑之。既而詣李申謝。李致酒慇勤;妻又道李恩義,羅感激不勝。明日,謂妻曰:「我往致主命,暮不能歸,勿伺也[6]。」出門跨馬去。匿身近處,更定卻歸[7]。聞妻與李臥語,大怒,破扉。二人懼,膝行乞死。羅抽刃出,已復韜之曰[8]:「我始以汝為人也,今如此,殺之污吾刀耳!與汝約:妻子而受之[9],籍名亦而充之[10],馬匹器械具在[11]。我逝矣。」遂去。鄉人共聞於官。官笞李, 李以實告。而事無驗見,莫可質憑,遠近搜羅,則絕匿名跡。官疑其因奸致殺,益械李及妻;逾年,並桎梏以死[12]。乃驛送其子歸即墨[13]。
後石匣營有樵人人山[14],見一道人坐洞中,未嘗求食。眾以為異,繼糧供之。或有識者,蓋即羅也。饋遺滿洞,羅終不食,意似厭囂,以故來者漸寡。積數年,洞外蓬蒿成林。或潛窺之,則坐處不曾少移。又久之,見其 出遊山上,就之已杳;往瞰洞中,則衣上塵蒙如故。益奇之。更數日而往,則玉柱下垂[15],坐化已久[16]。土人為之建廟;每三月間,香楮相屬於道[17]。其子往,人皆呼以小羅祖,香稅悉歸之;今其後人,猶歲一往,收稅 金焉。沂水劉宗玉向予言之甚詳。予笑曰:「今世諸檀越[18],不求為聖賢[19],但望成佛祖。請遍告之:若要立地成佛,須放下刀子去[20]。」
聊齋誌異《羅祖》翻譯
即墨縣有個叫羅祖的人,小時候家裡貧窮。有一年,恰好他們姓羅的族中攤著要個人去北部邊疆當兵,族人決定叫他去。
羅祖在北疆的好幾年裡,娶了媳婦,生了個兒子。隊伍上的守備官待他很好。不久,守備升了官,要去陝西當參將,打算把羅祖也帶了去。他把妻子和孩子托付給一位姓李的朋友照顧著,便跟守備去了陝西。一去就是三年。
一次,羅祖聽說參將想給北疆去一封信,就申請把送信的任務交給他,也好借這個機會看望久別的妻子和兒子。參將同意了。
羅祖到家見妻子很健康,感到很欣慰。可是發現床底下有一雙男人的鞋,心想,我三年不在家,哪來的男人鞋?莫非……便和妻子到李姓朋友家,感謝他三年來的照顧。姓李的朋友見他回來,趕緊做菜擺酒,熱情地勸他夫婦吃喝;妻子也說三年來姓李的對她照顧多麼多麼好,簡直是個大恩人,羅祖也說了好多感謝的話。第二天,羅祖對妻子說:「我得替參將送信去,晚上回不來,不要等我了。」說完,騎馬走了。實際上他並沒有去送信,而在近處找了個地方藏起來,到了夜裡二三更的時候又回來了。一進門,聽見妻子跟姓李的正在床上睡覺,說些無羞恥的話,他氣極了,撞開門進了內室。妻子與姓李的嚇壞了,在地上跪著爬到他面前,說:「我們不是人,我們該死!」羅祖把刀抽出來,真想一刀結果了這兩個狗男女,但沉思了一下,又把刀插入刀鞘,對姓李的說;「我原來把你當人看待,你既然這樣,說明你是個禽獸,殺你反而玷污了我的刀。這樣吧,我的妻子和兒子你要,我的兵也由你替我當,馬匹和武器都在這裡,我走了!」說罷就走了。
羅祖的鄉鄰知道了這件事,一齊告到了官府。官府便把姓李的提去,拷問。姓李的全部招供了。但除了李的供詞,一沒有人證,二沒有物證,沒有充分的根據給他定刑。派人到處找羅祖,一點影子一點消息也沒有。官府便懷疑是姓李的因姦情殺了羅祖,便對姓李的及羅妻施以更重的刑罰。過了一年,這兩個男女都死在獄中,官府就把羅祖的兒子送回了他的即墨老家。
又過了好久,石匣營村有個打柴的人進山,經常看見一個道人坐在一個山洞裡,可從來沒見他下山化過緣求過吃。消息傳來,大家都覺得很奇怪:他吃什麼活著呢?就一齊給他送去吃的。有人認識這個道人不是別人,就是羅祖。送來的吃食都放滿了山洞,羅祖始終也沒吃一點。看他的意思是討厭這麼多人去看他,漸漸地,就很少有人去了。好幾年後,洞外的亂草長得像樹那麼高了,偶爾有人到洞內看見他仍坐在那裡沒動地方。又過了好久,有人見他在山上走動,待接近他時,卻又沒了。再回洞中找他,還在洞中坐著,衣服上往日的塵土都沒變樣。大家更加奇怪,又過了幾天再去看,只見他的鼻樑都塌陷了,這才知道他早已坐著死了。
鄉鄰為了紀念他,建了一座羅祖廟。每年三月來燒香的絡繹不絕。他的兒子去燒香,人們都喊他小羅祖,香火錢都給了他。至今他的後代還年年去收香火錢呢。
這個故事是沂水劉宗玉對我講的,很詳細。我笑笑說:「現在出家的和尚道士不想當聖賢,卻想成佛祖,請告訴他們,要想立地成佛,得把手中的刀放下。」
聊齋誌異《羅祖》賞析
《聊齋》故事,篇篇出異。此篇異在一個普通的戍邊士兵,因為不殺姦夫淫婦而出走,竟成了不食人間煙火的活神仙,坐化後更成為人們世代供奉的菩薩。
佛家道家弟子,俗稱。出家人」。這個羅祖確乎與家無緣,年少因家貧充壯丁離了父母,後來又因上司賞識而離了妻兒,已經兩次「出家」。當他借便探望時,妻子的床下已經擺著另一男人的鞋,他的家已經是別人的家了。他滿可以殺了姦夫奪回這個家,也可以姦夫淫婦並殺再去建立一個家,那他就仍是個凡夫俗子,衣食男女。仙凡就在那一念之間:當姦夫淫婦膝行乞死,他抽刃而出之際,似乎突然悟透了人間的醜惡和「家」的骯髒,妻的背叛和友的缺德,使他斷然決定拋棄一切,隱身山林。沒有長期地參悟和修煉,放下刀子,他就立地成佛了。至於後來被他饒恕的那對男女,由於他的突然失蹤之無法解釋驗證,仍被桎梏而死,而他決不現身釋疑,似與佛家慈悲本旨有違,但卻借此表現了他義無反顧的出世信念,而且也是姦夫淫婦的自作自受。當然從妻子這邊看,她被無端剝奪了俗世生活的樂趣,丈夫三年不歸, 等於守活寡, 與李某的越軌行為,則大致符合俗世的邏輯。以死相懲,似乎罰之太過了。
羅祖的形象被描繪得十分生動。見鞋生疑,夜靜潛歸,大怒破門,抽刃而出,還刀入鞘,都是富於性格特徵的動作。「我往致主命,暮不能歸,勿伺也」。「今如此,殺之污吾刀耳!」我逝矣」。都是表現了特定情境中特殊心理狀態的性格化語言。尤有意趣的是羅祖人山後的那段描寫,撲朔迷離,引人人勝。他端坐洞中,無言無語,不食不動,一任衣上蒙塵,洞外蓬蒿封門。俗人贈食潛窺,他都無動於衷。人或見其出遊山上,復窺洞中卻絕無移動痕跡,更顯得神秘莫測,亦真亦幻,奇異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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