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沅俗》原文
李季霖攝篆沅江[1],初蒞任,見貓犬盈堂,訝之。僚屬曰:「此鄉中百 姓,瞻仰風采也[2]。」少間,人畜已半;移時,都復為人,紛紛並去。一日, 出謁客[3],肩輿在途。忽一輿夫急呼曰:「小人吃害矣[4]!」即倩役代荷, 伏地乞假。怒訶之,役不聽,疾奔而去。遣人尾之。役奔入市,覓得一叟, 便求按視。叟相之曰:「是汝吃害矣。」乃以手揣其膚肉[5],自上而下力推 之;推至少股,見皮內墳起[6],以利刃破之,取出石子一枚,曰:「愈矣。」 乃奔而返。後聞其俗有身臥室中,手即飛出,入人房闥[7],竊取財物。設被 主覺[8],縶不令去,則此人一臂不用矣[9]。
[1]李季霖:李鴻澍,字季霖,號厚餘。其先長山人,曾祖徒新城。順治 十一年舉人,康熙三年進士。歷內閣中書舍人,刑部浙江司員外郎,以丁父 憂去宮。康熙二十五年起復,旋任湖南沅江縣知縣。沅江舊俗,官廨所需皆 取給裡民,鴻澍盡革之。又躬行坰野以勸農,設義學訓課其民。因其為政清 而和,近境苗部鹹戒其黨不為邊隅患。未幾,卒於官。僚友交賻助之,乃得 歸葬。傳見康熙《新城縣志》七《人物誌·宦績》。
[2]瞻仰風采:瞻望風度、容色。是「見面」、「認識」的敬辭。
[3]謁客:拜訪客人。
[4]吃害:遭受傷害。
[5]揣:用手觸摸、探測。膚肉:皮肉。
[6]墳(fen 奮)起:隆起,鼓起。
[7]房闥:臥房,寢室。闥,房門。
[8]設被主覺:此從二十四卷抄本,「覺」,原作「覓」。
[9]不用:不聽使用;不受支配。
聊齋誌異《沅俗》翻譯
李季霖曾代任沅江縣令。剛到任時,見大堂上滿是狗、貓,他很驚訝。下屬官吏告訴他:「這是鄉中的老百姓,來瞻仰大人丰采的。」過了一會兒,已經有一半的貓狗變作人;又過了一會兒,貓狗都復原成了人,紛紛離去了。
有一天,李季霖出門會客,坐著轎子正走在路上,忽然有一個轎夫急乎乎地說:「小人受到傷害了!」就請別人替他抬轎,自己跪下向李季霖請假。李季霖生氣地呵斥他,轎夫不聽,疾跑而去。李季霖派人跟著他。轎夫跑到集市上,找到一位老頭,請他診治。老頭看著他說:「你是受到傷害了。」於是就用手揣按他的皮肉,自上而下地用力推按;推到小腿,見皮下有肉團聳起,用鋒利的刀割開,從裡面取出一枚石子,說:「好了。」於是轎夫就跑著回來了。後來聽說這個地方有個風俗,有的人身子躺在自己的臥室裡,手就能飛出去,進入別人家的房門,偷竊財物。假若被主人發覺,拴住他的手不讓它回去,那麼這個人的一隻手就殘廢不中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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