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出處
元·無名氏《鴛鴦被》第四折:「好也,你兩個官官相為我死也!」
成語典故
從前,曹州地方有一個名叫於朝東的人,他曾經得罪了強盜,所以強盜一直想藉機報復。
果真一天,強盜將他們偷來的贓物藏進了於家的雜屋中,卻被追趕強盜的曹州的官吏發現,不容分說就把於家三人押進囚車活活折磨而死。
不久,有人勸於朝東的女婿去告狀。這女婿是個秀才,懂得這官場上的腐敗,便說:「這狀是要告,但是這不僅沒用,反倒還會把我的性命搭上去。若告到本地官府,官們只管自己的面子,當然會殺人滅口以防外露;若告到其上級,則又會批回原官,即使再派官參審,也都會相互包庇,這樣的官司還是不打為好!」
「官官相護」一成語便出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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