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史蒂文森,很多人的第一反應是發明火車的英國發明家喬治·史蒂文森(George Stephenson,而不是《金銀島》的作者羅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nson)。
至少在我的印象中,在英國文學的奧林匹斯山上,史蒂文森或有一席之地,但稱其為「19世紀後半葉英國偉大的小說家、詩人」,似乎有些「破格提拔」的意味。只是隨意翻書中,看到納博科夫子在美國講授文學史格外推崇史蒂文森,不免有些好奇。畢竟,除了《金銀島》,我還沒有讀過他的其他作品。
《金銀島》是一部探險小說,單一線條,直白敘事,結構一目瞭然,稱得上是一部優秀的兒童冒險故事,對於成人讀者來說,未免單純幼稚,意趣寡淡,遠沒有馬克·吐溫兩部歷險記更童心盎然、驚心動魄,蘊含豐富的現實意義。
《金銀島》以海盜尋寶為主題,自然可以算作一部海洋探險小說,但是,他對於大海航行的壯闊背景,以及水手生活的描述幾乎為零,既沒有愛·倫坡的細膩驚悚,也沒有麥爾維爾的恢弘壯麗和深厚哲思;相比二十年水手和船長經驗的康拉德,史蒂文森更像是閉門造車講故事,只有臉譜化的人物而不見對於人性的深刻洞察;但若論及說故事,又沒有笛福、斯威夫特、儒勒·凡爾納來得有趣和富有寓意。
查閱了一些資料,我的判斷還是有一些道理的。史蒂文森在世時是一位名人,但隨著現代文學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崛起後,他的作品被歸類為兒童文學與恐怖小說的類型。史蒂文森遭到一些像維吉尼亞·伍爾芙與倫納德·伍爾夫的批評,而他也逐漸被排除在學校教授的文學經典之外。這種情況在1973年達到巔峰,當年厚達2000頁的《牛津英文文學選集》完全忽略了史蒂文森。但在20世紀晚期,對史蒂文森的評價開始出現了轉變,他被認為與約瑟夫·康拉德及亨利·詹姆斯地位相當。
史蒂文森是英國文學新浪漫主義的代表之一,也是最多產的作家之一。出乎我意料的是,史蒂文森是英國文學史上第一位將短篇小說當作一個體裁探索的作家。在他之前,司各特和狄更斯認為短篇小說是低於長篇的體裁,從而當作長篇的副產品來寫作。評論家畢奇克拉福特在《英國短篇小說》一書中指出:「羅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大概是英倫諸島第一個因短篇小說而有份量的人。不提他的短篇,這個作家就不好評論。」
許多現代主義的作家並不認同他,因為史蒂文森是大眾化的,但也受到了許多作家的讚美,其中包括約瑟夫·魯德亞德·吉卜林、豪爾赫·路易斯·博爾赫斯、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歐內斯特·海明威等文學大師。有大師的加持,不由得我不重視這位在世時既已贏得名聲的作家,但是,最吸引我眼球的,還是作品之外的史蒂文森——為了一個理想國一生遊走,尋尋覓覓,44歲死於南太平洋海島,讓人想起高更,想起毛姆的小說《月亮與六便士》——單憑這一點,史蒂文森就值得當做一段傳奇故事被記憶和回味。
史蒂文森的父親和祖父、曾祖父都是著名的燈塔設計師與工程師。史蒂文森於1850年11月13日在愛丁堡出生,從前輩那裡遺傳到了熱愛冒險、喜愛海洋的性格——這裡我有一個疑問,像荷蘭、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這些有過輝煌的海外殖民歷史,或是誕生過偉大的海洋冒險家的國家,為什麼沒有哺育出像樣的海洋文學作家呢,看來,經驗與脫胎於經驗的文學創作並不能簡單地畫等號。
年幼的史蒂文森肺部虛弱(也許是肺結核),冬天時經常待在床上,夏天則被鼓勵到戶外遊戲,在這時候他又變成了好動而無憂無慮的孩子。史蒂文森在17歲時進入愛丁堡大學就讀,於25歲時通過進入律師界的考試卻沒有開業。
史蒂文森接下來的4年時光進行了長且頻繁的旅行,尋找一個對他身體有益的氣候。1876年,史蒂文森與他的戀人芬妮在巴黎相遇。幾個月後,得知返回舊金山老家的芬妮生病的消息,史蒂文森途經紐約搭乘火車橫越大陸來到加利福尼亞州,中途還因病不得不下車休養。
「從1880年到1887年間,史蒂文森一直在尋找理想的住所,1888年6月租賃Casco號快艇,然後與家人從舊金山出發,開始了偉大的冒險之旅。在接近3年的時間中,他遊蕩在東太平洋與中太平洋,拜訪一連串的島群,然後在夏威夷群島作額外的停留而且與卡拉卡瓦國王成為好友。除了夏威夷群島以外,史蒂文森也拜訪了吉爾伯特群島、大溪地與薩摩亞群島(Samoan Islands)。史蒂文森在1890年於薩摩亞群島的烏波盧島(Upolu)購買了400英畝(大約1.6平方公里)的土地。在2次返回蘇格蘭的計劃失敗之後,史蒂文森經過了許多努力,在這裡建立了自己的棲身之所,而且將它命名為維利馬(Vailima)。」
在1894年12月3日的晚上,當史蒂文森一面與妻子談話而一面打開一瓶葡萄酒時,可能是中風,突然倒了下來,被埋葬在一處可以眺望海洋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