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貫[jiguan]:是祖居地或原籍,指祖輩居住地或個人的出生地。
祖籍地是一個家族族群認定的某一時期的某一位祖先的出生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長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一些已經離開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經離開了家鄉的人,他們的後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鄉(即祖籍)來作為自己籍貫。原籍指的是某人遷徙到某地前的某人原來的籍貫。戶籍地並不一定是這個人的祖籍地或籍貫地,籍貫一般從父,個別從母系的;從祖籍,祖籍是指祖輩的長久居住地,按地域劃分。
參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號文件,公民的籍貫應為本人出生時祖父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寫祖父去世時的戶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戶口的,填寫祖父應落常住戶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記籍貫後,祖父又遷移戶口的,該公民的籍貫不再隨之更改。
舉個例子,張三此前戶口在四川,出生地是湖北,祖籍(曾祖父輩及以上)是湖南,如今戶口從四川遷到了北京。他的籍貫準確說是湖南。經常使用的XXX人,其中的XXX指的就是某人的籍貫,而不是戶籍地,比如「湖南人」,指的就是某人的籍貫地是湖南,是湖南的人,而不是說某人的戶籍地是湖南。
填寫籍貫時,具體到縣(市)即可,不需要更細化省/自治區/直轄市+區/縣。如重慶市黔江區正陽街道200號只需填寫為:重慶黔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