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989年10月1日-1052年6月19日),字希文。祖籍邠州,後移居蘇州吳縣。北宋時期著名政治家、軍事家、文學家、教育家。范仲淹文武兼備,政績卓著,文學成就突出。他倡導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思想和仁人志士節操,對後世影響深遠。有《範文正公文集》傳世。那麼下面本站小編就為大家帶來範仲淹的《野色》,一起來看看吧!
野色
范仲淹〔宋代〕
非煙亦非霧,冪冪映樓台。
白鳥忽點破,殘陽還照開。
肯隨芳草歇,疑逐遠帆來。
誰會山公意?登高醉始回。
李白詩「芳草換野色」,杜甫詩「竹風連野色」,姚合詩「嫩苔粘野色」,這些詩句中的「野色」,都可以按郊野的景色理解。然而,范仲淹這首詩裡的「野色」,卻別有所指,指一種具體的東西。這東西,非煙非霧,可開可合,能歇能行,而又難以實指,不可名狀,無法形容。但是,春日郊行,詩人凝神四望,觸目皆是這種東西,只見它在浮動,在蕩漾,在閃爍;它是空氣,還是水汽,抑或是一種光的折射,單憑直覺,是很難分辨清楚的。這東西本身已不好描繪,至於喝足了酒,醉眼朦朧所見到的這東西的模樣,更是難以捉摸了。這首詩的成功之處正是把這種看不清楚的東西清清楚楚地表現出來了。即梅堯臣所說的「寫難狀之景,如在目前」。
范仲淹描摹野色:首先,他選定了春季這個最豐富多彩的季節作為背景,然後從春天的不可捉摸的氛圍中提煉出有代表性的景象來作暗點陪襯,增加了野色的存在感,表現了野色的美好。
野色既然是無所不在,但又不是實體,詩人馬上把它與煙霧這些流動虛幻、不能觸摸的東西聯繫起來,說它不是煙,也不是霧,但如同煙霧一樣,濃密地映照籠罩著樓台。首句用的是否定中帶有肯定的手法,野色與煙霧當然不是同樣的東西,但有相近的性質,它佔據了每一處視線與感覺所能到達的地方。實際上,詩把煙霧也作為野色的一部分寫了進去。首聯是通過同類作譬,又以樓台這一實物作參照,說明野色的存在,下面兩聯也都採用這一方法,繼續鋪寫。詩說白鳥在野地裡飛,把野色給點破;夕陽照著野外,把野色給剖開。野色瀰漫,它不願隨著芳草的消歇而減少消失,又好像追隨著遠處的船帆,漸漸逼近。這兩聯用了一連串動詞,使表面上看不見、不存在的東西,通過白鳥、殘陽、芳草、遠帆的動作與變化,有力地增加了野色的存在感。這種寫法,就好比寫風而著力刻畫草木搖動、落英繽紛,寫月而極力描寫飄浮的雲一樣。末聯「誰會山公意?登高醉始回」,在朦朧之中翻進一層。山公山簡鎮守襄陽時,經常至習家池飲酒,大醉而歸。作者以山簡自況,說他登山喝酒,歸時醉眼模糊,見到這種野色。白居易「花非花,霧非霧」,是寫老眼昏花,這裡則是以醉酒眼花,來突出野色的迷離恍惚。總之,無論是物,或者是人,都是為標現野色服務的,都是「虛者實之」的實體。
烘托野色的實體,並非實打實地端出來,不是照像式的再現,而是實中有虛,因而透過朦朧野色,一幅玲瓏剔透、筆墨淋漓的山水畫就展現出來:天上掛著紅色的夕陽,空中飛著白色的鳥兒,煙嵐籠罩著樓台,芳草連接著江邊,帆影露出於江中,還有自遠山醉歸的主人。這些景物與野色相映照,虛虛實實,藏頭露尾,如同雲中龍,構成一幅美麗迷人的圖畫。在這幅圖畫裡,體現出作者豪爽的性格和曠達的情懷。詩的用意正是要通過野色和這美麗的畫面來表現作者的樂觀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