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末年的某一天,在京兆府通往沙門島的路上,走著三個人,其中一個人原來是京兆府的六案孔目,和他一起的兩個人是兩名公人,也就是官府的人。北宋時期的京兆府是現在的旅遊勝地西安,沙門島是現在的度假天堂長島。這三個人要從西安到長島幹嘛呢?有人會說,當然是去度假,長島不是號稱度假天堂嘛;也有人說,西安是旅遊勝地,長島是度假天堂,三名官府的人同去肯定是考察長島的旅遊狀況。其實,他們三人既不是去旅遊,也不是去考察,因為那時的長島還沒有開發,屬於荒蕪之地。那個孔目其實是因得罪京兆府知府被刺配沙門島的犯人,那兩名公人正是押送他的官差。當走到河北薊州一代的飲馬川時,飲馬川山寨的綠林好漢孟康和鄧飛殺了押送孔目的官差,把他救了下來。因為這個孔目年長,有謀略又會一些武功,就被孟康推舉為飲馬川的老大,後 來經戴宗推薦上了梁山。這個孔目就是《水滸傳》中有名的鐵面孔目——裴宣。
裴宣上了梁山後職務是「定功罪賞罰軍政司總管」,排名第四十七位。有人認為在一個權力高於法規的梁山集團,一切皆有宋江說了算,裴宣的這個職務就是聾子的耳朵——擺設。其實,裴宣的這個職務對於梁山來說是一個不可或缺的職務。說道裴宣職務的重要,我們要從他「定功罪賞罰軍政司總管」的職務進行分析。我們要知道,在古代是沒有固定的憲法的,在憲法不完備的情形下是靠什麼來約束人的呢,靠的就是封建禮教,以三綱五常的準則來約束人。綱常裡說是對的那就對,綱常裡說不能做的就不能做,你違背了綱常倫理道德就違背了法律,就要被問罪。
可是,梁山上的大部分能力強的人都是沒有讀過書的莽漢,沒有讀過書,就沒有禮教制度來約束他們,並且梁山上來自不同山頭的派別多,且個個身懷絕技,極容易產生紛爭,這就需要有一個法度來約束他們。那麼,裴宣的主要職責就是制定梁山上的法度,比如《水泊梁山日常管理制度》、《梁山人員日常行為準則》、《梁山義軍後勤管理若干規定》等等。裴宣的職務「定功罪賞罰軍政司總管」中的「定」字,就是制定的意思。立了功的要賞,賞什麼,賞的標準是多少;犯了錯誤要罰,怎麼罰,罰的尺度是多少,這些賞罰制度都是裴宣來制定。賞罰制度制定出來了,就對梁山的全體人馬有了約束力,使梁山的日常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效促進了梁山的和諧發展。
由此可見,裴宣在梁山上的作用非同小可。可是,有人說「定功罪賞罰軍政司總管」的職務就要掌握梁山的一切賞罰生殺大權,在派系眾多、關係至上的梁山,裴宣的職責受到了限制,裴宣就是一個擺設。這樣說是不對的,我們知道,李逵是宋江最愛惜的對象,自從江州相逢後,二人就一見如故,後來鬧江州李逵捨命保宋江上山,宋江更是對李逵青睞有加。可是李逵畢竟是個莽漢,上了梁山後屢次闖禍,有一次甚至把梁山上「替天行道」的大旗砍倒了,宋江大哥導演了「三殺李逵」,可是卻沒有一次是真殺。有人認為這樣裴宣就會不幹了,可是宋江大哥要殺李逵或者約束眾人的尺度是什麼呢,當然是裴宣制定的法度,向宋江大哥提供這麼一個尺度裴宣的任務就已經完成了,至於殺不殺裴宣是不必過問的。至少,裴宣制定的法度讓梁山的管理有了一個日常準則。
制定法度不一定就意味著他要執行法度,記錄功過不一定就意味著他要執掌賞罰大權。裴宣制定了梁山的賞罰制度,交給宋江大哥去使用,這就足夠了。由此,裴宣「定功罪賞罰軍政司總管」並不是沒有權力的擺設。